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金鐘暴動罪成 戴嘉平稱走上街頭出於愛港、從小志願從政至今未變
(獨媒報導)2019年7月1日早上,大批示威者在龍匯道一帶聚集,並向舉行升旗禮的會展推進,與警方發生衝突。9名男子當場被捕,其後踢保,事隔逾兩年半遭控暴動罪,當中5人認罪,餘下4名不認罪被告經審訊後罪成,今(25日)在區域法院求情。其中,浸大前學生會外務副幹事長戴嘉平向暫委法官張志偉呈上獄中撰寫的親筆信。辯方未在庭上讀出內容,法官閱畢信件後亦稱信中部分內容為戴的「個人立場」,認同辯方不在庭上讀出是「合適安排」;戴的個人社交媒體其後發佈信件全文。
戴嘉平在信中稱,自己從小留意時事,皆因想了解香港更多;他關心政治,走上街頭,甚至干犯此案,都是出於對香港的愛。他指,自己因為政治而被捕、入獄,但仍認為「我們不應該害怕政治」;他至今未改變從政的志願,亦相信從政不只有經營選舉一條路:「重點不在議席,而在於人。無懼政治打壓,繼續堅持為民發聲,關懷基層,維繫民心,推動公民社會發展,才是從政者應有的志向。」
另外,同案被告、戴嘉平的孖生哥哥戴嘉正亦在個人社交媒體發佈其陳情全文,當中提到他無論在示威現場、警署、保釋候查期間,都從未聽說暴動一詞,故「至今我仍不認同自己有參與暴動,或案發時有暴動發生」。他又稱,自己由2012年反國教事件起養成留意時事的習慣,並在及後的反東北撥款、佔中等社會運動,「留意到政府漸趨忽視民主派人士的訴求」。他直言,曾因案件添加學業壓力、影響應考心態而感到不忿,然而他學會了感恩:「我現在雖然有擔憂,卻能無怨無悔,因為我相信上帝自有安排」。
以下為戴嘉平陳情信全文:
法官閣下:
我是本案的第五被告人戴嘉平。經審訊後,我於2024年10月8日在灣仔區域法院被裁定暴動罪名成立,自此還押至今。以下是我的求情陳述。
2019年7月1日,我在金鐘龍匯道一帶被警方制服、拘捕,罪名為非法集結、阻差辦公、襲警三罪。案發時我14歲,是一名中三學生。2022年1月18日,我因本案被上門逮捕,罪名變成了暴動,翌日被押至東區裁決法院提堂。當時我17歲,是一名準備應考文憑試的中六學生。現在我20歲,是一名大學二年級生,被羈押在懲教院所索取報告,罪成候判。
候審會令人失去對未來的盼望。不知審期定於何時,不知裁決定在何日,不敢預計裁決結果,不能估算刑期長短,不知何時能徹底解脫,不想面對殘酷現實。更可怕的是,受罪的不只我一人,我的家人、朋友也在受罪,時刻為我擔憂、操勞、悲傷。我對不起父母。當父母把我和哥哥帶到世上時,他們期待孩子能健康快樂地成長,有個幸福美滿的家庭。然而幾年來,父母陪我出入警署、法庭,直至如今仍每天奔波在懲教院所、律師行與郵局之間,這對他們而言太沉重了。這些不是他們該過的生活,亦不應是正常父母要承受的痛。
為甚麼我會坐監?因為政治。
我絕對尊重法官閣下的裁決,但政治確實是我現在身陷囹圄的原因。為甚麼政府修改《逃犯條例》?因為政治。為甚麼市民要遊行示威抗議修例?因為政治。為甚麼我要走上街頭?因為政治。為何警民關係如此撕裂?因為政治。為甚麼我的罪名突然從「非法集結」改為「暴動」?因為政治。為何我連在獄中,也會因為控罪被標籤為「黃絲」?因為政治。為甚麼整場反修例運動會被政府定性為「黑暴」?為甚麼曾經的「示威之都」,如今大遊行絕跡?因為政治。為甚麼香港如今距離民主社會愈來愈遠,普選遙遙無期?全都是因為政治。
