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今日|反修例回顧】2019年9月5日:警籲勿舉仿槍挑釁警員「後果自負」
(獨媒報導)2019年9月5日,警方稱拘捕了一名男子,涉嫌在前一晚用類似手槍的物體指向警車。在記者會上,警方展示搜獲的氣槍、BB彈及武士刀等,呼籲示威者不要以仿製槍作出挑釁,「我們的同事未必可以在電光火石之間,辨別那支槍的真偽」、「後果係自負」。
該名被捕男子患有輕度智障及自閉症,事後承認管有仿製火器、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及危險駕駛等罪,被判囚3年。
同日凌晨,警方於屯門截查一架車輛時搜出鎚仔、螺絲批等物品。四人被控串謀刑事損壞,其中三人罪成,判囚18個月,餘下一人則罪脫。
晚上,過百人到粉嶺嘉盛苑哀悼前一晚在該處墮樓身亡的女子,包括擺放鮮花、燃點蠟燭以及集體禱告。
(編按:2019年,港府欲修訂《逃犯條例》,移交在中國內地、澳門和台灣犯罪的疑犯到當地接受調查和審訊,引發「反修例運動」(又稱「反送中運動」)及隨後的《港區國安法》實施。時隔五年,社會巨變,《獨媒》以一日一圖形式,與讀者回顧當年今日,重看這場本港有史以來最大規模社會運動的經過與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