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屠龍小隊」被指在2019年策劃用炸彈殺警,律政司更首度引用《反恐條例》控告。案件在高等法院經歷81日審訊,9人陪審團退庭商議多日後,最終裁定有6名被告罪名不成立,有5名被告可以即時獲釋。身兼行政會議成員的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表示,無意批評陪審團決定,但他個人「相信法官多過陪審團」。他相信未來若發生同類案件,使用國安法控告的機率相當高,案件會由3位指定法官審理,對保障人權安全性將「非常高」。

湯家驊本來出席「民主思路」就《施政報告》的記者會,適逢「屠龍小隊」案和立場案都在下午分別有裁決,記者問到他對兩宗案件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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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陪審團未受訓 不懂將感情與判斷分開

湯家驊表示陪審團基於事實和庭上證供作出裁決,但被問到裁決會否令人質疑陪審團制度的可信性,他表示自己執業50年,處理過不少陪審團案件,他稱無意批評屠龍案件陪審團的決定,但以他「個人觀察」,除非遇上相當明顯證據確鑿案情,「其實陪審團個人感情上,或者觀感上係比較難排除,所以你問我呢,我自己就個人覺得,我就會相信法官多過陪審團」。

他又指,法官受專業訓練,懂得將個人感情與證據判斷分開,但認為陪審團未經過訓練,未必能夠分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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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再有同類案件,他會否認為棄用陪審團,改為指定法官審理較「可取」?湯家驊表示,「屠龍小隊」案非國家安全案件,案發時間於《港區國安法》通過前,控罪所述的串謀恐怖活動,他稱「嚴格來說並非有關國家安全」,不過他相信未來發生同類案件,用《國安法》控告的機會相當高,屆時相信會由指定法官審理,「對保障人權安全性非常高」。

至於是否棄用陪審團審訊,湯家驊表示「我又唔覺得係大家因為喜歡陪審團,或者唔喜歡陪審團,而決定究竟應唔應該由陪審團審議」,他指目前法律上要回應《國際人權公約》要求,保障陪審團安全,他指目前幾乎所有國安案件均由指定法官審理,可能是因為離2019年「仍然不太遠」,威脅司法人員、陪審員的人身安全性仍存在。

另外就對《立場》案的裁決,湯家驊表示感到不意外,認為新聞機構的出版人及編輯理應對刊登文章的合法性負監管責任,他又舉例稱Telegram 行政總裁以「允許他人進行不法行為」被拘捕,證明外國相關法例較香港更嚴格。而立場新聞涉及17篇文章,以個人理解大部份為投稿,又指自己現時有為明報撰寫專欄,笑言「明報緊張到發信」予專欄作家提醒「謹言慎行」,但認為法律上編輯及出版人需要負上責任,如telegram 行政總裁被捕一案,應要監管發表的文章合法性。前《立場》總編輯鍾沛權及署任總編輯林紹桐被指串謀發布煽動刊物,該案是 1997 年後首宗傳媒被控煽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