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場案】林紹桐就定罪提出上訴
【獨媒報導】《立場新聞》母公司、前總編輯鍾沛權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兩人受審後罪成。國安法指定法官郭偉健判鍾沛權囚21個月,至於林紹桐以14個月為量刑起點,但考慮其健康狀況,判他可即時獲釋的刑期。林紹桐昨(22日)就定罪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訴,但司法機構網頁尚未顯示聆訊日期。
法官郭偉健判刑時指,林在鍾辭職後才擔任《立場》署理總編輯,僅參與兩個月,牽涉一篇文章,因此以14個月監禁為量刑起點。辯方指林患上「抗嗜中性白血球細胞質抗體血管炎」,屬於第四期腎病,容易受到危及生命的感染,郭官決定減刑3個月,而林早前只還柙了10個月,即需再入獄21天。惟郭官考慮到林需接受醫學監察,再入獄會對其生命構成威脅,因此判他可即時釋放的刑期,並下令林即時獲釋。
郭官在判刑時指,被告並非進行真正的傳媒工作,而是「參與當時所謂的抗爭」,並「站在示威者的一邊與政府抗衡」。
案件編號:CACC 225/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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