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五級火】逾600居民聯署盼回家執拾 發起人稱心願卑微望政府明白事理

【獨媒報導】宏福苑火災發生至今三個月,除了未受大火波及的宏志閣,其餘7座的居民一直未獲准回到居住單位執拾。有居民發起聯署,促政府提供明確的「返回時間表」,讓居民分批及安全地返回單位執拾。聯署發起人吳小姐向《獨媒》表示,不少街坊憂慮珍貴物品會因潮濕、蟲蛀而毀於一旦,希望政府明白事理、以情行先:「我只有呢個心願,好卑微,唔係搞事。」
稱業主理應有權進入物業 盼與居民協商制定時間表
聯署由宏道閣低層住戶吳小姐於昨日發起,截至今日中午已獲逾600名宏福街坊簽署。公開信稱,居民已被迫離開家園三個月,而回家執拾充滿回憶的個人物品是他們「最卑微,也最迫切」的心願。信中稱,理解樓宇受損,政府需時處理結構安全及善後,但不少居民單位其實未受火勢直接影響,有住戶透過家中閉路電視目睹單位一切如常:「眼望家門在咫尺,卻不得其門而入,這種煎熬,不足為外人道。」
信中強調,單位內的物品不單是用血汗累積而來,孩子成長相簿、遇難親人的遺物更是「金錢無法替代的人生印記」;而在正式簽署轉移業權前「我們依然是單位的業主,理應擁有進入自己物業的基本權利」。信中要求政府與居民代表協商,制定臨時方案和時間表,讓業主能在簽署轉移業權前或後,有尊嚴地獲得回家完整執拾的一個機會。
發起人:單位內涉私營及財產 街坊未必接受拍片
吳小姐接受《獨媒》訪問時表示,發起聯署的契機,是因為今周從新聞中得悉當局正研究派員進入大樓,拍攝單位予業主;她和不少街坊得悉後感到不開心:「想政府真係問咗我哋意願先。有啲居民未必接受拍片,間屋好多私隱、好多財產,唔見嘢點算?我哋已經受過好多次傷害,唔想再受傷害。」
她說,當局從沒就執拾個人物品方面收集居民意見,法團解散後獲委任為管理人的「合安」亦沒舉行業主大會讓居民反映意見:「我哋唯有靠聯署公開信表達訴求 。」她坦言,離家時身上只有一個袋,過去三個月的精神狀況是很不開心、很抑鬱,試過情緒崩潰:「我知道自己間屋冇燒。政府話安全問題要拆棚先,咁我咪等,但宜家好似冇乜回應。」
指有時間表可減擔憂 如能取回財物 「可重新開始」
吳小姐說,如果政府能提供具體時間表,可減少居民擔心。她又坦言,政府是否會安排居民回家收拾,會影響她出售業權的決定:「希望可以上咗去先,再考慮賣唔賣。」她希望居民的聯署能獲當局正面回應:「有街坊話就算間屋燒成灰,我都想攞返(財物)。如果成功(取回財物),之前嗰三個月我可以當發咗場惡夢,我可以重新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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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署公開信全文:
致 行政長官李家超先生、政務司副司長卓永興先生、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女士:
我們是宏福苑的居民。自去年十一月二十六日火災發生至今,我們被迫離開家園已近三個月。這段日子,回家執拾充滿回憶的個人物品,是我們每一位居民最卑微,也最迫切的心願。
我們理解火災導致樓宇受損,政府需時處理結構安全及善後工作。然而,不少居民的單位並未受火勢直接影響,有住戶更透過家中閉路電視目睹單位內一切如常。眼望家門在咫尺,卻不得其門而入,這種煎熬,不足為外人道。
單位內的每一件物品,都是我們用血汗累積而來。那是孩子成長的相簿、是家人的珍藏、是家屬希望取回的遇難親人遺物——這些都是金錢無法替代的人生印記。每一次等待,我們的心就多痛一次;我們更憂心,這些珍貴物品會因長期空置而潮濕、蟲蛀,最終毀於一旦。
由於單位內存放大量涉及個人私隱的資料和物品,當中亦承載著我們日常生活的軌跡與回憶。若現階段讓政府人員或承辦商單獨進入,難免令我們感到不安,亦使原已艱難的處境更形尷尬與無助。
為保障私隱及維護基本的個人尊嚴,懇請貴方避免單獨派員進入本單位進行拍攝、點算或處理任何物品。我們真誠希望能親自返回單位整理,或至少在我們陪同與監督下進行相關工作。
根據我們目前所了解的相關安排,我們殷切期望政府能進一步說明,以釐清我們的疑問。期盼政府能正面回應:
1. 為何不能在安全許可後立即讓居民親自執拾?
政府早前曾安排居民於12月限時返回單位,但僅1.5小時根本不夠。當時只能匆忙搶救證件,根本無暇執拾具有紀念價值的物品。我們要求的,不只是一次「限時搶救」,而是充足且合理的時間,讓我們能好好整理自己的家。
2. 出售業權予政府前,我們能否正式回家?
政府日前公布收購方案。在正式簽署轉移業權前,我們依然是單位的業主,理應擁有進入自己物業的基本權利。· 如果在今年8月31日的期限前,政府仍未讓我們回家,而我們一旦簽署了出售業權的文件——之後,我們還有權返回單位執拾物品嗎?
· 如果答案是「沒有」,這無異於逼我們做一個最殘酷的選擇:要保留回憶,就必須放棄出售業權;要接受收購,就必須捨棄一生的回憶。
這不是出售「房產」,這是迫使我們割捨自己的血汗與過去。這個安排,不僅令有意出售業權的居民心如刀割,更嚴重影響我們作出決定的意願。我們不介意在簽署協議後才正式搬離,但我們要求在簽署前或簽署後,獲得一段完整的、有尊嚴的回家執拾機會。
3. 政府能否提供明確的返回時間表?
我們要求政府立即與居民代表協商,制定一個讓居民分批、安全地返回單位執拾的臨時方案,並公布正式回遷的明確時間表,而非讓我們無了期地等待與猜測。對流離失所三個月的居民而言,親手觸摸家園的物件、親身取回無法複製的回憶,是我們重建生活的第一步,也是撫平傷痛的開始。我們深信政府有同理心,亦有智慧回應這個微小卻珍貴的訴求——准許我們親自返回單位,並給予充足的時間,讓我們帶走屬於自己的人生。
此致
行政長官
政務司副司長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一群渴望回家的宏福苑居民
二零二六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