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产拉拉”、“没有性少数就没有新中国”、“妈祖托梦,拒绝骗婚,追求自己美好gay生” 。

今年6月,这些简体中文的手写牌出现在曼谷骄傲月游行上。这是活动复办的第四年,华人已经成为主要的海外参与群体之一。但当华人面孔越来越频繁地出现在曼谷、东京等地的骄傲游行中时,中国境内的骄傲月线下活动却接连被取消——也是发生在这个6月,中国国内好几个彩虹NGO的微信公众号被封号。

作为全球最多的 LGBTQ+ 群体所在国之一——有研究估计,中国的性少数群体人数达4000万到7000万人——政府的态度常常消极,但也有暧昧和张力。一个积极的官方信号在5月引起热议:一张网传截图显示,5月8日中国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回复了一位网友的信访建议,回复提到“法律禁止基于性倾向、性别认同与性别表达的歧视,法院对性少数群体的合法权益予以平等保护”。

这是中国国家司法体系首次书面明确这一主张。很快地,这张图迅速在网络上传播,端传媒根据知情人核实确有其事。6月的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会议也提及此事,将其视为进步信号。

但坏消息随之而来:事件在中国互联网上引发关注后,相关信息迅速被审查删除,发布消息的微信公众号被炸号。“先让你看到希望,再让你明白希望本身就是违规内容”,有网友评论。

究竟该如何理解这些在同一个语境中出现的矛盾信号,在不同语境中出现的同一种人群?如何理解中国LGBTQ+群体的权益现状?我们邀请两位常年关注这些问题的嘉宾来讨论:Tom现为香港大学研究助理,专攻性别和法律,熟悉中国LGBTQ+法院判例的状况。任浩是中国民间同志社群的组织者,有多年的行动经验。

对谈先从事实的层面出发,讨论中国的法院是否做到了信访回复中提到的保护性少数权益,在过往LGBTQ+相关的司法案件中,有哪些灰色和弹性空间?从行动的角度看,在环境紧缩的当下,关心性少数权益的中国行动者们在做什么,发展出什么新的行动策略?

结合研究和行动的视角,我们不放大悲观论调,但追问行动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