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臣稱歡迎「自願離職」清潔工復工 指屬誤會

【獨媒報導】一名浸大清潔工上月表示兩度被新外判商莊臣要求「自願離職」,她向清潔服務業職工會求助,事件受傳媒關注,浸大亦要求莊臣詳細交代。莊臣高層今與該名工友在其住所附近酒樓舉行閉門會議,人力資源部總經理沈新龍在會議結束後向記者表示,無意辭退工友,純屬誤會,但承認溝通不理想,指歡迎工友復工或選擇公司其他崗位。
孫玉菡:已著同事主動接觸工友
今年8月1日,浸大清潔外判商轉至莊臣控股有限公司,清潔工英姐指上月兩度因工作表現被莊臣要求簽署「自願離職信」,最終在10月31日離職。莊臣昨回覆《獨媒》指離職由工友自行提出,浸大昨則指若發現承辦商不當之處,必將按機制嚴正處理」。
勞福局局長孫玉菡今午出席活動後亦被問到事件,指理解到工友暫時未接觸勞工處,已要求勞工處勞資關係科同事主動了解她的經歷和認為受委屈的地方,看能否通過勞工處的勞資關係科幫助她。孫玉菡又提醒工友們有需要時向勞工處求助。
三高層出席閉門會議 指無意辭退
莊臣昨晚與英姐通電話,相約今午在酒樓舉行閉門會議,由清潔服務業職工會會長黃迺元陪同出席。出席管理層包括人力資源部總經理沈新龍、營運部(商業)總經理李細亮及企業運營部企業報告及投資者關係經理許曉瑜,法律顧問亦在現場。莊臣拒絕記者旁聽閉門會議。

正面左起:莊臣企業運營部企業報告及投資者關係經理 許曉瑜、莊臣法律顧問、莊臣人力資源部總經理 沈新龍、莊臣營運部(商業)總經理 李細亮
沈新龍在會議結束後向記者表示,其他崗位同事試過聯絡英姐不果,加上:「啱啱過去幾日月頭比較忙,所以今日都覺得係時候要係聯絡吓英姐。公司想釋出一個善意。」他說無意圖辭退英姐,「好歡迎英姐復工」,也樂意提供其他環境讓英姐轉換崗位。沈強調行業人手不足,「(英姐)喺度做咗咁耐,經驗又有、學校環境都熟悉,其實係好需要嘅。」莊臣補充,在今次事件上,浸大一直有跟莊臣密切溝通。
復工安排方面,沈指英姐入職三個月的福利已計足。如未來英姐轉換崗位,則需簽新合約;而若選擇在浸大復工,則入職日期與現在一樣是8月1日,但至離職日10月31日的年假已由以薪代假形式發放。
指離職屬雙向 盼「向前看」
莊臣曾回覆傳媒稱涉事工友先後兩次均是自行提出離職決定,沈指了解到工作會議上或有提到此意向,亦可能因公司剛接手合約,「時間、人事、工作上都需要磨合,有可能同事都有一定壓力。佢哋做好行政管理工作,變咗事情、溝通或處理上,唔係太過理想,我哋都同意。」他指會加強這方面培訓。
至於莊臣是否提出離職要求,沈就表示存在誤會:「我覺得宜家大家向前看,唔係重點。」如何避免將來出現「被自願離職」?沈澄清:「離職就離職,唔會被自願離職,離職嚟講係雙方面。」
指七日通知期可協商 今後工作量寫清楚
英姐曾反映10月27日的自願離職信卻以10月24日起計,導致通知期不足7日。沈回應指7日通知期由雙方協商,「如果大家同意,其實呢個七日通知期係大家可以協商,大家冇通知期都冇問題。」
先前另一個爭議點是莊臣曾否額外增加英姐工作量,沈表示今日關於工作量的溝通良好,會在合約之外提供白紙黑字文件,供英姐評估是否可勝任,「將來如果復工,我哋會將本身崗位每一日、範圍,會寫得細緻啲、清楚啲。」
校方要求交代?莊臣:不需要
被問到是否有與浸大溝通,校方有否要求交代和跟進事件,沈回答指「唔需要,學校係(要求)反映我哋管理方法、管理質素」,但指有不定時反映合約執行情況。
合約列明解僱需給予兩次警告,沈指不排除前線日常運作多,「有啲合約上面唔符合,一定難免會有。警告信相信作用係畀工友提示啫,當然既然有咁嘅指引應該要執行。」
有聲音擔心參加過工潮的工友被秋後算賬,被問到會否承諾不解僱參與的工友,沈表示香港有結社自由,不會影響日常工作,公司沒有意圖針對或歧視,著大家放心。沈又說英姐將來如有意見可直接向上司反映,甚至致電公司人事部。
工友滿意結果 需時考慮復工否
英姐對會面結果感到滿意,指感受到對方誠意,對方承諾會仔細告知工作安排,自己也會盡力配合。英姐說始終習慣在浸大工作,但需時考慮是否復工。
黃迺元樂見勞資雙方直接坦承溝通,並安排工友復職。他說今次莊臣承認有過失,願意承擔責任,在勞資關係中不容易。黃相信因傳媒發酵事件,令莊臣高層直接溝通,形容不常見,希望透過個別工友權益彰顯,令每個工友都知道自己有權利和能力自助,亦相信承辦商今後會改善做法。

清潔服務業職工會會長 黃迺元
工友及工會所述「被離職」時序表
24/10 莊臣首次要求英姐簽署自願離職
25/10 工會陪同工友與莊臣代表會面
27/10 英姐再度被要求簽署自願離職,通知日以24號起計
31/10 英姐最後工作日
4/11 浸大統一回覆傳媒指若發現承辦商不當之處,將嚴正處理
5/11 莊臣約英姐下午見面協商,會後稱歡迎對方「回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