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31人認罪,16人不認罪受審,除李予信及劉偉聰之外,餘下14人皆被裁定罪成。45人早前分批完成求情,《獨媒》得悉法庭以書面形式通知各方「有意暫時」將判刑聆訊定於11月19日,惟未有列明聆訊時間。司法機構網頁尚未顯示下次聆訊日期。

認罪的31人包括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袁嘉蔚、梁晃維、徐子見、岑子杰、毛孟靜、馮達浚、劉澤鋒、黃之鋒、譚文豪、李嘉達、譚得志、胡志偉、朱凱廸、張可森、黃子悅、尹兆堅、郭家麒、吳敏兒、譚凱邦、劉頴匡、楊岳橋、范國威、呂智恆、岑敖暉、王百羽、伍健偉及林景楠。

不認罪的16人包括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李予信、余慧明及吳政亨。其中劉偉聰和李予信被裁定罪名不成立。律政司隨即針對劉偉聰的無罪裁決上訴,並在回覆傳媒查詢時確認沒有就李予信提出上訴。

民主派初選於2020年7月舉行,事後政府宣布立法會選舉延後一年。55名組織及參與初選者於2021年1月6日被捕,同年3月1日被落案起訴,指他們在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月7日,以無差別否決預算案等非法手段,嚴重干擾、阻撓、破壞特區政權機關依法履行職能。

47人經歷6次提訊日及多次提堂,於2022年7月交付高院。當中共31人認罪,包括組織者戴耀廷和區諾軒,及參加初選的黃之鋒、楊岳橋、譚文豪、岑敖暉、朱凱廸等,另16人不認罪受審,包括何桂藍、林卓廷、梁國雄、陳志全等。當中僅15人曾獲准保釋,但鄒家成和余慧明因違反保釋條件再度還柙。

案件2023年2月6日正式開審,由指定法官陳慶偉、李運騰及陳仲衡審理,是《國安法》後最大規模的案件,亦是「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首案。審期原定90天,但最終橫跨十個月、歷時118天。認罪的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和林景楠4人以「從犯證人」身分為控方作供,另12名被告親自作供或傳召辯方證人。

案件編號:HCCC6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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