鄒幸彤重申,「六四」從來不是被支聯會利用去煽動「結束一黨專政」的工具。法官強調,法庭不會就「六四」作出事實判斷,包括社論提到的情況是否屬實、當日北京是否曾有暴亂等。

支聯會案:鄒幸彤傳召辯方證人,法官強調不就「六四」作事實判斷

香港法院於3月份續審「支聯會案」,較受關注的受審環節包括被告之一、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作供,以及鄒開始傳召辯方證人。控辯雙方案情陳述於3月31日完結,5月18日將作結案陳詞。

香港支聯會涉煽顛案,李卓人、鄒幸彤對紀念六四的自辯 — 「從來不是控方說的什麼恨⋯⋯堅持去講述、去記錄和紀念世間的不公;也從來不是要散播恨,而是要凝聚愛。」

鄒幸彤作供為期6天,她在完成作供前提出三點補充。其中,她強調支聯會在《港區國安法》生效前後都沒有討論「結束一黨專政」的意思及其是否違法,因支聯會認為相關討論是「偽命題」,「結束一黨專政」就是要求民主,也是表達社會已有的共識,毋須刻意鼓吹。

鄒表示,2018年及《港區國安法》生效之後,支聯會需要做的是「誠實表達我們是什麼人、我們相信什麼」。她形容,這變得有風險,並非說民主基本理念突然不受歡迎,而是生活在真實中變得困難。

鄒重申,「六四」從來不是被支聯會利用去煽動「結束一黨專政」的工具,「六四」不是可以被任何人利用的東西,而「是人命,是鮮血,是政府要面對的罪行」。

鄒完成作供後,開始傳召辯方證人。首位證人是現年66歲的《星島日報》前專題記者蔡淑芳。蔡稱,她於1989年4月27日至6月5日在北京採訪,見證「六四」的發生,也是當時最後一位離開天安門廣場的香港記者;她返港後替支聯會做義工,直至2018年離開香港。

蔡作供時提及當年在北京的見聞,包括在鄒提問之下比對《人民日報》的〈四二六社論〉與她的親身經歷,但多次遭法官打斷。法官強調,法庭不會就「六四」作出事實判斷,包括社論提到的情況是否屬實、當日北京是否曾有暴亂等。鄒一度反駁,稱法庭有需要確定一些事實,方能裁斷針對支聯會的抹黑、造謠及煽動指控。然而,法官沒有接納。

鄒傳召的第二位辯方證人為市民岑麗芳。岑稱自1989年起參與「六四燭光晚會」,直至2019年最後一次集會僅缺席兩次,出席原因是想悼念當年在天安門死亡的學生和人士。岑回應鄒的提問,稱自己沒有因為認同支聯會的「五大綱領」而作出任何行為,「因為我只不過是個家庭主婦」。另外,岑談及自己對「結束一黨專政」的理解,稱「一黨」沒有指明是哪一個黨,但民主社會容許自由選擇,即不是一黨專政。

鄒傳召的第三位辯方證人為前支聯會常委關振邦。然而,鄒問及關對「六四」的認知、如何認識支聯會等時,多次遭法官打斷。法官一度要求鄒不要借機作「政治宣傳」,鄒否認,並反駁稱「法庭不想聽證據」。關於支聯會的五大綱領,關形容是環環相扣,也有順序,是支聯會一直運作的基礎。回應控方盤問時,關強調支聯會從來沒有放棄任何一個綱領。

2021年1月14日,蔡玉玲就車牌查冊被檢控抵達西九龍裁判法院應訊。攝:林振東/端傳媒

記協就查冊新規提司法覆核,被裁定敗訴

香港運輸署在「蔡玉玲案」後就車牌查冊實施新安排,要求傳媒查冊時必須提出書面申請。香港記者協會(記協)認為署方新安排與「蔡玉玲案」判決相違背,有干預新聞自由之嫌,遂提出司法覆核,但被裁定敗訴。3月6日,高等法院法官高浩文頒布判詞

記協一方質疑,運輸署的新安排違背終審法院就「蔡玉玲案」作出的裁決,認為新做法是越權和干預新聞自由。記協指,署方制定的申請耗時長,程序繁複,還會令記者憂慮資料被披露,造成寒蟬效應。

然而,高浩文在判詞指出,今次覆核的議題同時涉及新聞自由和私隱權,必須在兩者之間取得平衡。判詞指,署方現行的新安排並無禁止新聞查冊,只是要求傳媒必須提供更多資料。

就記協主張新安排會令記者擔心個人資料外洩予車主,判詞認為此關注是雙向的,即車主同樣面對私隱權被侵犯的風險。判詞指,即使查冊出於「偵查報道」的名義,也不能忽略私隱問題;個別人士的資料被披露時,他應該有權知道獲得資料的是誰。最終,判詞認定署方現行新政策符合終院就「蔡玉玲案」的裁決,並無越權。

2026年3月27日,「一拳書館」負責人龐一鳴被警務處國家安全處拘捕,獲釋後短暫回到書店。攝:鄧家烜/端傳媒

一拳書館被指出售煽動刊物,警方檢走包括《黎智英傳》

3月24日,深水埗獨立書店「一拳書館」店長龐一鳴及三名店員被警務處國家安全處人員拘捕。他們被指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下「明知而出售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國安警在書館檢走一批「懷疑具煽動意圖的刊物」,包括由壹傳媒(已停運)前董事 Mark Clifford 撰寫的《黎智英傳》。

