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在初選47人案中,承認「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並作為控方證人的趙家賢,去年判囚七年。《星島日報》周二(10月28日)引述消息,指趙家賢已刑滿出獄。去年《維護國家安全條例》通過後,懲教署署長如給予國安囚犯三分一行為良好扣減,需信納其不會不利於國家安全。該例通過後,未有國安囚犯獲信納提早獲釋,換言之趙家賢是該例生效後,首名獲扣減的國安囚犯。

《文匯報》亦有相關報導,稱據悉趙家賢基於多項因素提早獲釋,包括在獄中勤奮及良好表現;言行顯示其感到內疚及自責;獄中亦主動學習有關國家發展及政策的知識。

趙家賢是於2021年被還柙,原訂2028年初才獲釋。他為初選47人案的控方證人,其律師在求情時,期望法庭視趙為「超級金手指」,減刑三分之二,不過在庭上即被法官駁回。

法庭指他在案件交付階段及時認罪,並為控方提供證據,證供亦獲法庭接納,協助法庭達成裁決。考慮到他是組織者,以15年為量刑起點,減刑一半。此外再接納趙家賢稱或被戴耀廷誤導,以及親友和街坊的求情信等,再減刑6個月,最終判趙家賢7年監禁。

根據《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修訂後的《監管釋囚條例》,如某囚犯被裁定觸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而服刑,懲教署署長除非信納提早釋放該囚犯不會不利於國家安全,否則不得考慮將該囚犯提早釋放。

首名因修例被拒提早獲釋的,是外號「美國隊長2.0」的馬俊文,他因「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判囚5年,原定去年獲釋。他向高院提早司法覆核被駁回,今年在上訴庭亦再次被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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