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普第二任期甫上任,就颁布大幅限缩「出生地公民原则」(birthright citizenship)的行政令,而此一政策也立即在法院遭受挑战。经过一年余,联邦最高法院终于在4月1日针对本案举行言词辩论,政府方和原告方各有一位律师代表上阵,由九位法官轮流提问,检验双方的论证。

虽然九位法官在言词辩论程序中不会当场做出裁决,也不须明确表达自己的立场,但一直以来,言词辩论都是各方评论者关注的焦点,因为法官们提出的问题经常可以成为人们猜测法官意向的凭藉:他们是否对哪一方的立论明显不买帐,屡屡质疑其立论基础,或是拆解其论证过程?

若想窥知言词辩论中的「风向」对特朗普政府是否有利,只要浏览各主要媒体事后报导的标题即可窥知——几乎每家媒体负责下标的编辑,都不约而同选择使用「持怀疑态度」(skeptical)一词。立场偏向自由派的《华盛顿邮报》,标题是「特朗普意图终结出生地公民原则,最高法院显得态度怀疑」;政治专业媒体《Politico》的标题则也同样是「特朗普尝试终结出生地公民原则,最高法院显得态度怀疑」。

较偏向传统保守派的《华尔街日报》,连「显得」一词都省下来了,标题直言「对于特朗普出生地公民原则命令,最高法院法官持怀疑态度」。而就连支持特朗普的福斯新闻台,标题都是「最高法院对特朗普出生地公民原则的命令持怀疑态度;此一指标性案件中,罗伯兹对论证提出质疑」——罗伯兹(John Roberts)指的是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立场偏保守派,倘若罗伯兹也对政府论证显得相当质疑,特朗普政府胜诉的机会又更加降低。

2026年4月1日,华盛顿,美国总统特朗普乘车抵达美国最高法院。摄:Kent Nishimura/AFP via Getty Images

特朗普总统本人相当关注此案,当日成为史上唯一一位亲临最高法院言词辩论现场的在任总统。不过根据现场各家记者说法,法官们几乎没有给特朗普任何特殊关注,比如罗伯兹在入座时,视线「恰好」看向另外一边,并未看向特朗普。特朗普选择亲临现场,或许是某种「挺身对抗法院」的政治表演,向支持者展示自己并不服输。

但进到了没有摄影机、不能使用任何电子设备的法庭内,特朗普的出席显然并不足以使法官(包含他所任命的三位)有所退让——法官和律师的对话内容,围绕着会让一般人感到沉闷或困惑的法学立论,他们争论的并非当前的政治争斗,而是19世纪立法过程,以及自英国传统所继受的普通法原则,还有许多以拉丁文表述的法律概念。

「受合众国管辖者」不包含留学生之子?特朗普政府新创法律解释

在法律上,这场争议的核心在于,该如何理解内战后所订定的宪法第十四修正案,以及最高法院于1898年的〈美国诉黄金德案〉(United States v. Wong Kim Ark)判决。

在内战结束后,美国通过了第十三、十四和十五增补条文,分别废除奴隶制度、定义美国公民并建立平等保护原则,加上要求各州不得因种族因素剥夺投票权,美国史学家冯纳(Eric Foner)将这三次宪法修正称为美国「二次建国」的关键历程,重新确立了美国的政治秩序,尤其厘清了公民权的疆界与内涵。

其中,面对内战前种种对于公民权的限制,第十四修正案改以正面表述的方式,规定「凡在合众国出生或归化合众国并受其管辖者,均为合众国及所居住之州的公民」。一直以来,美国政府和社会对此一条文的普遍理解,都认为这个条文等同于承认「出生地公民原则」,亦即只要在合众国所管辖的土壤上出生,不论父母的各种身分条件为何,一概都能取得美国公民资格,仅仅排除了某些严格说来未受合众国管辖的情况,包含出生于敌军占领地区,或者是外国的外交官,以及当时被认定为另有部落主权的美洲原住民等。

