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关系的尴尬远超作为同性伴侣的尴尬。

2019年6月9日,台中,一对同志于婚礼前拍摄结婚照。摄:陈焯煇/端传媒

【编者按】:端传媒“女人没有国家?”专栏,名字源于伍尔芙的一句话“As a woman I have no country”,但我们保留了一个问号,希望能从问号出发,与你探讨女性和国家的关系,聆听离散中的女性故事和女性经验。 我是这个栏目的编辑符雨欣。

本期是一篇读者来函。 作者小可乐和大陆同性伴侣今年移居加拿大,欲前往台湾观光办签证时,体会了一番身分与制度之苦。 自2019年台湾同性婚姻合法化以来,大陆与台湾同性伴侣婚姻能否获得承认一直是焦点,至今年9月终于能够开放。 但这个好消息也让小可乐想起自己和伴侣作为大陆身分、同性婚姻却在前往台湾时受阻的经验。 本文为她的自述,也发布在“being queer”栏目。

2023年初,我的伴侣小王申请到了加拿大的硕士项目。 当时我刚好结束了一段非常疲惫的工作,想要放松一段时间。 商量之后,我们决定以配偶签的形式一起去加拿大。 当时也有同性恋朋友是通过美国犹他州的线上婚礼来完成同性伴侣的婚姻关系证明,但是我和小王都觉得这样太仓促了,于是我们找律师办理了common-law(事实伴侣)关系证明,就这样,2023年9月,我们来到了加拿大。

另一对朋友跟我们同期来到的加拿大。 女生读书,男生陪读没有工作。 他们在2024年1月去台湾旅行了两周,我们才知道入台政策变了,在海外读书的大陆人也可以去台湾自由行并且可以携带配偶。 我跟小王就也开始着手准备去台湾的旅行。

想去台湾很多年了。 大学时代读许倬云、王鼎钧和白先勇的书时就想去台湾看看。 算起来到现在也有10年了。 那时候台湾虽然开放了大陆的自由行,但是只对大陆47个城市的居民开放,我的家不在这些城市内,就无法前往。 后来台湾通过了同性伴侣婚姻法案,我们在朋友圈里边转发狂欢、边大赞台湾是“亚洲之光”,那时候跟朋友聊,说的就是要是能去台湾多好。 最关心台湾的时候,Facebook上关注的都是台湾的政治和娱乐人物,比如时代力量和钟明轩。

很难说台湾对于大陆人意味着什么,也许随机抽两个人给出的答案都会截然相反。 对于像我这样年轻的性少数来说,台湾意味着某种希望。 同处东亚儒家文化圈,甚至是所谓“同文同种”的华语文化,竟然也能诞生这样的民主之花,台湾让我们看到了一种政治上的可能。 所以长期以来,我和我的朋友们都会将台湾想象成一个乌托邦一般的存在,像托克维尔好奇美国一样好奇台湾。

小王也喜欢台湾,更具体些是喜欢《俗女养成记》、安溥、郑宜农和余佩真。 我们在一起前她叫“宝贝”时都是指余佩真。 如果去台湾,她就会去看郑宜农和余佩真的演唱会。

我们计划2024年6月回大陆前去一下台湾,再从澳门转机回大陆。 这些早早就想好了。 所以在3月,我就跟小王商量,先把能确定的事情确定了,免得到时候仓促。 接下来的计划就是去台湾玩,于是我说,那就先定机票吧。 当机立断买了温哥华直飞台湾的航班。

早在1月份我的朋友刚去台湾玩时,我就查够了几乎所有去台湾的信息。 有几类大陆游客可以赴台湾旅行,我暂时不符合,需要当小王的挂件,作为配偶申请。 这不成问题。 我们的朋友已经帮我们验证过了,一个人持有加拿大学签,一个人持有配偶签,再加上一些存款,就行了。 朋友告诉我们流程不复杂,只要上传相关证件就可以,流程也很快。

