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偉稱對屠龍案裁決感愕然 憂令年輕人有錯覺「咁都未必受到刑責」
【獨媒報導】屠龍小隊等人涉嫌串謀在2019年「12.8遊行」中放置炸彈並槍殺警員案,陪審團早前裁定7名否認控罪的被告,6人全部罪名不成立,僅賴振邦「串謀爆炸」罪成。警察隊員佐級協會主席林志偉稱「我個人嚟講,係比較愕然啲。當然啦,經過法團嘅審判,有咁樣嘅判決出嚟,我哋都要尊重。」他又憂慮裁決結果令市民,尤其年輕人造成錯覺 :「原來咁樣都係未必會受到一啲刑事責任嘅。」
林志偉接受無綫新聞節目《講清講楚》訪問,被問到對屠龍案的陪審團裁決,他先強調尊重法庭判決:「但正如我哋國安處李sir(李桂華)話齋,之前已經有7個人對呢件案件認咗罪,亦都喺過程裡面有大量證據,包括炸藥、槍械,比較完美完善啲嘅計劃,做呢啲嚴重案件。」
員佐級協會會員同感愕然 林志偉:裁決結果令不少人不敢苟同
談到「屠龍案」裁決,林志偉對裁決結果感到愕然,但認為有討論是好事:「但係我哋都咁講啦,喺社會上有討論係好嘅,包括呢件案件裏面本身嘅案件,包括我哋香港嘅現行制度係點,係好嘅。」不過,他重申警方的說法,即不論結果如何,都十分重視同類案件,並承諾繼續為香港保持安全的社會。
除了個人而言,林志偉稱不少員佐級協會會員亦感到愕然:「我嗰個網絡都比較廣泛啲,除咗自己嘅同事之外,出面啲社會人士都有對我反映一啲呢件事嘅發展,點解結果係咁樣。」他認為裁決結果令不少人不敢苟同,惟再三強調社會上引發討論是好事。
憂裁決結果令市民有錯誤演繹 七一、六四仍採最高戒備
林志偉亦重申,同案7名被告較早前已認罪,即某程度已確立事實,但不認罪的被告經審訊後「卻發展出咁樣嘅判決」,會令部份人有錯覺:「既然有啲人認咗罪啦,呢件事確實咗一啲出現嘅情況之後,竟然係可以繼續做咁一啲咁樣嘅嘢,經審訊之後係唔會入罪嘅話。我恐怕會有一啲人,對呢件事件有錯誤嘅演繹詮釋。」他憂慮今次裁決結果會令香港大部份市民,尤其年輕人:「原來咁樣都係未必會受到一啲刑事責任嘅。」
談到《基本法》第23條立法,林志偉指在法律依據已較充實,但警員在日常執行職務時,特別是重大日子即七一、六四的時候,仍要採取最高戒備:「過去幾年仲有啲人喺網上鼓吹一啲好隱喻,或者係踩界式叫啲人出嚟,做一啲類似2019年嘅嘅嘢。」除了法例, 林志偉認為警隊的裝備、同事的訓練,及警覺性亦同樣重要。
透露上屆政府曾取明顯進度 重申立法為執行權力時不應被人侮辱
對於推動「侮辱公職人員罪」立法,林志偉稱這是員佐級協會的重點倡議工作,多年來一直向公務員事務局及保安局提出。現屆政府改組後,現時改由民政及青年事務局負責。他透露原在上屆政府就立法取得明顯進度,但卻遇上2019年社會事件及新冠疫情,強調會繼續努力推動。
林志偉重申,立法目的為警員執行權力的時候不應被人侮辱:「當然我哋處理一啲事件嘅時間,有啲市民好激氣,好炆憎嘅情況下,對我哋同事宣洩不滿,呢啲某程度上嚟講我覺得係情有可原,可以接受嘅。而唔係蓄意去挑釁,用一啲粗言穢語,或者侮辱式、侮辱性嘅說話去攻擊我哋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