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立場案的裁決廣受世界各國關注,因為是超過半世紀以來,香港首次有傳媒機構被控告「煽動罪」而受審。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今早在電台充當「反駁隊」,批評香港人「記性好短」,指在1998年曾有報章專欄刊登一系列辱罵法官的文章,被控「刑事藐視法庭」罪成,他稱兩件事「一樣」,當時卻無港人或外國政客聲言香港言論自由收窄。他又指裁決「完全無,睇唔到有」收窄言論自由或新聞自由,若有人卻步不寫是「自然反應」,但「我個專欄就日日寫政治嘅」。

湯家驊在商台《在晴朗的一天出發》表示,他可以理解社會上有人因為案件而卻步不寫評論,並以酒後駕駛舉例,稱「雖然法例話飲半杯酒可以嘅,但有無人飲?無嘅,一係唔飲,一係唔揸」,他稱有人卻步是「社會自然反應,我唔覺有咩唔妥」。

無標題
2024年8月29日,立場案裁決後,記者追訪《立場新聞》前總編輯鍾沛權。

質疑政客有雙重標準

湯續指要「提一提」香港人,因為他們「記性好短」,指出1998年某全港銷量第一的報紙,刊登一系列列辱罵法官的文章,最終政府決定控告「刑事藐視法庭」,當年由他檢控,副手正是陳文敏,該報的編輯最終入罪囚4個月,報館則被罰500萬元。

湯家驊指出,「當時無人講話收窄香港言論自由新聞自由,對唔住,從來無人講過」。他又稱,部分香港人、外國政客和評論,不能接受令人憎恨司法體制的行為,卻能接受令人憎恨執政政府和執法人員,他反問「分別喺邊度?」他又認為立場案裁決後,「完全無、睇唔到有」收窄言論自由,「如果有,20年前已經有」,他重申兩案件是「同一樣嘢,同一原則」,若說今天收窄,他稱「好難接受」。

「睇唔到分別喺邊,或者你睇到你話我知」

他又以近日Telegram創辦人在法國被捕一事為例,稱對方容許他人作犯罪行為都被拘捕,但美國和英國卻無稱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受傷,「點解香港有咁嘅案件,你就話有呢?我睇唔到個分別喺邊,或者你睇到你話我知。」

終於談回「立場案」正題,湯家驊就指被告曾處理過萬篇文章,「你可以求情咁講」,但說到底是「刑罰問題」,亦要考慮《立場新聞》的讀者數目,他強調自己「無睇過」,若果愈多讀者,「傷害愈大」,刑罰亦會愈高。

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