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五級火】唯一註冊檢驗人員疑「秘撈」 同時接56項目 委員會質疑「橡皮圖章」

【獨媒報導】宏福苑收到強制檢樓令後,要由「註冊檢驗人員(Registered Inspector,簡稱RI)」檢驗,決定大廈哪些項目需要修葺,並在之後肩負責任監督工程。在聽證會開案陳詞上,宏福苑的唯一RI「吳躍(Wilson)」被揭原來是 freelance。他是鴻毅的前董事,正職在太古地產工作,他疑向公司隱瞞秘撈,透過中間人搵不同生意,只需「借名」然後「齋簽」各類文件,當遇上巡查時「扮下嘢做個樣」,就可以獲得報酬,另加按工程總額計算的「獎金」。在警方檢取的電腦,揭發吳躍自製了一張價目表,在2025年10月1日至11月10日,就簽署了84份文件,涉及56個不同項目。代表委員會的資深大律師杜淦堃質疑,吳躍根本只是負責簽名的「橡皮圖章」,對工程監管一概不理。更甚者,可能狀況不是宏福苑獨有。
火災晚秘撈曝光 向太古僱主「謝罪」
杜淦堃表示,涉案的RI吳躍角色相當重要,他在事發後當晚作為RI的身份曝光,市民開始從公開資料搜尋他的名字,發現他自2019年3月起是太古地產的員工。聲音傳到僱主的耳中,並向他問罪。

委員會首席代表、資深大律師 杜淦堃
根據警方檢取吳躍的手機紀錄,他承認宏福苑的強制驗樓令文件「表面上」是由他所簽署,但他稱對簽署時間一無所知,又質疑簽名的合法性,杜淦堃語帶諷刺反問,難度吳是想說有人偽冒他的簽名?他想向僱主說自己不是宏福苑旳RI?
吳又在發送予太古地產的訊息承認,自己與鴻毅有連繫,在鴻毅一名RI去世後,他透過中間人接到該份 freelance 工作,每月可以得到15,000元報酬,以自己的名義,承擔RI的職務,以作為報酬,另外在工程完成後,吳會得到獎金,但由於雙方沒有合約,只是口頭承諾,截至向僱主「招供」的一刻,他稱自己共收取19萬元報酬。
他又一再「割蓆」,稱自己只在驗樓表格簽名,並非實際負責宏福苑的大維修工作,他又稱對於自己未有申報外間工作,對「我哋 Office」造成影響,向太古地產致歉。
中間人遊說部門「好頹」 有信心應對則可過關
從吳躍的手機,委員會進一步得知,吳是如何透「中間人」獲得 freelance 工作,原來只要敢簽署「dateback(過時追溯)」的文件,就是贏取秘撈的「優勢」。中間人在2025年11月,向吳發送 WhatsApp 語音訊息,指「老細」想減價至15萬元,幅度「好 aggressive(進取)」 ,中間人曾商討「減咁多個 scope 再 reduce」,又向吳解釋其實相關部門「好頹」,只要對畫圖有信心,「AP(authorised person,註冊認可人士)入圖畀BD(屋宇署),都係齋 certificate」,不過中間人提醒「有機會 OP」,但只要完成圖則予港鐵,到「OP(入伙紙)」時「扮下嘢做吓樣、整個 list 搵defect」來應付業主,就可以完成「OP」。
中間人又叫吳躍考慮,「如果個 scope 變成咁,15萬係非常少」,建議吳「講一講價囉」,以吳的報價20萬,他會建議「拗多啲」,如果認為「平平哋照攞錢啦」,就另作別論。
中間人指敢簽過時追溯文件 是「優勢」
這份地鐵的秘撈尚有下文,中間人指吳還價18萬元,「老細」要與「大老細」再商討,中間人又問吳「介唔介意簽 dateback(過時追溯)嘢,兩年前嘅嘢要搵人 confirm」,中間人稱文件以往不知何故「遺漏了」,又明言若吳躍不介意,老細曾說「大機會之類嗰啲」接到生意。
其後吳躍疑因為秘撈未有下文,催促中間人。WhatsApp 錄音顯示,中間人已反映吳「簽 dateback 都 ok」,吳可以用個人名義上報,即可以「飛走哂」所有與自己的關連公司「都無問題」。吳躍問及成事機會,中間人回答「50%希望啦,我都 chok 唔到佢哋出嚟,佢都有幾個 AP 報價畀佢,分嘢在於有啲 AP 唔肯簽 dateback 嘢」,中間人又形容,吳肯簽,「有呢個優勢嘅暫時」。不過生意卡關在「佢哋話經濟唔好,有 AP 頂爛市」,著吳躍以「平常心」面對。
強調吳是「橡皮圖章」
委員會主席陸啟康問到,上述錄音是否與圍標工作無關。杜淦堃表示,上述明顯的借名簽文件行徑,情況令人擔心,不單是簽署逾期文件,而是有其他「註冊認可人士」亦有興趣參與。杜指出,展示錄音的目的,是要委員會關注,吳以 freelance 的身份接獲工作,是否真的可以履行RI的工作,他強調吳只是一個「橡皮圖章」。
在警方檢取的電腦中,揭發吳躍自製了一張價目表,明碼實價指明各業務,包括「公司及市建局上名」、「簽屋宇署表格」、「驗樓報告」、「露台外露伸出物報告」、「所有圖則設計」,基本收費是月薪制,但金額遭到遮蔽,而項目表備註「入則另計」、出席會議或到地盤1,500元一次。而除了基本月薪外,吳疑似按合約的總金額,列明自己該收取的獎金,例如1億1千萬至2億元的工程,「拆」15萬元,7,500萬至1億1千萬元的工程,「拆」10萬元,500萬元以下則拆18,000元。
該價目表反映,吳在2025年10月1日至11月10日期間的短短一個月,共簽署了84份表格,涉及56個不同項目。杜淦堃質疑,一位本身有全職的人士,何以履行56個項目的法定監督責任?
杜又引述廉政公署的證人口供,特別指出RI人員,可以在工程的「前中後期」發揮關鍵角色,因此特別易受貪污不當行為影響。截至2025年12月,在屋宇署登記的RI只有600人,當中有128人表示,因為擔心被三合會成員威嚇,「唔識得去做」,根本不會接手強制驗樓,亦即大維修工程。而正因RI的人數少,圈內無新人,整個大維修市場被「同一班人」瓜分,被有背景人士操控,廉署認為必須採取具針對辦法打破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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