按照我查的信息,入台证申请最多只要两周,我们4月中去旅行,3月初申请入台证,时间完全够用。 所以提前一个多月买机票,留两周办理签证,完全不成问题。 官方给的签证办理时间是5-10天,而我在小红书上看别人的经验分享,有的只要三四天的时间。

正因为做好了这些信息准备工作,所以在看到4月17号刚好有一班低价航班时,我没有犹豫,立刻就买了两张票。

第一次,因为 common law 被拒

买完票第二天我们就开始申请签证。 台湾办事处的工作效率确实很快,申请后的第三天就给了回复,直接拒了我的申请,理由是 common law 不符合申请标准。 common law 是加拿大认可的同居伴侣关系,享有和婚姻同等的权利,因此我一直以为这一伴侣关系在台湾也同样有效。

我致电给台湾驻温哥华办事处,询问“同性伴侣是否可以办理入台证”,对面回答的第一句话就是,“common law不可以”。 这句回应其实颇让我意外,我想对方应该是知道很多同性伴侣就是以common law的形式获得法律认可的。 不承认common law,其实受影响最多的就是同性伴侣,而不是异性恋。 而他们只认可婚姻关系。

我又想跑题了。 反婚主义者常常强调婚姻的剥削性。 但是这种剥削和压迫并不只针对婚姻关系内的女性,它以合法化的方式塑造传统道德认可的关系,同时压迫所有在这一关系之外的人。 任何未被纳入婚姻关系的其它关系都会被歧视、被不公平对待。 所以很多人无法理解为什么有人要进入婚姻中——如果已知它是对女性的压迫——因为不进入这一关系同样会受到压迫与歧视。 甚至在强大的合法化机制下,进入这一关系才是对关系中权益的保障。 这是同性伴侣也要争取婚姻自由的原因——当然最好的情况就是我们不需要合法化的关系证明,就有被保护的权利。

被拒之后我立刻就慌了。 因为我所查的信息里从来就没有签证不过的。 反思信息中的主流视角那就是另一个话题了。 这里有我和小王的一个小小的争论,在申请签证时,我说看官方给的信息就好,他们要求了这些文件,也说明了审核时间,所以我们的签证应该是没问题的。 小王说官方文件只是官方说法,我们应该多看小红书,那是别人的实际经历,会更具体。

——我现在想说,不管是官方说法还是小红书说法,其实都不会有太多的差异,因为呈现在我们面前的信息仍旧是“主流”的信息,而主流的叙事并不会因为讲述者是“个人”而有所不同。 即便是一个身份非常边缘的人,也可以讲述一个主流的故事,ta所提供的信息也就跟官方叙事大差不离。 我所阅读的官方资料里没有任何关于同性伴侣申请的信息,而小红书里有几十个攻略帖,有自己申请的,也有带家属一起申请的,但就是没有同性伴侣申请的。 我怀疑现代社会所谓的“在信息足够的情况下做决策”是一厢情愿的自我麻痹,因为你永远不知道这些信息背后的附加条件,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被排除在外的人。

加拿大一对夫妇在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曼宁公园观看北极光。 摄:Andrew Chin/Getty Images

我们随即开始打电话给航空公司,询问退改签事宜。 由于是眼疾手快在同程上买的廉价航空,所以退票手续费十分高昂,是原票价的3/4。 相当于这两张票就废了,整个亏了六七千人民币。 这其中想了无数办法。 先是问能不能只在台湾中转,不出航站楼,直接乘飞机到澳门或者曼谷,得到的回复是只有联乘机票可以中转,非联乘机票要出入关取票检票,那时就必须要入台证。 而另外购买一程机票不能算是联乘机票,即便不携带任何行李也不可以直接中转,必须重新出入站。 我们打电话给台湾的航空公司,他们的答复是再购买一程机票需要改成联乘,但因为是在同程购买,他们无法替我们修改,必须找同程去修改成联乘。 而我们再打电话给同程,他们转了不知道几个部门,最后答复就是改不了,只能按照原来的航班飞。

