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分制實施約一周 的士業促設機制讓司機投訴乘客:「較公平」
【獨媒報導】《的士司機違例記分條例》9月22日生效,實施一星期,已經有一名司機因為濫收車費、兜客及沒有將的士計程錶設定於記錄位置,三罪罪成被記10分。工聯會屬會、汽車交通運輸業總工會的士司機分會主任何志強今早在電台節目表示,記分制令司機很擔心,怕「無端端畀人記分都唔知咩事」,他促請設立投訴機制,讓司機可以投訴乘客,並認為對司機「較公平」。
在記分制實施後,《條例》 訂明濫收車費及拒載等較嚴重罪行記分最多的10分;其次為兜路及釣泥鯭記5分。的士司機一旦在兩年內被記滿10分,便須參與強制修習課程;若記滿15分,可被停牌三個月。有一名的士司機在《條例》實施後,已因為濫收車費、兜客及沒有將的士計程錶設定於記錄位置,三罪罪成。雖然按條例該司機應被扣共18分,但法庭最終只扣他10分。
稱擔心乘客「唔順氣」濫投訴
汽總的士司機分會主任何志強今早在港台節目《千禧年代》表示,大部分的士司機都不贊成記分制,因為現時已有一般駕駛人士的扣分制,再針對的士司機訂下扣分制,令他們「好擔心,驚啊,怕分分鐘無端端畀人記分都知咩事。」
他表示最新裁決和扣分案例一出,業界擔心當司機和乘客出現爭拗,乘客會投訴司機,舉例乘客想去A點,但司機知道附近有交通意外,提議「不如兜遠啲,行快啲嗰條路」,乘客即使答應,但去到目的地「乘客唔順氣,畀咁多錢喎」,於是就投訴司機,「變咗雞同鴨講」。
指涉事者或是「慣犯」 吊銷執照也可
他又認為香港是「投訴之都」,擔心乘客濫用投訴,認為如果「雙方都有投訴,就對司機較公平」。另外他又指,如果的士能強制在車廂內安裝攝錄機,就有片段可以知道司機和乘客「溝通去到邊度」,有助判斷「乘客錯定司機錯」,對司機而言「公平啲」。至於安裝的錢由誰出,他認為攝錄機可以提高服務質素,舉例巴士也有安裝,他認為車主亦會樂意安裝。
今次案例未有扣滿18分,只是計最嚴重的扣10分行為,阻嚇力是否足夠?何志強表示足夠,但他同時又指犯案司機很可能「慣犯」,業界樂見加重刑罰,甚至罰至吊銷駕的士駕駛執照,相信亦會樂見。
聽眾指司機疑嫌路程太短 額外「加價」
一名聽眾錢太就致電節目分享懷疑被濫收車資的經驗,她指上周四在九龍城衙前圍道上的士,前往區內湊孫放學,向司機提議行走較少燈位的路線,但「佢好似唔係好鍾意」。到達目的地後,平日約40元的車資,司機拿出白色收費表,稱「加咗價」,結果要收50元。錢太指起錶29元已經包括早前加價,質疑被司機濫收車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