钟沛权得知林绍桐的判刑后展露笑容,林妻子闻言拭泪。

2024年9月26日,“立场新闻”母公司、前总编辑钟沛权、时任署任总编辑林绍桐被控串谋发布煽动刊物案在区域法院判刑,其中钟沛权于中午进入法院。摄:林振东/端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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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拘捕到审判历经逾1000日的网媒《立场新闻》被控煽动案9月26日作出判刑。 国安法指定法官郭伟健裁定,立场前总编辑钟沛权判囚21个月,时任署任总编辑林绍桐获判处可以实时获释的刑期,立场新闻母公司罚款5000元。

一个月前,郭伟健裁定钟沛权、林绍桐,以及立场母公司 Best Pencil (Hong Kong) Limited “串谋发布或复制煽动刊物罪”成立,指立场新闻被指控煽动的17篇报导及评论中,有11篇具煽动意图。 此案为自1997年以来香港传媒首次被控煽动,亦是自主权移交后首次有传媒工作者因煽动罪被定罪。

钟和林2021年12月29日被国安处拘捕,立场同日宣布停运。 二人皆不认罪,还押近一年后,二人在2022年底获准保释。 案件于2022年10月开审,审讯历时57日,较原定的20日长,当中钟出庭作供36日,林不作供亦不传召证人。 距离拘捕、立场停运、审讯直到今日判刑,已近34个月、超过1000日。

判决比原定时间推迟超过两小时。 下午4点40分开庭,中间一次休庭,法官于6点17分开庭后才宣布判刑决定。

林绍桐病情恶化,律师盼轻判

庭外,天色经连续三天的风雨后转晴,早上11时已有约60名公众排队等候旁听,至开庭前有约百名。 三个延伸庭均坐满。 美国、比利时、法国、欧盟、加拿大、意大利、爱尔兰、英国的领事亦到场旁听。 正庭亦见瑞士摄影师 Marc Progin、前公民党立法会议员陈家洛、记协前主席岑倚兰、前“立场”博客作者“薯伯伯”等人。

钟沛权和林绍桐相继于下午12点半和1点抵达庭外,钟沛权如往常穿蓝色衬衫、卡其色裤子、白色鞋; 林绍桐白色上衣、黑裤子、戴着白口罩。 二人于约下午2点24分进入内庭,坐在法官左手边的犯人栏内。 钟沛权眉头略缩,林绍桐略显疲累。 二人偶尔交谈,或闭目养神。

法官约于下午4点40分抵达,开庭后提问双方是否有需要补充的内容。

辩方代表资深大律师余若薇就第三被告林绍桐的身体情况、被认为有煽动意图的文章、时代变化等因素,提出希望法庭做轻判的考虑。

余首先提交林绍桐的医疗报告,指林绍桐患有罕见病 ANCA(抗嗜中性白血球细胞质抗体血管炎),人体一般在病毒入侵时产生抗体,但林产生的抗体会攻击他的身体,尤其是肾。 这三份医疗报告分别来自他于2022年确诊后的主治医生、玛丽医院内科专家陈德茂,玛丽医院负责药物的医生叶逸轩,以及私家医院养和医院的医生黎嘉能。

余提及,林于2022年4月确诊该罕见病,虽然期间一直接受治疗、病情稳定,但到最近7月再去复诊时,发现病情恶化,需要经常调校药物、诊断病况。 林的病情复杂,复诊时间以星期计,远较公立医院一般病人更为频密(一般病人为数月或年)。

法官在上一次裁决和这次庭上,都表示主诊报告是由英文撰写,“整份报告睇不明”。 余解释主诊医生陈德茂工作繁忙,没有可能拿到中文报告,就此邀请私家医生黎嘉能来进行中文解释。 两位医生都指病人病情急速恶化,目前处于肾病第四期,若进入第五期就要洗肾,若出现肠胃炎、脱水等病情也容易诱发该疾病,担心会因延误等情况致其有生命危险。

2024年9月26日,“立场新闻”母公司、前总编辑钟沛权、时任署任总编辑林绍桐被控串谋发布煽动刊物案在区域法院判刑,其中林绍桐于中午进入法院。 摄:林振东/端传媒

