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就大埔宏福苑大火事件,行政長官李家超昨僅宣布成立「獨立委員會」,而非按《調查委員會條例》設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引起爭議。立法會議員江玉歡今早在電台節目指,法定調查委員會的權力更大,認為較非法定委員會更具優點,籲政府詳細向市民解釋。她又指今次事件涉及大廈管理及大廈業主組織長年累月的問題,「圍標」及大火雖然是重點,但需思考「圍標」的情況為何不斷出現,業主面對大維修時為何如此困難等核心問題。

江玉歡:法定調查委員會較有優點

不爭取連任後加入新民黨的立法會議員江玉歡,今早在港台節目指成立委員會方向雖然正確,不過市民關心的是為何不按法例成立法定調查委員會,盼政府作更多解釋。她指法定調查委員會的權力更大,包括搜證、傳召證人、具盤問能力及需在監誓下作供,認為在複雜的調查中有其作用。

江玉歡引述政府過往曾成立的按法例產生的調查委員會,例如沙中線事件,當時公告便提及因為公眾安全十分重要;就南丫海難設立調查委員會時則指「事故導致嚴重傷亡,引起重大公眾關注,有必要設立法定委員會,確定事故成因。」

以行政指令設立委員會的例子,包括2013年屯門公路及2018年大埔公路巴士事故。江玉歡指上述獨立檢討委員會亦需時不短,達10個月。她指今次宏福苑大火引起重大傷亡及公眾重大關注,認為法定調查委員會有其優點。

江玉歡再提及1998年新機場事件設立調查委員會時,公告稱能顯示政府有決心走出失誤的原因,以及審視責任誰屬。

她期望政府能詳細解釋為何不按《調查委員會條例》設立,以及考慮是否設立的準則。江玉歡指「委員會唔會做完又做」,市民希望委員會能徹底調查事件、還原真相,令同類事件不再發生。

江玉歡:需思考「圍標」情況為何不斷出現

江玉歡又指,今次大火事件非常複雜,涉及大廈管理及大廈業主組織長年累月的問題,「圍標」及大火雖然是重點,但需思考「圍標」的情況為何不斷出現、業主面對大維修時為何如此困難,認為需了解問題核心,「唔好咁快太簡化、或者做好多假設,認為呢一個就係問題。」她認為必須「睇闊一點」,大維修僅為大廈管理的其中一部分,小業主難以明白不同規管大廈的法例,盼能以綜合法例處理。


黎棟國(資料圖片)

黎棟國:市民應注重「獨立」二字

同屬新民黨的立法會議員黎棟國在同一節目則有不同意見,指市民應注重「獨立」二字,委員會由獨立人士進行,具公信力。他認為只要其職權範圍及工作目標清晰,包括市民關注的所有問題,便屬「非常之好嘅安排」。

黎棟國指,由於「獨立委員會」僅為行政安排,而非按《條例》成立的法定組織,取證程序、尋求公眾意見及舉行公聽會等不受法律既定程序約束,面對的技術性困難較少,能相對較快地完成報告。

他又倡可邀請目擊者出席聽證會,不過主持問到被邀出席的人士有否拒絕權利時,黎棟國承認委員會並非法定委員會,「資料嘅提供並冇強制性嘅。」不過他稱「相信」香港不少市民望事件水落石出,認為不乏「就佢所知、所見提出意見嘅人」。

主持又問到委員會能否分階段公布結果,黎棟國指委員會處事「充滿彈性」,毋須根據法律「框框條條」,「絕對可以做到」,為行政組織所具的彈性。

委員會將由一名法官主持,黎棟國指可加入相關專業人士,且必須具「獨立性」,與現時行業的工程無任何關係。

李家超昨提制度八大問題

行政長官李家超昨日提及宏福苑大火反映的制度問題,包括樓宇維修工程的施工安全要求、標準、監督和日常維護制度;有關工程各環節有否不適當的相連利益、角色衝突、不當的合謀串連等系統問題;針對樓宇維修工程,現行安全標準的用料清單是否全面,有關的驗證和檢測制度是否有效;各環節的監管人員的角色和責任承擔,包括政府部門和授權負責的專業人士等;大廈維修工程可能涉貪圍標,違規招標的問題;大廈須配置的消防系統及其有效運作所須的監督和責任問題;大火中就上述範圍的相關責任;法律和懲罰的足夠性。

就「獨立委員會」的工作,李家超昨僅提及會「審視事故的起火和迅速蔓延的原因及相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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