但我們不應該害怕政治。孫中山先生曾言:「政者,眾人之事;治者,管理之事。」有人的地方,便有政治。政治一詞,並無褒貶。我們身處環境的大小事宜- 從政府架構到選舉制度,從經濟發展到醫療福利,無一不與政治有關。政治,在學校裡是一門學科,不應是嚇人之事,不應被污名化。而我從小便留意時事,皆因想了解香港更多;想了解香港更多,皆因對自己家園的愛。所以我關心政治,走上街頭,甚至干犯此案,都是出於我對香港的愛。
法官閣下,我現在大學主修的科目,正是政治。我從小到大的志願都是從政,至今不變。當然,隨著選舉制度改變,我不能投身議會。但從事政治工作,從來就不只有經營選舉一條路,重點不在議席,而在於人。無懼政治打壓,繼續堅持為民發聲,關懷基層,維繫民心,推動公民社會發展,才是從政者應有的志向。
我不是一個容易放棄的人。案發至今這五年裏,面對巨大壓力及不確定性,我一直咬緊牙關努力生活,努力令自己變得更好,沒有給藉口自己放棄人生。學業路上,我沒有停步,二次被捕後努力應考文憑試,順利考進大學,沒有荒廢學業。雖然因為此案,我原有的學籍能否保留也成疑,故此我轉校到另一所大學,亦因為將被判處監禁式刑罰,我只能選擇休學。然而,學不可以已,現在我會把握時間閱讀社會科學相關書籍,也計劃在正式服刑時,修讀本地大學提供的兼讀制課程,在獄中繼續進修,增值自己。
法官閣下,以身負社運官司的年輕人而言,我很幸運。我有一直身體力行支撐著我的父母,有對我不離不棄、為我在牆外把要事安排妥當的朋友,有不斷推動我進步、為我學業費盡心機的老師,也有來自四面八方的關心和鼓勵。有他們在,我不孤單,也不害怕。
因為反修例運動,這幾年有太多家庭生活在社運案件的陰霾下,因政治而受苦。被逮捕、錄口供、提堂、申請保釋、繳交保釋金、宵禁、交出旅遊證件、不得離開香港、每星期到警局報到、答辯、審前覆核、審訊、結案陳詞、裁決、罪成、還押…… 我在走的路,已經太多人走過。說實話,幾乎每天都看著有人因社運案件被定罪判監,比起看到判決彰顯法制公允,我更能感受到社會對年輕人的懲罰。刑期不只是數字,而是囚犯失去自由,無法回家和家人好好吃飯的時間。
法官閣下,我現在最大的盼望,便是能回家好好陪伴家人和重返校園完成學士學位課程,順利畢業。我完全明白控罪的嚴重性,判處監禁式刑罰無可避免,我已經準備好承擔法律後果。日前法官閣下下令為我索取勞教中心、教導所報告。根據《教導所條例》,所員可獲提供的訓練包括教育課程。然而,據了解,教導所的教育課程主要圍繞中學文憑課程,而我不但已完成中學課程,亦正攻讀大學學士學位,故此教育課程對我並不適用,取而代之的是職業訓練、步操訓練等。相比起教導所,判監對我言會有更多空餘時間,以修讀大學兼讀制課程,在牆內繼續學業。所以懇請法官閣下考慮到我的背景、學業狀況和陳情,判處我即時監禁。
無論法官閣下決定如何,我都會尊重閣下的判決。我也堅信自己不論身處何方,都能積極生活,為未來奮鬥的同時,活好當下。
謹此陳詞
戴嘉平
2024年10月24日
以下為戴嘉正陳情信全文:
尊敬的法官閣下:
案發至今已超過5年,罪名亦屢次更改。罪名由案發被捕時的非法集結、抗拒或故意阻礙警方執行職務、襲警三罪,到後來在警署報道時則改為只有非法集結一罪,在每月報到時警方亦從未交代更改罪名的原因,案發時在我身上搜獲的手機亦在我拒保候查後的一年多後歸還給我,讓我甚至產生了本案已結束調查、已結案的錯覺。2022 年 1 月 18 日,警方突然就本案對我進行上門拘捕,罪名改為暴動。面對二次被捕的我,當時的心情比起害怕,更多的是不解,我究竟怎樣「暴動」?示威現場、警署、保釋候查期間我從未聽說暴動一詞,亦從未聽說該次示威有被定性為暴動,我後來就此多次詢問法律意見,至今我仍不認同自己有參與暴動,或案發時有暴動發生。
