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20張選舉宣傳海報遭破壞 警拘4名男童涉刑事毀壞

【獨媒報導】立法會換屆選舉12月7日進行投票,警方在過去三日拘捕6人,其中4名男童涉嫌「刑事毀壞」,懷疑破壞位於元朗朗晴邨行人天橋約20張選舉宣傳海報。
七旬婦涉石硤尾撕毀宣傳海報
警方周二(18日)下午接獲深水埗石硤尾邨一名保安報案,指一名女子在邨內大廈地下大堂作出擾亂行為,其間懷疑情緒激動,撕毀張貼在大堂的宣傳海報。
警員接報到場及經初步點算後,發現上址共有7張選舉宣傳海報被人撕毀,遂以涉嫌「刑事毀壞」拘捕該名70歲本地女子。該被捕女子報稱不適,被送往明愛醫院治理。
警方上周六(15日)接獲報案,指在元朗朗晴邨行人天橋有約20張選舉宣傳海報遭人破壞。警員經深入調查及翻查附近及銳眼計劃下的閉路電視後,鎖定4名涉案男童身份,在周一(17日)及周三(19日)在元朗區展開埋伏行動,拘捕一名15歲本地男童、兩名分別為14及15歲的非華裔男童及一名16歲外籍男童,涉嫌「刑事毀壞」。4名被捕男童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12月中旬向警方報到。
32歲男涉天水圍恐嚇街站人員被捕
另外,警方在周二(18日)下午接獲報案,指一名本地男子在天水圍區一立法會侯選人選舉街站懷疑以言語恐嚇街站人員。人員經深入調查及翻查閉路電視後,同日晚上在天水圍區拘捕該名32歲本地男子,涉嫌刑事恐嚇,該名被捕男子被扣留調查。
警方提醒市民,刑事毀壞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十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另外。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二十四及二十七條,任何人如干犯刑事恐嚇罪,一經定罪,最高可以被判監禁五年。
警方重申,對任何人企圖或意圖干擾、破壞或擾亂立法會選舉的行為採取零容忍及絕不姑息的態度。警方將竭盡全力、嚴正執法,並與社區各持份者緊密協作,確保廣大市民能在安全及安心的環境下順利投票,立法會選舉能安然有序地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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