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門委任區議員葉吉江危駕罪成 民青局罰停職一星期

【獨媒報導】屯門委任區議員葉吉江今年5月承認危險駕駛罪,被判處200小時社會服務令、停牌半年,並要自費參與駕駛改進課程。民政及青年事務局今日表示,葉吉江已構成行為失當,決定暫停其區議員職能和職務一星期。葉吉江由明日起至下周二,將被暫停議員職能和職務,在被暫停職務期間將無權收取任何酬金或津貼。
葉吉江去年8月在上水逆線駕駛私家車,迎面撞到一輛的士,警員到場後發現其滿身酒氣。葉吉江今年5月9日承認危險駕駛罪,醉駕罪則獲撤銷,最終被判處200小時社會服務令、停牌半年,及自費參與駕駛改進課程。
區議會7月發起調查 監察委員會9月向民青局交報告
民青局今年7月15日收到屯門區議會主席及3名屯門區議員,根據《區議會條例》就葉吉江的指稱行為失當發起調查,並委任監察委員會進行調查。當局今日公布,監察委員會在9月1日向民青局局長呈交報告,委員會經考慮與指稱行為失當相關的證據、事件對區議員、區議會及政府的聲譽及威信造成的負面影響、葉吉江的書面陳述後,認為葉吉江因危險駕駛罪被法庭判刑構成行為失當,建議暫停其區議員職能和職務一星期。
民青局局長麥美娟在考慮報告後,同意委員會的意見,認為葉吉江因危險駕駛罪被法庭判刑構成行為失當,決定暫停葉吉江的區議員職能和職務一星期,被暫停職務期間無權就停職期間收取包括任滿酬金在內的任何酬金或津貼,但可獲發還期間所產生的運作開支,如辦事處租金和員工薪酬。
麥美娟強調非常重視區議員品行和誠信操守
麥美娟今日亦以書面通知葉吉江,就其危險駕駛罪被法庭判刑構成行為失當一事,決定暫停其區議員職能和職務一星期。她表示,今次是政府在「完善」地區治理後,首次根據區議員履職監察制度對區議員行為失當作出調查及處分。
在新聞稿中,麥美娟強調政府非常重視區議員的品行和誠信操守,他們的言行應符合公眾期望,及與區議會、區議員應有的聲譽相稱,當局會繼續監察區議員的履職情況,確保每名區議員能盡忠職守、為居民服務。
葉吉江明起停職 辦事處將有限度運作
另外,區議會網站已顯示,葉吉江由9月10日至9月16日(包括首尾兩日)被暫停議員職能和職務,呼籲市民「請留意葉議員的區議員辦事處在停職期間只會有限度運作」。

葉吉江 Facebook 圖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