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家姑擬否認妨礙司法公正 為遷就律師檔期冀明年10月開審 官質疑毋須特殊專長大律師處理
【獨媒報導】28歲名媛、譚仔創辦人媳婦蔡天鳳被揭發遭肢解烹屍,前夫一家被控謀殺,其中前夫鄺港智另涉盜竊案潛逃7年,前家姑李瑞香涉妨礙和阻撓警方對鄺的調查和拘捕,被控企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早前獲高院批准保釋外出,案件今(5日)於區域法院再訊。辯方透露,李瑞香擬不認罪,並申請明年10月審訊,因需要遷就其代表大律師的檔期。惟法官高勁修指法庭可安排6月審訊,並質疑:「點解唔可以6月呢?被告自費聘請律師,係咪真係冇其他律師處理到,導致審期需要押後4個月?」辯方回應,被告有意繼續聘用現時的大律師,且心儀對方處理審訊。高官其後指,案情主要牽涉閉路電視,「唔係一啲好特殊嘅案情,唔係需要特殊技能同專長嘅大律師先有能力處理。」高官最終排期明年6月2日開審,期間被告繼續保釋。
辯方預計被告會作供
辯方透露,李瑞香擬不認罪。控方指預計審訊需時8天,沒有案中案爭議,屆時將會有60分鐘的閉路電視片段,並有兩名市民證人及7名警察證人。辯方指,對所有證人及閉路電視片段均有爭議,另預計被告會作供,以及傳召1至2名事實證人。
辯方指需遷就律師檔期 官質疑:案情無特別、毋須特殊專長大律師處理
辯方申請排期至明年10月8日審訊,因需要遷就其代表大律師的檔期。惟法官高勁修指法庭可以安排6月審訊,並質疑:「點解唔可以6月呢?被告自費聘請律師,係咪真係冇其他律師處理到,導致審期需要押後4個月?」辯方回應,被告有意繼續聘用現時的大律師,且心儀對方處理審訊。高官其後指,案情主要牽涉閉路電視內容,「唔係一啲好特殊嘅案情,唔係需要特殊技能同專長嘅大律師先有能力處理。」辯方表示:「我諗都說服唔到法庭。」
高官認為需要盡快審訊,最後排期明年6月2月開審,預計需時8天;另定於同年5月8日進行審前覆核。
李瑞香(現年65歲,退休人士)被控一項「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罪,自首次提堂起還柙逾14個月,早前向高院申請保釋獲批。李准以10萬元現金保釋,另須10萬元人事擔保,保釋條件包括不得離開香港、交出所有旅遊證件、每星期到警署報到3次、居於報稱住址、不得與控方證人接觸,以及不得踏足涉案地點。
控罪指李瑞香於2023年2月22日至23日期間,在香港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而妨礙和阻撓警方對鄺港智的調查和拘捕,催促鄺離開即將被調查的地點;向警方提供虛假或誤導的資料,以及建議張燕花不向警方提供資料,或向警方提供虛假或誤導的資料。
死者前大伯鄺港傑(31歲,司機)、前家翁鄺球(65歲,退休人士)及前夫鄺港智(28歲,無業),同被控一項謀殺罪,指3人於2023年2月21日謀殺女子蔡天鳳。林舜(41歲,遊艇公司職員)和潘巧賢(29歲,無業)涉安排鄺港智乘搭游艇逃往澳門,被控「串謀妨害司法公正」罪。
案件編號:DCCC140/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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