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大型美容健身中心舒適堡(Physical)結業事件,苦主數目與日俱增。海關和警方高調召開簡報會,但只發言了5分鐘,且不設記者問答。被捕的創辦人夫婦陸毅強和何玉華獲准保釋候查,海關和警方未有交代保釋條件,在簡報會結束後,陸毅強乘坐預先安排的車輛,車上有穿著「版權及商標調查科」字樣制服的關員同行,他們以硬皮簿協助遮擋在車窗外拍攝的傳媒鏡頭。

海關不良營商手法調查課監督方冠亭在簡報會表示,至今接獲逾900宗投訴,涉及預繳支付購買舒適堡的服務,費用逾3,800萬元,金額由1,000至180萬元不等,警方則接到20宗舉報。

方續指,自上周五舒適堡宣布「暫時結業」後,大量預繳購買服務的消費者表示服務未能兌現,海關成立專責小組跟進,派員去分店調查及聯絡舉報人了解詳情,初步得悉部分分店拖欠租金,而在結業前一日,公司仍有銷售健身美容服務,涉嫌違反《商品說明條例》中不當接受付款。


海關不良營商手法調查課監督 方冠亭(左)、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警司 鄒祥有(右)

游說簽單教練會負刑責? 無人回答

被捕的67歲陸毅強和68歲何玉華獲准保釋候查,海關表示會繼續調查,包括公司在結業前的營運情況,是否涉及不尋常活動。警方代表商業罪案調查科警司鄒祥有僅補充,20名舉報人所涉及的金額由2,000元至66萬元不等,會從刑事方向調查案件。

簡報會不設問答環節,有記者「嗌Q」問及,有份在結業前游說簽單的教練會否牽涉刑責,以及「新投資者」會否捲入法律責任,海關和警方代表一律不回應。

根據《商品說明條例》,任何商戶在接受付款時,意圖不供應有關產品或意圖供應與有關產品有重大分別的產品,或沒有合理理由相信能在指定或合理的時間內供應有關產品,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元及監禁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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