医生也指出,第三被告需要通过专门种类和剂量的药物才可以控制病情。 余若薇指,若第三被告被收押,将无法得到及时的诊疗和适当药物,“发病也不能送去玛丽医院,而现在是病人的关键时刻”,希望法官能酌情轻判。

余若薇也指,林绍桐当时上任仅两个月左右,整体来说被判定煽动的文章大部分和他无关,因为他当时请假、或文章不是他审阅的范畴,希望法官考虑。

在这期间,林绍桐和钟沛权二人在犯人栏中安静坐着,林不时低着头,有时需要靠在钟沛权身上。

辩方律师与法官就煽动意图再进行讨论

余若薇就立场被检控文章的性质、在立场所有文章中的代表性,提出轻判的量刑请求。 她先提交了7个类似案例给法官,指这些案件的法官量刑有酌情。

她指两被告已经分别还押349日、313日,计及行为良好等已服刑15-16个月。 又指今年3月通过的《维护国家安全条例》,令被告有可能不获3分1行为良好的刑期扣减,现时两人已获保释近2年,因此希望法官轻判。 她又指林绍桐本来获得到外国读书的奖学金,但因为案件已经失去机会。

就控方检控、法庭判定罪成的11篇含有“煽动意图”的文章,余若薇指其中7篇已于开庭前下架。 对于余下的4篇,余则指在考虑这些文章的意图和性质时,庭上应看到4篇文章发布的同时,立场也有发布其他文章,其他传媒也有刊登类似文章。 因此“煽动性”的文章是两位被告履行新闻工作职责期间,所刊登的不同声音、不同受访者,有别于其他煽动性文章。

余又指,判词中说立场是“本土主义”,但这些被列为煽动的文章中,没有一篇是在宣传立场自己的立场或本土立场,全部都是受访者或访谈所得,而常规人在接受访问时不是在做学术文章,因此也不会旁征博引说明自己的观点由来;他们生活中可能有考量,但未必觉得或知道在媒体上需要这样说。

余指,法官不应以立场本身的政治立场、而是刊登文章的立场,在立场所有刊登文章之中所占的百分比来量刑。 她指法官应作“整体考虑”,正如在判定某篇文章是煽动时,法庭的理由是“整体考虑”一样,同理应考虑轻判。

余若薇意图证明,控方选出来的文章只占立场发布的十万篇文章中的一小部分,它们并不能代表立场新闻长期以来的所有立场。

法官就此有不同意见,庭上一度就控方“千挑万选”证据有争议。 法官指,他本人看过立场被警方保存下来的587篇文章,其中有数篇他觉得更危险、但因为控方没有纳入所以没有考量,欲反驳余。

余强调,疑点归于被告,量刑的时候应考虑运作了7年的立场从来没有收到有关“煽动”的投诉,其余99.99%的文章并不构成煽动,量刑需要考虑。 她指时代转变,可能导致以往可以接受的报道现在不能报道,这也应该是轻判的理由。 而且被告已经将多数文章下架,没有下架的文章最多只可被称为“判断有误”,但并非存心作对。

法官一度打断余若薇,以立场曾对“屠龙小队”进行采访为例,指立场在中大和理大暴动之间发布这篇文章,并非宣扬和平示威、和平抗争,若控方以那篇文作检控,对被告的影响可能会更加大。 他又反驳区家麟当年批评香港没有陪审员审讯的文章,“但我都完全没有考虑,因为控方没有检控。”

余强调,始终绝大多数文章不是煽动文章,被告只是在从事传媒工作,当看到时代变迁、有事发生,传媒有责任去报道,而政府当时也没有指示说屠龙、何桂蓝等不准访问,而且这些并非哗众取宠的失实报道。 “不是传媒影响、导致这件事发生,这跟在街头做政治宣传有很大分别。”