香港國安法再出手:一拳書店店主涉煽動被捕檢走《黎智英傳》;拒交手機密碼可囚一年涉數據隱私風險|Whatsnew — 是次為香港近年少有涉及獨立書店負責人被國安拘捕的案件。

據《法庭線》報道,一拳書館於24日當天下午拉閘休店,鐵閘貼有告示:「突發事故,休息一天,抱歉不便」。

一拳書館於26日在 Facebook 發布消息,稱館長、經理和兩位兼職員工已在前一晚獲保釋,書館因要重新購置手機、電腦等而要休息一會。

此前,一拳書館已因舉辦西班牙文興趣班而被指涉嫌違反《教育條例》,龐一鳴及書館所屬公司被票控「管理未經註冊的學校」、「准許非准用教員在學校任教」等五項罪名,案件於3月11日開審

蘋果日報三間公司正式被列為「受禁組織」

3月24日,署理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命令公司註冊處將《蘋果日報》相關三間公司——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互聯網有限公司——從公司登記冊中剔除。同日,公司註冊處刊憲公告,三間公司即時解散,成為「受禁組織」。

據傳媒報道,警方於25日下午進入位於將軍澳的壹傳媒大樓,下午約3時離開前,在閘口拉起封鎖線。

另一方面,律政司於3月19日分兩案入稟高等法院,指蘋果日報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違反對港府「保就業」計劃的保證和承諾,尋求代表港府向兩間公司追討薪金補貼、罰款、利息和訟費,合共逾4700萬港元。

去年12月,壹傳媒(已停運)創辦人黎智英及《蘋果日報》三間公司被裁定「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罪名成立,黎被判監禁20年,三間公司各被判罰款約300萬港元。

終院海外非常任法官祈顯義獲延任三年

3月18日,司法機構公布,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建議延任海外非常任法官祈顯義(Patrick Keane)的任期,由今年4月6日起延任三年,建議已獲行政長官接納。

香港電台報道提到,《香港終審法院條例》規定設有一份非常任香港法官及一份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法官的名單。非常任法官的任期為3年,而行政長官可根據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建議,將非常任法官的任期延續一次或一次以上,每次續期為3年。

2023年9月22日,林作於JPEX案被警方拘捕後召開記者會回應。攝:林振東/端傳媒

JPEX 案再多10人被起訴洗黑錢及串謀洗黑錢

虛擬資產交易平台 JPEX 被指涉嫌詐騙,3月份再有10人被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以涉嫌「洗黑錢罪」及「串謀洗黑錢罪」起訴,令事件被告增至26人。

最新被控的10人被分成三案處理,3月27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根據控罪,10人被指洗黑錢的總金額超過8921萬港元。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6月18日再訊,10人當中有7人提出保釋申請,但全部被拒絕。

此前被控的16人,包括 TVB 前藝員鄭雋熹、網紅林作、網紅「陳怡」陳穎怡、YouTube「朱公子」朱家輝等人,控罪包括「欺詐」、「洗黑錢」、「欺詐地或罔顧實情地誘使他⼈投資虛擬資產」等,分多案處理。

城大副教授杜渡因行賄被判囚4.5個月

3月25日,香港城市大學經濟金融系副教授杜渡因「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監禁4.5個月,但准保釋等候上訴。

控罪指,被告於2022年就一份臨時租約「撻訂」(買方違約並放棄訂金)後,以1000港元賄賂美聯物業一名客戶總監,企圖換取對方協助他免就違約賠償1.6萬元。

被告一方求情時指出,被告畢業於北京大學,後於美國芝加哥大學取得博士學位,在學術領域屬精英階層,但在港因語言隔閡而未能結識朋友,社交圈子窄,只能依賴過往在中國內地的經驗行事。被告一方請求法庭考慮被告因文化背景和社交疏離而一時過失犯案,強調被告已深切反省,望法庭判處緩刑,以免影響被告在學校授課。

然而,裁判官施祖堯指賄賂在港是嚴重罪行,沒有法律背景的人也有一定認知,而被告來港定居多年,難以文化背景影響作為犯案藉口。裁判官認為本案沒有特殊減刑因素,判被告入獄4.5個月,但准保釋等候上訴。

2025年12月8日,新民黨陳家珮勝出立法會後出席記者會。攝:林振東/端傳媒

立法會議員陳家珮因不小心駕駛被罰款及停牌

立法會新民黨議員陳家珮於1月23日在灣仔謝斐道逆線行駛,於3月9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一項「不小心駕駛」傳票罪,被罰款2000港元及停牌一個月

陳家珮在庭上同意案情,承認當日駕駛私家車從菲林明道北行,左轉入謝斐道向西方向,以時速10至20公里逆線行駛,被其他人拍下違例駕駛影片。案情提到,事發時消防員正處理一級火警,謝斐道上停泊了3輛消防車,令其他車輛無法駛入謝斐道。

裁判官認為案情嚴重,指陳當時並非突然作出決定,而是經過深思熟慮,而且違例不是短時間情況,因此判處陳罰款2000港元及停牌一個月。

陳家珮接受傳媒追訪時,透露已因事件接到立法會主席李慧琼的口頭警告。另外,陳可能面臨立法會監委會的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