我自案發至今,得到最深的體會就是我做不到「一人做事一人當」。在法律上,受刑責的是被定罪人士。然而,我的雙親在這 5 年多來受到的壓力、困擾並不比我少。在我案發被捕後,我的父母在收到警方通知後,為了聘請律師、陪同我錄口供而四處奔波,在我被上門拘捕、被警方拘留時亦全賴我的父母聯絡及通知其他人士,為我省卻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煩,而在我被定罪後,我相信他們仍會為了我而操心。我本人非常願意一個人承擔一切,但我卻無法消除父母對兒子入獄的擔憂、與兒子分隔牆外的煎熬;我受罰,卻牽連他們,這是我最不忍心卻又無力改變的處境。
我很感恩能夠擁有一群能與我共患難的摯友。案發初時,我不願向朋友提起被捕一事,他們卻默默承受我起伏不定的心情,不介意我每月為了從沙田遠赴上環警署報到而突然失去蹤影。而在我坦白被捕一事後,他們亦會定期關心我的案件進度、在我出庭時旁聽支持,連陌生的旁聽公眾也在開庭前及休庭後對我投以關心。是他們無條件的接納與支持,使我逐漸擺脫案件對我造成的心理壓力,在任何情況下也能繼續前進。故此,我一生中最珍重的就是與這些摯友間的情誼。
我的志向一直都是報效香港,為香港社會作出貢獻。我生於香港,我熱愛這片土地。我從小便關心時事,一來是小學常識科要求學生對時事的了解,二來從課本所列的的公民素養中,我也了解到參與政治是一名公民應盡的義務。我由2012年反國教事件起開始養成留意時事的習慣,因為國民教育與當時為小學生的我息息相關,及後的反東北撥款、佔中等社會運動,我留意到政府漸趨忽視民主派人士的訴求。而在本案的導火線——反修例事件上,政府再一次忽視民間反對修訂逃犯條例的聲音,尤其是在6月9日的大遊行後,仍執意將議案交付立法會進行二讀,導致後來有更大型的示威活動發生,所以我當時對示威者抱同情態度。
而在本案發生後,我便有想過此案及其伴隨的刑罰有機會不利我實踐志向。我在 2022年初就本案提堂後,我將目標定立在備考同年的文憑試,然後再儘快完成大學課程,在畢業後投身社會。在審訊期間,我向學校申請了五週事假,亦在這五週中兩度返回學校完成期中測驗,獨自完成分組報告,並趕上進度完成考試及該學期。我一直按照此目標生活着。
在裁決日臨近下,我向校方申請了延修學期。所以自四月審訊結束、五月學期完結後,我只能暫時放下學業,卻因此得到一段時間來反思過去,考慮接下來該走的路。我在審訊期間,結識了一位志同道合的新朋友,該名朋友帶我進入了教會,我因此決志信主,歸信基督,開始了教會生活。同時,我又思考日後該如何貢獻社會、幫助弱勢社群,在朋友推薦下毅然成為了香港婦女勞工協會的一名義工,為該區的婦女、清潔工友提供幫助,亦從中了解到基層市民的需要,以至不同進入社區的方法。
這段加入了教會及義工服務的生活就如風雨前的平靜。雖然這個暑假頗為忙碌,但我未改變專注學業的目標,並尋找着倘若我入獄,仍能繼續研修學業的辦法,盡量避免入獄後白白浪費光陰。以往,我會因案件為學業添加了不必要的壓力、影響應考心態而感到不忿,然而經歷了無數個交叉口後,我學會了感恩,無論是歸信基督還是義工服務,都是我在人生路上未曾設想的道路,所以我現在雖然有擔憂,卻能無怨無悔,因為我相信上帝自有安排。了解基層需要— 社會服務中最重要但又最容易被忽略的元素,則是我在報效香港的路上應走的路,路途雖然崎嶇,卻從未走遠。只要我仍有報效社會的志向、有着親友的支持,我就仍然是那個堅守信念、永不言敗的我。正如張曉明所說,太陽照常升起。
𧫴此陳詞
戴嘉正
2024 年10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