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劏房再研一個月 社協指最好無劏房 地產界:不應影響租賃生態
【獨媒報導】去年《施政報告》成立「解決劏房問題」工作組,花了10個月時間研究,昨日向特首李家超交報告,不過李家超「彈回頭」,要求將最近諮詢期聽到的「新元素」納入考慮,一個月內再交研究結果,多份報章引述消息稱,10月《施政報告》會有方案。社區組織協會副主任施麗珊今早在電台節目指,若有足夠公屋供應,相信即使劏房數量下降,亦「問題不大」。香港地產代理商總會主席潘達恒則指,政策不應影響租賃生態。
有關工作小組的工作,政府昨日新聞稿提及,曾舉辦逾20場會議,聽政黨、學者、專業團體,NGO和關注組的意見,並討論劏房居住環境最低標準,以及取締劣質「劏房」的方法。
社區組織協會副主任施麗珊今早在港台節目《千禧年代》表示對於特首提出「新元素」供工作小組研究,形容是「好事」。她表示,劏房問題是居民關心的重大政策,需要嚴謹考慮,包括對業主的影響、租戶的安置情況,以及執法手段等。
有報導指,李家超建議應做好劏房的「體系建設」,設立未來的長遠計劃和監管制度。施麗珊指,社協曾提出建議,日後劏房需要進行登記,新建造的劏房亦應經過審批才可以營運,認為「新元素」或涉引入發放牌照的制度。
若為劏房設定標準,是否需要經過專業人士的認證?有消息指政府或要求業主自費進行認證。對此,施麗珊認為,如需業主自費,相信劏房數量將整體下降,但「唔係太大問題」。她指:「如果我哋有足夠嘅公營房屋供應,有啲業主唔做劏房,其實對香港嚟講都無問題嘅,其實最好就無劏房。」不過,如果市場依賴業主做「可以接受的劏房」,必然牽涉專業人士並需要政府部門批准,而政府都相應要增加人手。
對於劏房租戶而言,業主整修劏房期間的安置情況,合資格劏房少令租金上升,都將成隱憂。施麗珊表示,對於窮人而言,搬屋的開支不小。因此,她認為,政府的安置配套重要,包括過渡性房屋、簡約公屋或公屋等。至於租金,她認為應配合起始租金的立法,以免業主將成本轉嫁在租戶身上。
地產界:優先考慮內部舒適度 設24個月寬限期
香港地產代理商總會主席潘達恒則在同一節目中表示,地產界對政策表示贊同處理劣質劏房,以保證基層利益。不過,他認為如果居住環境太差,業主難以租出,相信劣質劏房只是「小部分」,而「某些惡劣的畫面比較煽情」。他指,這一政策推行需要考慮供應情況,而目前劏房供應無增長,但需求一直較高。
對於政府將針對單位面積、高度、設施等訂立劏房居住環境最低標準,潘達恒則以面積為例,認為未必可以簡單計算,因涉及牆體厚度、不規則形狀等,若政府所訂標準太高、太理想化,或導致大量劏房需復原,對業主影響很大。
潘達恒建議政策不應影響租賃生態,可以舒適度來衡量,優先考慮單位的內部環境,如取締「廚廁相連」的情況,日後再設立涉及大型工程的標準。至於若要求業主自費請專業人士量度認證,潘達恒指,不少劏房形狀不規則,相信這樣對業主而言成本高、負擔大。
有消息指,若劏房要進行改善工程,須在12個月寬限期內完成。潘達恒則表示12個月未必足夠,因涉及租客是否配合搬出,且視乎工程的複雜程度。他認為24個月的寬限期較為適合,且建議政府需提出指引,要求租客配合劏房整改,以免工程拖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