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Lunch哥」李國永和一名退休女保安員,涉2020年8月在一宗死因研訊後,在法院門外辱罵及騷擾3名證人,法官陳慶偉早前裁定二人「藐視法庭」罪成,今(20日)於高院求情。陳官在庭上讀出李的求情信,惟質疑李的道歉對象僅限於3名事主,而不是法庭;又質疑李一方面請求法庭輕判,另一方面卻不服判決申請上訴,沒有真誠悔意,或者悔意流於表面,反問法庭可以如何寬大處理判刑。李則稱已完全遠離麻煩事情,轉而專注在其他事情上,這反映他後悔過去的所作所為。陳官最終押後至9月24日判刑。

兩名被告:學生李國永(案發時17歲)及退休保安員賴瑞英(案發時65歲),於上月26日被裁定「藐視法庭」罪成。

律政司指李國永申請法援 擬就裁決上訴

甫開庭,律政司代表稱李國永在9月4日,即裁決後約一星期,向法援署提交法援申請,打算就是次裁決上訴。

律政司代表另指,賴瑞英基於本案延誤而要求法庭減判,因此準備了案件時間表提交法庭,並指律政司在2020年12月7日開始控告程序,之後在2021年8月2日才有第二次法庭指示聆訊,然而這8個月的真空期並非延誤,乃因為等候首被告申請法援所引致。

法官陳慶偉指第二被告向三名受滋擾的事主道歉,問律政司有何陳詞。律政司代表則補充指,賴瑞英未聘請律師之前,曾向法庭表示會承認責任,可是她有法律代表之後,卻轉為挑戰相關罪責。

李國永求情信承認「咎由自取」 受保釋條件所限未能親口向事主道歉

代表李國永的大律師伍頴珊指,李早前向法庭提交了誓章及親自撰寫的求情信,他在信中承認對3名事主造成巨大的驚恐和滋擾,並向3名事主道歉。

惟法官陳慶偉表示難以理解,並讀出李的求情信部份段落。李在信中稱案件有如此結果是他「咎由自取」,「是我自己一手一腳將自己推入犯人欄」,將自己的大好前途奉送。如果時光可以倒流,重返案發當天,他會用盡一切方法前往西九法院,阻止案件發生、阻止自己及第二被告騷擾3名事主,改寫這個悲慘的結局。李表示,然而「這個世界沒有後悔藥」,現在只能鼓起勇氣承擔惡果和刑責。

官質疑李國永向事主道歉請求輕判 惟另一方面擬不服判決上訴

李續指,在審訊期間見到3名事主出庭作供,從他們的眼神感受到,他們案發時的驚恐和不安,想向3名事主講一聲對不起。然而受保釋條件所限,他不能接觸控方證人,因此不能親口向3名事主道歉。若果律政司同意及法官批准的話,他願意親自向3名事主道歉。

法官陳慶偉指,所以李的道歉對象僅限於3名事主,而完全不是法庭。伍頴珊則回應稱,李已獲得感化官提醒,他現在明白到滋擾證人的嚴重性。陳官接著質疑,李現在道歉及請求法庭寬大處理判刑,但是明天便可能申請上訴推翻裁決。伍頴珊則強調李僅申請了法援,目前還未知道他之後會否申請上訴,希望法官考慮時給予較少比重。陳官則說,簡單來說,李否認自己在本案中的罪責。

官質疑李沒有真誠悔意 李稱已遠離麻煩事、反映後悔過去所作所為

陳官又提到,李過去在裁判法院罪成的案件,全部都有申請上訴。伍頴珊則指這些與本案不相關。陳官則指這可以反映李的態度,並質疑李沒有真誠悔意,或悔意流於表面,法庭可以如何寬大處理判刑。

伍頴珊指,李已經完全遠離麻煩的事情,轉而專注在其他事情上,例如運動,並且略有成績,這反映他後悔過去所作所為,現在他親撰求情信,表達自己有所反省。

伍頴珊指,其他減刑因素包括李的年齡及個人狀況,他患有影響他一生的專注力不足及過度活躍症(ADHD),導致他難以控制自己。陳官則說,明白他長期患有過度活躍症,但是案發當時他的行為並非受到任何病患的影響。伍最後重申,本案只是個別事件,李其涉案行為僅出於一時衝動,因過度活躍症使他難以控制自己的衝動。陳官最後把案件押後至9月24日判刑。

案情指,2020年8月24日,即死因研訊首天,3名證人離開法院時遭示威者包圍及辱罵粗言穢語,兩名被告亦在場,其中李國永有舉起兩個中指,以及曾大叫「臭閪」;賴瑞英則大叫:「冚家剷」。證人在便衣警員的護送下登上私家車,惟示威者繼續包圍,最終車輛被阻礙了一會後才能駛離法院。

案件編號:HCMP2254/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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