在收到入台证被拒的消息后我就开始大哭,一方面有些自责,觉得我太自信了。 怎么能在没申请签证的情况下就开始买机票并跟小王保证不会有什么问题呢。 另一方面又觉得损失了钱,很难受。 各种想到的方案都行不通,我就更焦虑和难受。

但是后来跟小王聊天时我们也说,我并不是因为损失了这些钱而难受的。 至少这并不是最主要的原因。 六七千块虽然不是小数字,但也算不上是太大的钱。 不至于为这些钱要哭两天。 这种难受也许还是来自于被边缘的体验。 我们都已经来了加拿大,已经以伴侣的身份生活。 并且要去旅游的是被称为“亚洲之光”的亚洲第一个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地区,为什么还要因为同性伴侣的身份被拒绝? 这种因为身份被拒绝的体验让人痛苦。 我一方面懊恼自己没有提前做好规划——但这是我所有的旅行中我提前做规划最多的一次了。 这些我完全无从知晓的被拒绝理由,我从何开始规划呢?

眼看改签无望,退票费用高昂,小王说,不然就结个婚吧。

为了能去台湾,结了个婚

我们紧急查了在温哥华结婚的方式。 比想象中容易一些。 在政府官网上找个主婚人,邀请两个亲友来见证,就可以了。

但是不得不说,我们一开始感觉到结婚可能很麻烦,还是因为一开始看到的信息都是大操大办的异性恋发的。 有个帖子说,只要提前一年开始准备,婚礼就完全没有问题。 还有的帖子在介绍怎么预定场地——来宾超过20人就需要预定场地,这也要提前申请。 异性恋还要找各种乐队、布置场地,当然时间会很久,但那都不是婚礼必须的要素。后来我们发现,如果只是需要结婚证明,其实不需要预定场地,只要在市内公园办个小仪式就好了。

决定结婚是那周四,当天下午我们就去买了结婚券(BC省的要求,其实是类似于保险的东西,有了这个单子才能结婚),花了100刀,然后在政府网站上找主婚人,群发邮件,最后找了一个看起来很和善的女性。 她收费很便宜,要80刀。 不必额外给小费。 时间就约在下周一。 我们去玩具店买了对戒,花了8刀。 请了两个朋友来当见证人(她们要在我们的结婚登记表上签名),然后一位朋友给我们拍照。

到这里所有的要素都备齐了,距离婚礼还有两天的空闲时间。 这两天小王还在忙着写作业。 后来我们觉得是不是有点过于随意了,要不要整点婚礼的装饰,至少搞个头纱什么的。 就在周日去逛了街。

婚纱店的头纱都太贵了。 有时候感觉异性恋似乎也是一种税。

我们找了很多店都没有看到合适的,小王甚至想了要不要买块桌布裁剪之后戴头上。 最后我们去一个打折服装店看衣服,小王在那里买了一条白裙子要结婚的时候穿,我们发现这里居然有卖头纱的,而且是买一送一,两个只要9刀,想想动辄上百的婚纱店头纱,买一送一让我觉得自己的同性恋身份又被认同了。

本来我完全没有任何适合正经场合穿的衣服,因为我不是什么正经人。 但是想到小王穿了白色裙子,我就也很想穿个白色的衣服来搭配一下。 我有一件蓝白色的衬衫,所以想找白色裤子。

但是我又很怕自己穿得太同性恋刻板印象了。 一个穿裤子衬衫的女生跟一个穿裙子的女生结婚,我感觉我已经变成了一个典型同性恋。 我觉得这种体验也是异性恋不会有的。 异性恋不会觉得自己太异性恋了,不会担心自己穿成什么样会符合别人的刻板印象。

我跟朋友说我很难买到合适的白色裤子。 我分别逛了男装区,女装区,童装区,都没有合适的裤子。 要不然太男性化了,要不然太女性化了,童装是最适合中性的,但我又确实大了一号,已经不适合童装了。

