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已解散的支聯會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何俊仁和鄒幸彤,2021年9月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李卓人和鄒幸彤還柙至今近3年,案件今(28日)於高等法院進行第三次案件管理聆訊,排期2025年5月6日開審,預留75天,同年2月20日審前覆核,法官李運騰明言「呢個係法庭可以畀到你哋最早嘅日子」。

鄒幸彤另擬申請海外證人視像作供,惟23條立法後修例,不准國安案的證人境外視像作供,法庭將於10月28日處理。此外,鄒要求控方交代指控被告煽動以什麼「非法手段」顛覆國家政權,批評被控3年,「我都唔知我哋究竟煽動咗咩手段」,難以準備抗辯。控方回應,認為所有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均屬非法,亦毋須涉及武力。法官終指示控方於9月9日前補充控罪詳情,至少指出「非法手段」涉什麼類型行為。

李卓人、鄒幸彤還柙近3年

案件由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陳仲衡及黎婉姬審理,控方代表為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李卓人及何俊仁由大律師沈士文及梁麗幗代表,鄒幸彤沒有律師代表,已被取消公司註冊的支聯會,則由破產管理署委聘的大律師林芷瑩代表。

身穿白色上衣、黑色外套的鄒幸彤手捧大疊文件入庭,李卓人和何俊仁精神不俗,3人向旁聽席微笑揮手。多名旁聽人士亦站立揮手高喊:「仁哥!」、「阿人!」、「阿彤!」

排期2025年5月開審 料需時75天

甫開庭,法官李運騰指案件不能無了期等待,打算於2025年5月6日開審,旁聽席傳來「吓」。李指「呢個冇辦法喇,3位法官都有其他案件需要處理」,續指「呢個係法庭可以畀到你哋最早嘅日子」。李又指,審訊預留75天,「預得比較鬆」,並定於明年2月20日進行審前覆核。

翻查資料,在首次案件管理聆訊時,李運騰曾稱料審訊需時40天,舉證完畢後料需兩星期至一個月讓雙方準備書面陳詞,並預留一至兩星期進行結案陳詞,共需預留約70天。

鄒幸彤擬申請海外證人視像作供 10.28處理

鄒幸彤早前擬申請身處海外的專家證人及4至5名事實證人以視像作供。法官李運騰指,23條立法修訂《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79I條,初步看來,「法庭係冇權處理呢類申請」,但現未有任何結論。鄒幸彤表示,希望繼續申請,但陳詞不會太長,李運騰遂定於今年10月28日處理,鄒幸彤須於10月14日前將陳詞大綱存檔。大律師沈士文指,李卓人和何俊仁不打算參與申請,但李望到庭旁聽。

鄒幸彤
鄒幸彤

翻查資料,新修訂的《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79I條列明,如有關刑事法律程序屬「指明法律程序」,即涉及國家安全的案件,法庭便不得准許證人在香港以外的地方,藉電視直播方式向法庭提供證據。

鄒幸彤要求控方釐清「非法手段」 官指示9.9前交代

此外,鄒幸彤亦要求控方提供更詳盡控罪詳情,法官李運騰指擬先閱讀控方開案陳詞,再處理鄒的申請,「可能有更多資料都未定」,指示控方於2025年2月6日前將書面陳詞存檔。

惟鄒幸彤認為,2月6日已經太遲,指現時就控罪核心,即被告煽動他人以什麼「非法手段」顛覆國家仍不清楚,辯方難以準備辯護;又以初選47人案為例,指該案清晰指出涉案非法手段是「無差別否決預算案」,惟本案首提堂至今3年,控方仍未曾交代:「依家3年,我都唔知我哋究竟煽動咗咩手段」,控方僅稱是「任何非法手段的行為」。

張卓勤
助理刑事檢控專員 張卓勤

張卓勤重申控方今年4月的立場,指「本案所涉非法手段嘅行為,就係任何以非法手段顛覆國家政權嘅行為,而所有旨在顛覆國家政權嘅行為都係非法」;又指非法手段不必涉武力。

法官李運騰追問是哪類型行為,張指於開案陳詞會交代清楚。惟李指鄒認為「遲得滯」,終指示控方於9月9日前向鄒幸彤交代進一步控罪詳情,不一定指出確實罪名,但至少要指出控罪涉什麼類型的「非法手段」:「欺詐、詐騙還是乜嘢,要講畀人聽清楚啲。」

李運騰
法官 李運騰

審訊文件夾以「萬」頁為單位

針對審訊文件夾,法官李運騰關注涉多少頁文件,張卓勤指以「萬」頁為單位,不會是數百頁。李運騰指示控方於今年11月11日前送達文件冊草稿。

李運騰亦指示控方於2025年3月21日前傳閱承認事實草稿,控辯雙方須於4月7日前存檔已簽署的承認事實,「有咩同意到就同意咗先。」

鄒幸彤索控方所管支聯會報導

鄒幸彤另要求控方披露其所管有、於2016年1月10日至2021年12月10日期間,《蘋果日報》和《立場新聞》提到支聯會和其他被告的報導。

張卓勤解釋,鄒不知從何途徑得悉控方管有相關資料後,來信要求披露,控方基於披露責任和公道,曾向鄒確認擁有相關資料。惟控方最後拒絕向鄒提供,因資料屬「海量」,控方無責任看畢所有內容,再選取鄒想要的內容。

李運騰追問相關文件數量,張卓勤指沒有此數字,並指相關材料屬於其他案件。李續說:「如果當初你覺得唔關事,你就唔好擺喺個 list 度啦」,張指相關資料的確不是本案的未被使用材料(unused materials),李再問:「咁你又披露(管有資料)?」張卓勤稱因鄒幸彤問及。

李運騰終指示控方於9月20日前,將相關材料的目錄交予鄒,「畀佢望吓先」,屆時再處理是否披露。

案件編號:HCCC155/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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