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民連街站展示黑布 10人被票控無牌籌款及展示海報 押後答辯待同類案上訴結果
【獨媒報導】社民連於去年4至5月期間先後三次在銅鑼灣擺街站,事後主席陳寶瑩、「阿牛」曾健成和周嘉發等10人遭票控無牌籌款和「未經准許而在政府土地展示招貼或海報」,涉及展示一塊黑布橫幅。26宗傳票案件今早(30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陳寶瑩代表所有被告申請押後答辯,以等待兩宗同類案件的上訴結果,包括陳涉去年在旺角天橋無牌籌款的案件,數日前在高院裁定上訴失敗,而她打算上訴至終院。裁判官梁雅忻遂把所有案件押後至10月31日再提堂。
被告為陳寶瑩、余煒彬、曾健成、黎嘉麗、李盈姿、唐婉清、陳子祥、張鉻聰、周嘉發和盧德華。
陳寶瑩代表所有被告申請押後答辯,她指依賴兩宗案件抗辯,其中一宗為她自己被控無牌籌款的案件,周二(27日)被高院宣判敗訴,而她正準備向終院申請上訴。另一宗為潘蓮花上訴案,同樣涉及「未經批准而在政府土地展示海報」控罪,高院原定於8月16日宣判,惟法官指示控辯雙方提交進一步陳詞,並押後至9月26日上訴續審。
陳指上述兩案的上訴結果對於現時他們的答辯方向有重大影響,因涉及爭議「公共空間」和「收集金錢(collection of money)」,在虛擬世界是否適用;亦涉及在街站沒呼籲捐款及相關字眼的情況下,僅展示網上籌款平台的二維碼是否屬「收集金錢」。陳又指爭議涉及執法相稱性,質疑在擺街站期間從沒執法人員警告他們,事後才檢控的做法。
陳申請押後至年底,以等待兩案案件的上訴結果,惟裁判官梁雅忻考慮潘蓮花案未知何時會宣判,以及是否有進一步上訴,因此提出先在10月底提堂,屆時若要再押後可以書面形式向法庭申請。控方表示不反對押後,亦對押後時間沒有立場。梁官最終將26宗傳票案件押後至10月31日再訊。
散庭後,被告等人在法院外高喊:「法治為名,滅聲為實」、「壓制言論表達自由可恥」等口號。陳寶瑩稱,他們覺得政府現時無所不用其極地不斷收窄言論自由、表達自由的空間,「所謂嘅非法籌款,基本上係喺個街上冇講、冇呼籲過任何人去捐款,亦都冇一啲宣傳嘅物品,只係一個二維碼,然後就咁喺一個(網上)平台上,就當我哋係籌款活動,咁我哋係覺得非常之唔公道。」
陳指,另一方面,當局先是控告余煒彬展示有字的橫額,到現在本案被告展示一塊無字的黑色橫額「都要告」,「你啫係話可以見到,政府係不斷咁去收緊我哋嘅言論、表達自由嘅空間啦。」
陳寶瑩被票控分別於2023年4月2日、4月30日和5月28日無牌籌款及未經准許而展示招貼或海報,合共6項傳票控罪。曾健成被控於4月2日和4月30日無牌籌款及未經准許而展示招貼或海報。余煒彬被控於4月30日無牌籌款。周嘉發被控於4月2日及5月28日無牌籌款。唐婉清被控於4月30日及5月28日無牌籌款及未經准許而展示招貼或海報。黎嘉麗和李盈姿均被控分別於4月2日、4月30日和5月28日無牌籌款。陳子祥被控於4月30日無牌籌款。張鉻聰被控於5月28日無牌籌款。盧德華被控於4月30日無牌籌款及未經准許而展示招貼或海報。
案件編號:ESS35029-35035/2023、ESS38408-38426/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