直到婚礼当天,我才在优衣库匆匆买了一条白色裤子。 但是优衣库当时没有合适的尺码,这个裤子大了一号,我也来不及等,就直接穿了去了。 这条裤子60刀,当时朋友开玩笑,说裤子贵了,因为小王的裙子只花了二三十刀。 其实这种话平时说说我是不会介意的,但是那时突然心里就会不高兴,也许是一种同性恋应激反应。 我马上会想,哪个异性恋结婚花60刀会觉得贵呢? 哪个异性恋结婚会只花60刀买裤子呢? 我觉得我应激了,因为别人没有说裤子贵跟同性恋有关系,可是在那个时候,我的身份就是一个穿裤子的同性恋。

然后就是婚礼,在公园,天气意外地很好。 婚礼前我还在想宣誓词有些生词难词我还是不熟,怕到时候跟着宣誓念不下来。 主婚人很好,几乎是半句半句地念词,我们宣誓,然后交换戒指。 朋友在旁边拍照,她们说有别的亚裔也在一旁围观,还鼓掌了,只是我当时没有注意到。

婚礼结束后我们拍了照片,朋友还给我们画了画。 那是那周温哥华天气最好的一天。

婚礼结束后,主婚人将婚礼文件寄往维多利亚,在那里进行登记,再将结婚证书寄给我们。 因为担心时间来不及,我们还购买了证书加急服务,又花了60刀。

从婚礼到收到证书,差不多花了两周的时间,收到证书后我们立刻又开始申请。

结了婚也不行,第二次被拒,因为中国身分

一切看起来没有问题,申请后很快通知我们,有各自的文件要补,于是补齐文件,不像第一次那样直接被拒。 我甚至开始准备规划行程,开始阅读台湾相关的书籍。 因为对饮食文化感兴趣,我读了陈玉箴 《“台湾菜”的文化史》,还看了一些台湾小吃的名称考证。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始终很焦虑,很担心会被拒绝。 在等待的时候会不停地刷手机,看有没有更新的消息。 感觉就是知道了自己边缘人的身份,仿佛是突然张开了一只看现实的眼睛,再也无法假装看不到现实的不公平。

在等待的几天里,在我不停地刷申请页面,看看有没有动态更新时,突然刷出了一个新的结果,显示我的签证申请disapprove。 点进去看,没有任何文件上的问题,原因只写道,因为大陆不承认同性婚姻,所以即便已经在加拿大结婚,也无法办理入台证。

我给温哥华办事处打电话。 我说上次已经给你们打过电话,当时的说法是 common law 不可以,但是结婚证明可以,为什么结婚了还是不可以。

对方态度很好,她只是说文件递交到台北,因为大陆不承认同性婚姻关系,所以即便在国外结婚,也不能通过。 她说签证分阶段,第一阶段在办事处审核,然后他们将材料递交到台北,台北不通过这一申请。 我说你们从来没有在任何地方显示过同性伴侣不可以,甚至我一开始问的时候都只是说 common law 才不可以。 她还是那么说,他们也是将材料递交到台北,才知道台北这边的规定如此。

最后已经陷入无力的辩解中了,我说可是台湾不是承认同性婚姻的吗? 台湾和加拿大都承认,我在加拿大申请去台湾的签证,为什么就不承认了? 她说因为这是大陆人申请的入台证,大陆不承认。

我几乎无法忍住地说出,你们不是说是一个独立的国家/地区吗? 你们为什么要因为大陆不承认而不承认呢? 她说如果我们是独立的国家,那你们就是办签证而不需要办入台证。

2022年10月29日,台湾同志游行。 摄:唐佐欣/端传媒

最后的这句话感觉已经有各自的苦涩,不过好像也正印证了那句话,“我和我的祖国,一刻也不能分割。”我不知道自己还会不会相信“世界公民”之类的话,世界总是有国界的,我的国籍还是在这里。 到最后其实也已经不只是同性伴侣的问题了,是作为中国的同性伴侣去台湾的问题。 其他同性婚姻未合法化地区的同性伴侣也不能以伴侣的形式去台湾,但其它地区的伴侣不需要如此,因为他们可以直接各自申请签证,入台证只为大陆人准备。

