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今日|反修例回顧】2019年10月14日:《禁蒙面法》後警首批准公眾集會
(獨媒報導)2019年10月14日,美國眾議院即將審議《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有市民於晚上在中環遮打花園舉行「集氣大會」。此為實施《禁蒙面法》後首個獲發不反對通知書的公眾集會,通知書上列明禁止參加者蒙面(有宗教理由或健康理由除外)。
同日,時任警務處副處長鄧炳強在記者會上指,在剛過去的周日首次發現土製炸彈,斥「暴徒」的行為比罪犯更加邪惡。
另外,多名報名參選區議會的非建制派收到選舉主任通知,要求他們解釋「光復香港」及「時代革命」的意思;時任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則被詢問是否提倡「民主自決」的主張,以及香港獨立是否「自決」的選項。
(編按:2019年,港府欲修訂《逃犯條例》,移交在中國內地、澳門和台灣犯罪的疑犯到當地接受調查和審訊,引發「反修例運動」(又稱「反送中運動」)及隨後的《港區國安法》實施。時隔五年,社會巨變,《獨媒》以一日一圖形式,與讀者回顧當年今日,重看這場本港有史以來最大規模社會運動的經過與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