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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報導)2019年10月30日,再有網民號召到屯門大興行動基地抗議,要求警方交代兩日前的不明氣體來源及當晚驅散行動。警方驅散及拘捕52人,期間一度進入兆軒苑,命令街坊跪地抱頭接受搜查。

事後共28人被控非法集結,其中部分人另涉管有攻擊性武器及違反《禁蒙面法》。13人認罪,當中10人判囚8至個13.5個月,3名案發時未成年學生被判入更生中心;15人不認罪接受經審訊,全部罪成,當中10人判囚12個月兩人判囚17.5個月,一名案發時14歲男生被判入教導所另有一名大學生被判入更生中心,一人判囚4個月

涉阻止警方入店拘捕非法集結人士的食店「東屋台」兩名負責人,亦被控阻差辦公罪,經審訊後罪成,判囚21天,上訴亦被駁回

(編按:2019年,港府欲修訂《逃犯條例》,移交在中國內地、澳門和台灣犯罪的疑犯到當地接受調查和審訊,引發「反修例運動」(又稱「反送中運動」)及隨後的《港區國安法》實施。時隔五年,社會巨變,《獨媒》以一日一圖形式,與讀者回顧當年今日,重看這場本港有史以來最大規模社會運動的經過與影響。)

重溫當日報導:https://www.inmediahk.net/articles-by-date/530434/10/30/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