余最后强调:辩方的唯一请求,就是若法官量刑超过还押日子,希望就上面所提考虑扣减。

法官判刑及宣读法庭关于新闻自由的观点

下午6点17分二度开庭后,法官先就整个案件的背景及控辩陈词进行宣读和总结。

根据《刑事罪行条例》第9及第10条,煽动意图相关罪行首次定罪可处监禁两年。 今年《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即根据基本法第23条订立的国安条例)立法后,旧有煽动罪由《国安条例》下第24条“煽动意图的相关罪行”取代,刑期提高为7年。

辩方代表余若薇曾指,审讯耗时长久,已对被告造成影响,法官表示同意,案件的长时间对两名被告造成压力。 根据《监狱规则》第69(1A)条,若被告令惩教处相信没有违反国安的意图,将可以获得减刑,法官指自己没有司法特权对此做出调节。

法官宣判,钟沛权的量刑起点为23个月,因长时期审讯扣减两个月,最终判囚21个月。 此前,钟沛权已服刑11个月,因此还需服刑约10个月。 钟沛权没有提出上诉,即时还押。

林绍桐量刑起点为14个月,但法官考虑到他病情恶化,目前肾功能低于正常水平30%,需入院接受治疗,也考虑长时间审讯的影响,因此进一步增加刑期减幅至3个月。 林绍桐原本仍需返回监狱21天,但法官指,基于医生报告,收押可能构成生命危害,因此准予即时释放。 钟得知林绍桐的判刑后展露笑容,林妻子闻言拭泪。

第一被告、立场母公司则罚款5000港元。

听到林绍桐当庭释放的消息,听众席传出松一口气的声音,在场的立场前员工、家属等人齐齐站起身向犯人栏的二人挥手。 前记协主席陈朗升向锺沛权喊,“迟啲见啦,权!”

宣判前,法官郭伟健用相当时间宣读法庭关于新闻自由的观点。 他指,新闻工作者的工作规范可参考大量海外案例,如欧洲的新闻工作指引,在网上唾手可得。 法官指,“新闻工作的首要责任是讲真话,不是讲假话,不是讲半真半假的话”,法庭会先考虑文章是否有煽动意图,若判定为“是”,再判定被告是否具煽动意图。

郭伟健指,对新闻工作者而言,批评政府的文章,可以先考虑发布的意图是什么,若损害及抹黑中央、特区政府,自然要承担罪责;;假如意见以事实为基础,保持真诚公正,根据传媒的伦理守则进行,“就不会干犯煽动罪”;就算被检控,也一定可以有理有据。

2024年9月26日,“立场新闻”母公司、前总编辑钟沛权、时任署任总编辑林绍桐被控串谋发布煽动刊物案在区域法院判刑,传媒在法院外守候。 摄:林振东/端传媒

法官指,立场本身是网络新闻媒体,自然必须以新闻报导为本业,但过往卖点“变成如何做出评论”,不是单纯的新闻工作者。 法官提出,立场采访何桂蓝的文章,说出她早在2014年透露本土主义相关思想,又号召他人拉布等。 又指立场在初选第一天发布 A1(何桂蓝专访),其他人文章未有相同待遇,可见有意图发布煽动文章。 而其他媒体的文章“并没有表示认同,或为何桂蓝助选。”

法官续指 A16(中大校友专访)的文章中,受访者指警方损害中大的学术自由,录影片段也涉及“光时”抗争口号和标语,虽然立场有写编按提及警方投诉,但仍然发布,是视警方投诉为无物。

法官也引述立场多篇社论及区家麟文章,指责文章散布“香港没有自由”、“极权”等言论,又称警队、法官是政权打手,批评司法不公,但没有做出任何解释。 因此即便辩方代表余若薇指文章没有牵涉编辑意见,但编辑作为发布者,也是在培养仇恨、藐视,助长香港本土主义的萌芽和壮大。 而立场有约160万名跟随者,法官指,“造成的伤害难以量化、但一定非常严重。”

晚上约7时半,林绍桐因当庭释放而步出湾仔区域法院。 夜色下,他的白色上衣反映着久候多时的摄影记者按下的闪光灯。 人群中,有人喊:“Patrick(林绍桐英文名)加油!”。 而钟沛权的囚车从另一个门口驶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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