而在此一修正案生效的30年后,美国最高法院也依据这一条文,认定出生于三藩市(旧金山)的华工之子黄金德自出生便具有美国公民权,即使当时美国已经实施著名的《排华法案》也不得予以剥夺,政府当然也不能阻止黄金德入境。后来,在1940年和1952年,美国国会又两度针对公民资格立法,同样复制了「在合众国出生并受其管辖者」的条文措辞与修正案几近相同。而自从被编入法典以来,此一条文在执行上指涉的都是「出生地公民原则」,数十年期间在官僚体系、政坛和法院都并未面对严肃质疑。

但特朗普上任之后,政府却提出了不同见解,强调第十四修正案当年只是为了让奴隶后代取得公民权而存在。不过,考虑到此一条文并未提及奴隶或种族,政府律师把重点放在「受其管辖者」(subject to the jurisdiction thereof)这几个字上,主张一名婴儿虽然在美国本土出生,但如果他的父母皆是无证移民,或者是暂时过客,比如是持有学生、工作或观光签证,其忠诚义务(allegiance)就仍属于外国,不能算是受合众国管辖。

政府律师也主张,法院无须推翻黄金德案判决。这是因为,该判决内文中屡次提及黄金德的父母虽非公民,但已在美国有长年「居籍」(domicile);政府在书状中强调,该词汇在判决书中被提及整整20次。所以政府主张,百年来人们对黄金德案的理解其实是错误的,该判决并未确认「所有」在美出生者皆具公民权,而仅确立了当父母具备「居籍」时的情况。所以,现在政府寻求排除「非法移民」乃至合法学生、移工、观光客在美国出生的子女,并不在黄金德案的涵盖范围之内,也不违反该判决的意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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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守派巴雷特法官的犀利提问

但从言词辩论现场看来,这样的立论可谓百年首创,就连很多保守派法官都不买帐——尤其是三位先前已判决川普「对等关税」违法的保守派法官,都提出了许多「拆解」政府律师论点的问题。其中,由特朗普在第一任期当中提名的法官巴雷特(Amy Coney Barret)的几个问题皆极具指标性

首先,巴雷特询问政府律师,如果政府强调第十四增补条文在历史上的重点是为了让奴隶后代也能取得公民权,那么,考虑到内战后仍有一批奴隶的父母并非长期居住于美国,而是刚从其他国家被贩运到美国本土,甚至有些可能还想着回归故土,那么,按照特朗普政府对于「受合众国管辖」的狭窄定义,这些人既然未必都想要以美国为家,当年这些奴隶的子女难道也无法取得公民权吗?

同理,巴雷特也询问,时间拉到现在,假如一位女性是人口贩运的受害者,被从其他国家强行带到美国来,并在美国产下小孩,难道其婴儿也会因为母亲在美国并无所谓「居籍」、因为这个母亲依然应忠于其他国家,所以连带使得这个孩子也不算是「受合众国管辖」,进而无法取得公民权吗?又回到19世纪,当时社会经常讨论的「父母不详者」(foundlings)该怎么办?

而更广泛来说,巴雷特也质问政府律师:当年制宪者手上的选择就是两种行之有年的公民权原则——属人原则(jus sanguinis)和属地原则(jus soli)。普遍见解认为,美国当时决定采行属地原则,但如果特朗普政府认为,当年制宪者是想发明一个混合的新版本、一种全新的「美国特色」公民权定义,「那么我们在当时的辩论中不是应该看到更多讨论吗?」

巴雷特质疑,语气通常相当平缓、具典型学者气息的巴雷特,甚至还在提问过程中难得透露出了一丝不耐烦。

她又问及,如果「受合众国管辖」的正确诠释方式真的是特朗普政府所说,那就得在婴儿出生时确认父母当下的居留状态,乃至未来的居住意图。那么,在父母不明的时候,又该怎么办?对此,政府律师并未直接回答宪法上应如何看待生父母不明的子女,而只强调当下已有法规可以处理此问题,比如在5岁以前在美国本土被寻获的孩童,依法也能先取得美国公民权。

