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前港超聯球員霍斌仁、盧斯安奴及屠俊翹涉嫌串謀「打假波」,連同一名「艇仔」遭廉署起訴,案件今(12日)於東區裁判法院續審。中西區康樂體育會的足球總監和主教練馮振霆出庭作供,他同意盧斯安奴每次比賽均全力以赴,不論教練還是球證都對他沒有不滿;馮亦同意辯方所言,盧斯安奴可謂球隊裡的「中流砥柱」,而自從他離開以後,對球隊而言是損失。辯方問及,如果馮可以再次與盧斯安奴簽到球約,「你哋會好開心?」馮表示:「當然啦。」

馮振霆認同比賽中途更改策略時有發生

控方第六證人馮振霆出庭作供,他在2022至2023年球季時擔任中西區康樂體育會的足球總監和主教練。馮於2024年3月向廉署錄取一份證人口供,今在庭上採納該份口供。

代表霍斌仁、Waheed Mohammad 和屠俊翹的大律師沒有盤問,但是代表盧斯安奴的大律師 Matthew Clive Smith 則作出盤問。

在盤問下,馮確認在2022至2023年球季之初,他曾告訴隊員當年有機會贏得聯賽冠軍,而隊員均認同馮的說法,因球隊有很強的實力、士氣亦高昂。而事實上,中西區贏得了該賽季的甲組聯賽冠軍。

馮亦確認,他會在賽前制訂進攻和防守策略,可是「足球賽是流動的」,會受到不同因素影響,包括天氣、球場面積大小、球員受傷等,因此馮在比賽中途更改策略的情況時有發生。不過,無論球員受到多少不同因素影響也好,他們都會在比賽中全力以赴。

馮亦同意,在面積細的球場裡,由於距離龍門較近,球員有較多進攻的機會;但在面積大的球場裡,進攻機會則較少。馮同意他的中西區球隊實力強,即使在面積大的球場、面對強勁的對手,也依然全力以赴。至於在小球場如九龍仔足球場,隊球則較容易進攻和得到角球。

辯方指,不同足球隊的球員互相有交流,不是不尋常的情況,他們亦不時在賽前猜測賽果。馮同意:「正常都會估吓邊隊贏。」

馮振霆
馮振霆

馮振霆同意球員全力以赴 所以贏得當季冠軍

辯方指,在2022至2023年賽季中,中西區球隊一共踢了26場賽事,並且錄得逾190次換人;換言之,平均每一場賽事有7.5次換人。以每場賽事有22名球員為計,加上7.5次換人,因此總計有30人可以導致角球產生。馮同意。

辯方指,在該賽季裡,作為後衛的盧斯安奴合共入了4球,顯示球隊愈盡力比賽,便會愈有攻擊性,進攻的機會亦愈大,而不只得前峰和中場球員參與進攻。馮同意。

辯方指,中西區球隊實力比愉園強,因為所有的球員均是最好的,並且在比賽中全力以赴、盡力進攻,所以贏得當季的冠軍;可是之後的兩年,球隊表現稍為下跌。馮同意。

馮振霆同意盧斯安奴非常盡力地比賽

辯方指,盧斯安奴在香港的球隊擔任後衛有一段很長時間,他熟悉香港,也知道香港的環境和形勢;他在2022至2023年賽季中未曾收過紅牌,亦沒有「烏龍波」,縱使他先後收過兩張黃牌,但是這對於一個努力的後衛而言,不是一個不尋常的情況,正如所有隊員一樣,盧斯安奴非常盡力地比賽。馮同意,又確認在該季26場賽事中,他從未換走盧斯安奴。

辯方形容盧斯安奴可謂球隊裡的「中流砥柱」,每場賽事均全力以赴,自從他離開以後,對球隊而言是損失。馮同意。


盧斯安奴(右)

辯方指,球證在每次賽事之後,均會撰寫報告,如果有任何不尋常的情況,必然會寫入報告中;但是盧斯安奴每次比賽均全力以赴,不論教練還是球證都對他沒有不滿。馮同意。

辯方最後指,如果馮可以再次與盧斯安奴簽到球約,「你哋會好開心?」馮表示:「當然啦。」

馮振霆作供完畢。控方指專家證人將於周六從英國抵達香港,因此要求押後至下周一續審,獲裁判官余俊翔批准。

4名被告為霍斌仁(31歲,前足球員)、Waheed Mohammad(29歲,報稱無業)、盧斯安奴(38歲,足球員)及屠俊翹(31歲,足球員)。

首項控罪「向代理人提供利益」指,霍斌仁於2021年10月27日,向港會足球員莊馬仕(Jean Carllo Maciel)就每場賽事提供10,000元港幣,誘使對方操縱或企圖操縱涉及港會的足球賽事結果。

第二項控罪「向代理人提供利益」指,霍斌仁於2021年11月2日,再次向港會足球員莊馬仕(Jean Carllo Maciel)提供30,000元港幣報酬,以操縱或企圖操縱於2021年11月7日港會對標準流浪的港超聯賽事賽果。

第三項控罪「向代理人提供利益」指,霍斌仁於2021年11月4日,向港會足球員麥美倫(Marcus McMillan)提供10,000元港幣報酬,以操縱或企圖操縱於2021年11月7日港會對標準流浪的港超聯賽事賽果。

另外,4人同被控一項「串謀賭博時作弊」罪。控罪指4人於2022年8月18日至2023年4月30日期間,在香港與成嘉狄及其他身分不詳人士一同串謀,在賭博活動過程中,以欺詐手段或虛假做法為自己羸取一名收受賭注者的金錢,即藉致使愉園在賽事中落敗,或操控入球或角球數目,以在涉及愉園的足球賽中贏取金錢。

除了第四被告屠俊翹外,3人被控另一項「串謀賭博時作弊」罪。控罪指霍斌仁、Waheed Mohammad 及盧斯安奴於2022年8月18日至2023年5月7日期間,在香港與成嘉狄及其他身分不詳人士一同串謀,在賭博活動過程中,以欺詐手段或虛假做法為自己羸取一名收受賭注者的金錢,即操控入球或角球數目,以在涉及港甲中西區的足球比賽中贏取金錢。

案件編號:ESCC438/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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