我其实还是会陷入到情绪的崩溃中。 跟上次以common law 被拒同样的难过中。 说什么对亚洲之光去魅也好,对不公批判也好,其实都无法缓解这种情绪。 我甚至也不想去解释它。 因为解释情绪好像就是会给自己的伤心一个合理的理由,但我为什么又需要理由呢。

小王说其实这些都是我们本就要做的事。 不管我们是不是提前买了机票,我们都还是会想要去台湾旅行,哪怕是先申请签证,也是一样的流程——因为 common law 被拒,然后结婚,然后再被拒。 唯一的区别就是我们损失了几千块钱,但是那些眼泪也还是会流,并且是无力的眼泪。

朋友们还在出主意。 比如能不能再打电话给台北,或者找中介代理,或者机票改签。 而我其实已经不想再做任何努力。 再做任何尝试都让我觉得疲惫,相比之下,损失几千块钱实在是无足轻重的小事。 它让我不必时时刻刻提醒自己我的身份,也不必怀疑自己选择的生活。

说到最后,我也不清楚我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情绪反应。 小王表现得比我冷静得多,她没有因为这件事哭过,我却反复哭了好几次,甚至哭到脑壳疼。 可能因为这次旅行本来是我一手策划的,是我当机立断买的机票以及读了几本书后就自信满满说到了台湾要好好考考小王之类的。 当然也可能因为被拒的是我而不是小王。

我还要说什么呢,我感觉太累了。

也有高兴的时候,结婚那天就挺高兴的,阳光实在太好了。 去吃豆捞坊服务员还送了印度飞饼。 以及裤子最后还是退了,又省了60刀。

脱离规范而诚实地生活

这件事,后来我再跟其他的朋友们讲,大家的反应也都是讶异。 我们可能都把台湾想象成一个乌托邦太久了,以至于从未想过会因为大陆人、同性伴侣的身份被区别对待。 这甚至是只有在台湾才会面临的境遇,没有任何一个(已经承认同性婚姻的)国家/地区会因为我们是来自大陆的同性伴侣而拒绝我们入境旅游,他们只要你有资金证明、无违法记录就够了。 在这一点上,两岸关系的尴尬远超乎作为同性伴侣的尴尬。

有朋友说,没有因为这么一团糟糕的事影响我和小王的关系还挺好的。 多少异性恋都是在谈婚论嫁时爆发争吵再分手的。 但是我想,能影响什么呢? 作为同性伴侣,我们已经习惯了即便已经生活在一起、共同负担财务、共同决策、像所有异性恋已婚伴侣那样生活,仍旧无法得到法律承认或制度承认的现状。 但也因为如此,我们不必走入某种设置好的规范中,不必假意学习“成家的人”该有的样子。 争取同性伴侣的权益和争取非婚伴侣的权益应当是并行不悖的,因为这都关乎于我们怎样脱离一套既定的规范但仍旧诚实地生活。

只有面对“国家”、“政体”这样的庞然大物时,我们的生活才会备受质疑——“你为什么不找个工作好独立申请呢?”、“你为什么不找个异性伴侣好结婚呢?”同样的问题我当然也可以问,“你为什么不能承认非婚伴侣/同性伴侣的权益呢?”这个发问当然不只是给台湾的,也给我自己的国家。

最后,我在豆瓣上说过这件事,有人批评我说,自己没做好准备查够信息还在这里抱怨这抱怨那的。 我唯一的回应就是,如果这个所谓的信息连温哥华办事处的工作人员都不知道、绝大多数的赴台旅游者都不知道、只有一个所谓的台北知道,那它当然不是信息、不是规定。 它只是不容置疑的权威,毫不遮掩的傲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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