但政府律师话还没说完,巴雷特立刻打断:「对啦,对啦,对啦,对啦,但宪法上呢?」(“Yeah, yeah, yeah, yeah, but what about the Constitution?”)这同样可视为对政府立论的不满:法规上当然可能有许多技术性规定,但在宪法上,「受合众国管辖」这段文字,其实际意涵真的可能如此暧昧、如此复杂、额外负载着这么多隐藏标准吗?

保守派戈萨奇的苦笑,以及罗伯兹的金句连发

同理,另外两位和巴雷特一样曾认定特朗普关税政策违法的保守派法官,也对政府律师的立论提出一些根本的质疑。

比如同样被特朗普任命的戈萨奇(Neil Gorsuch)也指出,当年在黄金德案投下反对票的少数派法官John Marshall Harlan,也曾于演讲中批评该判决确立了「出生地公民原则」。Harlan当时在演讲中举例,就连「英格兰来的爸妈来美国泡温泉」,期间生下小孩,之后又把孩子带回英国抚养长大,孩子居然也能取得美国公民权。换言之,从这位大法官的反对意见看来,他也认定黄金德案判决所奠定的就是「出生地公民原则」。

于是,当政府律师不断强调自己的立论也符合黄金德判决时,戈萨奇法官语气中带着苦笑──「我不觉得你真的会想那么仰赖黄金德案」,他说。

2026年4月1日,示威者于在美国最高法院外举牌,支持出生公民权。摄:Bill Clark/CQ Roll Call via AP/达志影像

至于首席大法官罗伯兹,更是创造了此辩论过程中最多媒体引述的两句「金句」。一方面他指出当年在黄金德案中,判决里被认为属于在美国国土上「不受合众国管辖」的例外,仅仅只有敌军、外交官和部落原住民三个例外,他向政府律师表达质疑:「我不太确定,这些细小、独具特色的案例,要怎么让你一路延伸到现在这么大的一群人」,亦即要如何涵盖到所有无证移民,乃至学生、移工、观光客等短期签证持有者。

而另一句金句,来自罗伯兹巧妙的提问——他先提出一个看似友善的问题,请政府律师解释其所谓「生育观光」(birth tourism)究竟有多么严重。律师借机开始陈述政府为何想杜绝外国人特别来美国生产,借以让子女取得美国公民身分,并宣称「依照媒体报导,光是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来的人数,就可能超过100万甚至150万」。

但当律师说完这些政策顾虑之后,罗伯兹却使出一记回马枪,询问:「那你是否也同意,这跟我们眼前的法律分析没什么关联呢?」换言之,上述顾虑都是现代、当前新的政策考量,政府或许可以争辩这是否是必须解决的严重问题,但却无关乎宪法第十四增补条文该如何解释,毕竟「19世纪时显然并没有这种问题」。

政府律师对此回应:「但我们现在已经处在新的世界。」罗伯兹首席大法官此时使出了金句:「对啦,这个世界是新的世界,但宪法还是那一部宪法。」

至此,不难理解为什么立场各异的法律评论者几乎全数认为,即便关键的3位保守派大法官们,也对政府方见解展现出高度质疑。面对普遍支持特朗普的读者群,《福斯新闻网》也立刻打了预防针——邀请法学教授、以在「通俄门」争议中捍卫特朗普成名的Gregg Jarrett发表评论,文内虽不断称赞政府律师的辩护极具水准、特朗普政府的做法非常有道理云云,但仍然指出「眼下的个案里,既存的规范或广被接受的作法,伴随着要扭转既有作法的复杂性,可能再度终将成为太大的阻碍」。

这等同要保守派读者做好心理准备,因为特朗普政府极有可能败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