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前港超聯球員霍斌仁、盧斯安奴及屠俊翹涉嫌串謀「打假波」,連同一名「艇仔」遭廉署起訴,案件今(17日)於東區裁判法院續審。前日從英國抵港的證人 Thomas Frazer Harding 出庭作供,他現職體育科技公司 Sportradar 的高級副總裁,職責之一是在不同體育賽事中偵測有否任何操縱賽果或可疑活動,更透露曾在英國警隊工作三年,在犯罪調查方面富有經驗。證人稱研究方法包括比較賠率和循賽事影片觀察球員的行為,並引述報告的結論指,2022年10月至2023年2月期間的三場賽事,很有可能牽涉操控賽果,而且相信這些操控是出於賭博目的;至於2023年3月的其中一場球賽,更加幾乎肯定牽涉操縱。案件明日續審,辯方反對專家報告呈堂,料會針對證人的專家資格和研究方法作出盤問。


Sportradar 高級副總裁Thomas Frazer Harding(右)

控方專家證人英抵港作供 曾英國當差三年 自稱具調查犯罪經驗

控方傳召專家證人 Thomas Frazer Harding 出庭作供。早前控方在庭上透露,因應本案特意安排 Harding 於上周六(15日)從英國抵達香港。

辯方爭議證人的專家資格和研究方法,又質疑專家報告與本案不相關、法庭毋需依賴專家證人的證供,因此反對批准專家報告呈堂。法庭先以「特別事項」方式處理,因此證人今天先就著其背景和研究方法作供。

Harding 供稱,他現職體育科技公司 Sportradar 的高級副總裁。該公司工作之一是監察不同的體育賽事、偵測有否任何與賭博相關的可疑活動,以確保公正性,並且將有關數據交給客戶或生意夥伴,包括博彩公司、足球會和球賽主辦團體,甚至是國際足總(FIFA)和亞洲足球協會(AFC)。他指 Sportradar 依賴一個監察賭博的系統平台,涉及 AI 支援。

個人工作經驗方面,Harding 供稱他在2015年加入英國警隊,任職警察三年;他離開警隊後,便轉而從事商貿和情報工作;其後於2018年1月加入 Sportradar。他確認自己在研究操縱賽果(Match fixing)、國際情報和調查犯罪活動方面均有多年經驗。

他又稱,他曾任職3年警察,離職後繼續從事研究與體育相關的犯罪活動,因此擁有11年的犯罪調查經驗。在 Sportradar 工作8年以來,平均每年檢視11,000宗可疑個案,並確認當中有超過1,000宗涉及可疑活動。

被問到有否任何足球相關的學術資歷,Harding 表示沒有,因他的專業範疇是研究體育賽事上的犯罪活動,因此有否體育方面的學術資歷並不會構成影響。

專家證人稱研究方法包括比較賠率和循影片觀察球員行為

Harding 表示,當賽事涉及預定的賽果(pre-determined outcome),而且與賭博相關,便會構成「操縱賽果」(Match fixing)。

研究方式方面,Harding 表示會從賭博市場收集賽前的預計賠率(expected odds),並且預測各種賽果的可能性,之後比較最終賽果,以監察賽事是否牽涉任何可疑活動。

此外,Harding 稱另一個研究方法包括檢視賽事影片,從中觀察和分析球員的行為、活動和表現,以及觀察球場上是否有任何人打手勢(Signals)。他亦表示,在廉署的要求下,他進一步集中觀察數個球員,檢視他們的行為,不只觀察他們的表現,亦會觀察他們的活動。

被問及球員的背景和過往紀錄對於研究結果是否有影響,Harding 則表示不會有影響,因為當賽事被歸納為「可疑」的時候,調查球員的背景便不再重要。


第一被告霍斌仁(右)

專家證人稱至少3場球賽「有可能」涉操縱賽果 另一場更「幾乎肯定」

Harding 引述報告的結論指,經研究2022年10月16日及11月27日的賽事,認為「有可能」(likely)牽涉操控賽果,而且相信這些操控是出於賭博目的,資料亦顯示操縱的其中一方很可能是愉園。另外,就著2023年2月28日的賽事,Harding 亦指有可能出現操縱;至於同年3月的其中一場球賽,他更加表示幾乎肯定(almost certain)牽涉操縱。

證人作供未完,案件明日續審,料辯方會針對專家資格和研究方法作出盤問。

4名被告為霍斌仁(31歲,前足球員)、Waheed Mohammad(29歲,報稱無業)、盧斯安奴(38歲,足球員)及屠俊翹(31歲,足球員)。

首項控罪「向代理人提供利益」指,霍斌仁於2021年10月27日,向港會足球員莊馬仕(Jean Carllo Maciel)就每場賽事提供10,000元港幣,誘使對方操縱或企圖操縱涉及港會的足球賽事結果。

第二項控罪「向代理人提供利益」指,霍斌仁於2021年11月2日,再次向港會足球員莊馬仕(Jean Carllo Maciel)提供30,000元港幣報酬,以操縱或企圖操縱於2021年11月7日港會對標準流浪的港超聯賽事賽果。

第三項控罪「向代理人提供利益」指,霍斌仁於2021年11月4日,向港會足球員麥美倫(Marcus McMillan)提供10,000元港幣報酬,以操縱或企圖操縱於2021年11月7日港會對標準流浪的港超聯賽事賽果。

另外,4人同被控一項「串謀賭博時作弊」罪。控罪指4人於2022年8月18日至2023年4月30日期間,在香港與成嘉狄及其他身分不詳人士一同串謀,在賭博活動過程中,以欺詐手段或虛假做法為自己羸取一名收受賭注者的金錢,即藉致使愉園在賽事中落敗,或操控入球或角球數目,以在涉及愉園的足球賽中贏取金錢。

除了第四被告屠俊翹外,3人被控另一項「串謀賭博時作弊」罪。控罪指霍斌仁、Waheed Mohammad及盧斯安奴於2022年8月18日至2023年5月7日期間,在香港與成嘉狄及其他身分不詳人士一同串謀,在賭博活動過程中,以欺詐手段或虛假做法為自己羸取一名收受賭注者的金錢,即操控入球或角球數目,以在涉及港甲中西區的足球比賽中贏取金錢。

案件編號:ESCC438/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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