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角警員開槍一人死亡 警方:別無選擇
【獨媒報導】北角昨日發生警員開槍事件,一名男子死亡。警方表示,該名男子患有精神病多年,一直有覆診,亦有社工跟進,惟情況近日惡化。事發時該男子雙手持武器衝向警員,警員向其開了一槍,擊中對方胸口,送院後證實死亡。港島總區刑事總部(行動及刑事)警司冼國明重申,開槍的警員別無選擇,使用的武力亦符合守則,表現專業。
事發於昨晚9時19分,警方接獲一名女子報案,指其丈夫在錦屏街一住宅單位襲擊她及她的家姑。警員在約四分鐘後到場,當時68歲的家姑已離開了單位,並向警員提供該名男子所在的天台屋單位鎖匙,41歲報案人及另外兩名租客則反鎖自己於房內,等待警員到場。
警員進入事發的單位後,嘗試說服該名雙手分別手持30厘米長菜刀及剪刀的男子放下武器。警方指該名38歲男子突然情緒激動,衝向一名男警務人員,警員在生命受到嚴重威脅下,向該名男子開了一槍。
該名男子胸口中槍,昏迷送往律敦治醫院治理,晚上10時39分證實死亡。報案人沒有受傷,家姑則左手及頭部受傷,均清醒送往東區尤德夫人那打素醫院治理,案件由港島總區重案組跟進調查。
港島總區刑事總部(行動及刑事)警司冼國明凌晨見記者,他指開槍事件前,該名男子毆打母親,致令其頭部受傷、手部亦有骨折。他形容為不幸事件,對家屬致於深切慰問。
多名記者問及開槍情況,以及是否有必要開槍。冼國明指警員當時有手持盾牌,並重覆警告逾半分鐘,惟該名男子突然衝向警員,警員在別無選擇下開槍。他認為警員表現冷靜、堅定及專業,使用的武力亦符合守則,對其使用的武力予以肯定,形容情況的確危急。
開槍的警員為一名入職8年的衝鋒隊男警,開槍時距離對方約1.5米,子彈未有貫穿身體。有記者問到為何不打向手腳,冼國明指「訓練唔係咁」,警員開槍時不一定需瞄準胸口開槍,而是身體最大部分(centre ma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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