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館督察宿舍擬拆剩4幅牆 改建表演場地 陳智思:唔好得個遺址,得個睇字
【獨媒報導】前中區警署建築群,被馬會活化成「大館」,當中第四座建築為前已婚督察宿舍,2016年發生坍塌後,馬會上年獲古蹟辦發出許可證,向該法定建築動土,原有三層的宿舍只拆剩地下一層。馬會昨向古諮會交代活化計劃,指第四座結構極之脆弱,因安全考量建議清拆地下房間,移走樓梯只保留兩幅擋土牆和兩幅外牆,並在原址興建有玻璃天幕公共空間,用作展覽和表演用途。賽馬會文物保育有限公司董事陳智思強調工程考慮安全、保育和公眾參與,稱「唔好得個遺址,得個睇字」。惟有委員質疑馬會為了增加面積,非必要拆除原有結構。
首度有法定古蹟遭清拆
由於大館在1995年被列為法定古蹟,按 《古物及古蹟條例》第6條,馬會需獲發展局局長批給的許可證才可進行清拆程序。而馬會上年獲頒許可證後,按「絕對必要原則」,清拆大館第四座建築,即前身為已婚督察宿舍的屋頂、二樓和一樓,現只剩下部分地下內牆、樓梯、外牆和擋土牆。
馬會及大館昨日有5名代表出席古諮會會議,交代現時清拆進度,以及將來的活化計劃。古諮會主席蘇德彰表示古諮會對第四座狀況「特別緊張」,因香港未曾有法定古蹟遭清拆、「面對咁嘅挑戰」。他指今次處理方法會成為日後案例,古諮會須小心處理,「對市民有一個交代」。
他續指馬會今次無申請立法會撥款,對方因事件重大而向古諮會交代進度和收集意見,蘇提醒委員無需投票同意馬會方案,只需就方案給予意見。
稱整棟建築材料手工「極有問題」
負責中區警署的馬會物業及項目管理行政經理周樹佳,在會上交代第四座的維修狀況,他稱第四座的建築材料和手工藝「極之有問題」,包括磚頭強度不足、磚頭表面呈粉狀、砂漿沒有黐力以及空隙太多,他指以上問題佔第四座牆身的25%,所以當前第四座必須靠臨時支架加固。
馬會物業部總監陳翊銘表示,如果重建整棟建築,無可避免破壞現有第四座的部分,所以馬會選擇保留部分建築。而在眾多部分中,馬會認為兩幅分別面向亞畢諾道和第六座的花崗岩擋土牆非常重要,因已成為街景一部分。其次是兩幅同方向的外牆,因它們造成了第四座的外觀。
陳表示擋土牆和外牆仍存面臨倒覆風險,馬會將在擋土牆後方挖掘一條闊1.5米、深2米的溝槽,從中澆築混凝土,以作穩定作用,而外牆則用外骨骼混凝土框架固定。
第四座內其餘的花崗岩樓梯、一樓樓板構件,以及其餘地下的內牆則因安全問題而需被移走,意味地下剩願的房間會被清拆。陳翊銘解釋第四座的施工空間狹窄,強調這安排是為了工友安全。
沈豪傑稱勉強不拆「保留肉身但無咗靈魂」
委員何鉅業對馬會方案持懷疑態度,他質疑技術困難可以克服,舉例外國做混凝土溝槽時可局部進行,不需要清走地下房間。他感覺馬會只是希望日後有更大空間才清拆內牆,而非技術上必要。
委員沈豪傑支持方案,雖然只拆剩兩幅地具爭議性,但他稱勉強保留原來建築,但市民難以內進,有違保育原意,「想保留個肉身,但其實個古蹟已經無咗個靈魂;定還是我哋保留住個靈魂,但保留住新嘅意思、新嘅用途呢?我自己認為必定係後者」。
加建玻璃天幕作公共空間 委員憂破壞景觀及難保養
馬會建議在剩下的第四座建築,加建一個用玻璃、木材和鋼條做成的永久頂篷,一來覆蓋兩幅外牆作保護之用,二來作遮擋陽光。並將其改建成一個公共空間,設有常設展覽,亦可以用作表演藝術場地。而在清拆期間的材料,會被回收,建造階梯式的平台座位。
多個委員對馬會的活化提議有意見,委員楊偉誠支持多一個場地供藝術團體租用,倡馬會可加設吸音材料和音響設備。委員張添琳擔心玻璃頂篷會吸熱,造成通風問題。委員葉頌文雖然贊成加建頂篷,但認為面積太大,對亞畢諾道的景觀不協調,建議縮少面積,展示更多原有的外牆。
何鉅業認為頂篷設計太「入侵性(intrusive)」,此外他擔心面積太大的玻璃頂會有積水等問題,難以維修。
陳智思料工程2026年底完工
賽馬會文物保育有限公司董事陳智思會上表示,今次項目要平衡眾多因素,當中安全為首要考慮,然後是保存歷史價值,他稱「能夠留到,我哋一定會留」。他又多次強調要「重用」第四座,讓公眾可以使用大館,才能推廣歷史「唔好得個遺址,得個睇字」,他有信心馬會有足夠資源。
他在會後受訪時感謝古諮會,開心大部分委員都支持方案。陳翊銘指希望工程盡快開始,估計工程需約2年時間,預計2026年底完成。
大館第四座建築前身為已婚督察宿舍,建於1860年代,是前中區警署建築群中的首批建築。馬會分別在2009和2011年進行勘探,已知第四座多處有結構問題。當時復修方案為保留三層建築,部分木材和石階因安全理由而被更換,以及會添加升降機等設施,並在2012年展開工程。但在2016年5月,第四座的北翼在施工期間倒塌,範圍是佔地面積的15%。原本2018年馬會復修方案為「混合調適」,但2020年因監察器檢測到第四座移動,所以工程又再停止,立即實施加固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