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前大埔區議員陳振哲被控兩項猥褻侵犯罪,今(24日)於粉嶺裁判法院提堂。陳獲准保釋,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將案件押後至11月19日進行答辯,以待辯方索取法律意見和文件。控方在庭上透露,案件第一證人為陳的前員工。

控罪指,被告陳振哲(51歲)於2022年5月中在香港新界大埔懷仁街某單位,以及2023年6月某日在香港,猥褻侵犯女子X。

陳獲准以3,000元現金擔保保釋,另外不得離開香港及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證人。

案件編號:FLCC 2010/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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