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駐倫敦經貿辧間諜案,3月2日於倫敦中央刑事法院正式開審,至今踏入第四周。兩名被告袁松彪、衞志樑,被控英國《2023年國家安全法》中的「協助境外情報部門」及「外國干預」,兩項控罪的最高刑罰均為14年。

控方透過提交的起訴書及證供,包括涉案人手機上大量聊天記錄、群組訊息和銀行戶口往來記錄等,指控被告二人和已身故的 Matthew Trickett 於2023年12月20日至2024年5月2日期間,在英國進行情報收集、監視和欺騙等行為。而被監控和「起底」的對象包括移英港人鄺文琪、羅冠聰、蒙兆達、許智峯、劉祖迪等。

據控方提交的證據顯示,衞志樑名下「D5」這公司,於2023年6月5日至2024年1月31日期間,透過三筆從經貿辦的匯豐銀行戶口的轉賬,收取95,500英鎊費用,再轉到其他個人公司,包括 Trickett 個人戶口及其設立的保安公司 MTR Consultancy。袁松彪為該匯豐銀行戶口簽署人之一。

Trickett 的手機筆記中則存有羅冠聰、劉祖迪和蒙兆達的監視記錄,以及監視劉蒙的收費詳情,駐倫敦經貿辧被標記為資料索取方(requested by)。

由於案中首被告袁松彪是香港駐倫敦經貿辦行政經理,次被告衞志樑則透過自己擁有的保安公司承包經貿辦保安工作和聘用Trickett,案件又涉及多名境外退休香港警務人員向袁及衞發出指令與要求,控方因而形容為香港於海外的「影子執法行動」(shadow policing operations)。

首被告袁松彪:被指控為監控行動指揮

首被告袁松彪為香港退休警司,曾於交通和水警部門工作,於2002年與現任特首(時任警務署助理署長)李家超一同在澳洲進修。2015年退休後移英,隨後透過合約形式受聘於商務及經濟發展局,於香港駐倫敦經貿辧擔任行政經理。

控方指控他的工作超出行政範疇,實際是利用經貿辦的資源,協調並資助針對移英港的監視與情報搜集。

袁在庭上指自己大概於2017至2018間經朋友介紹認識衞志樑,2021年開始找衞的保安公司提供香港官員訪英時的貼身保安服務,受保護的人員包括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及教育局局長蔡若蓮。他形容衞是工作上的合作伙伴。

控方指袁松彪為監控行動的「指揮」,向衞志樑發出調查指令,並要求他提交詳細報告。根據手機通訊記錄,衞曾把監視羅冠聰的資料發送給袁松彪,而 Matthew Trickett 在手機中監控異見人士的筆記中,駐倫敦經貿辧被標記為資料索取方(requested by)。

此外,袁松彪又把其他情報和監視任務,包括跨境追尋鄺文琪的任務轉介給衞,過程中一直充當「中間人」傳遞指令,而且在追債小組於2024年5月1日非法進入鄺的寓所時,他多次透過手機通訊給予衞行動建議。

袁指所謂「監控」屬保安工作 追債不涉經貿辦

不過袁松彪否認向衞下達監控特定異見者的指令,強調了解港人示威組織涉及經貿辦活動保安工作,而鄺文琪的跨境追債及其他資料蒐集任務的轉介,則純粹是朋友身份介紹工作給衞志樑。

次被告衞志樑:滲透及行動策劃與執行者

次被告衞志樑曾任倫敦警察廳探員,被捕前在希斯路機場任職邊防輔助員,亦是保安公司 D5 Security Consultancy 的董事及創辦人。這保安公司於2023年6月5日至2024年1月31日,一共收取駐倫敦經貿辧95,500英鎊酬金。

根據衞的通訊記錄顯示,他曾滲透一個名為「Hongkongers in the UK」的通訊群組,取得資訊後轉發到另一個「Eagle Point Human Resources Company」的 WeChat 群組,而前刑事情報科總警司馬志堅為該群組成員,他曾向衞表示總部(head office)對 Frankie Leung和羅冠聰等人動態有興趣,及後衞於群組分享「屠龍小隊」和 Frankie Leung 的社交媒體和銀行資料。衞又於2020年底,透過幫助於香港㝷求政治庇護的一家五口,取得他們護照副本,並探查其背後的人脈。

2020年11月,一位「老閭」陳先生提出以月薪2000英鎊,聘請衞蒐集情報,一個月後,馬志堅提出每月向衞支付5萬港元,蒐集移英及流亡港人資料,包括羅冠聰和許智峯在英國的地址、社交圈等。其後衞曾聯絡一名傳媒人 Jessie,請她幫忙找許智峰在英國的地址。

衞志樑曾利用其邊防人員職務查閱英國出入境資料庫,以取得持 BNO 簽證入境港人和庇護者資料。他於機場工作時曾向 WeChat 群揚言說「不會讓曱甴進來。」但馬志堅於 WeChat 群著衞要從他們身上取得更多聯絡。

除了蒐集情報外,衞亦有計劃與執行監控工作。他於2023年8月,曾指使 Matthew Trickett 透過英國內政部資料庫 ATLAS 取得羅冠聰個人資料,同年11月以 ChatGPT 擬定牛津辯論社跟蹤監控羅冠聰的計劃,再交給 Matthew Trickett 執行。

就鄺文琪「跨境追債」一事,衞透過英國內政部的電腦系統,搜㝷鄺及其兒子與胞弟的入境資料。他亦被要求搜查鄺文琪的銀行戶口,由於尚欠匯豐和 Lloyds 的資料,與同黨 Alex Lau 偽造兩間銀行系統畫面,以蒙騙袁松彪及一眾香港前警司。

其後衞把監視鄺的任務交給Trickett,在確認鄺文琪的地址和身份後,在2024年5月1日當天,衞於鄺文琪門外透過 ChatGPT 計劃以聘請鎖匠開鎖、或救護人員破門等方法破門入屋,在非法入屋後,衞與鄒田甜、孫華興、卓永祥、Trickett 等10人當場被捕。

三個前香港警務人員被指境外執法

控方嘗試證明,兩名被告除了與經貿辦有聘用關係,還與三個與香港退休警務人員相關的情報和境外執法網絡有聯繫。

第一個網絡圍繞著於2020年建立、名為「鷹角人力資源中心」的 WeChat 組群,當中一名主要成員是馬志堅。馬是前刑事情報科總警司,於退休後曾出任中銀香港,負責打擊洗黑錢工作。

如前述,馬曾提出以每月五萬聘請衞志樑蒐集情報,而衞手機上的聊天記錄顯示,馬志堅是負責「行動」和「調查」,而衞的酬金則由外號為「師傅」及「凌鋒」負責,資金來自一個名為「揼骨基金」的賬戶。

第二個網絡圍繞著孫華興和卓永祥兩名退休警察,按孫的手機通訊記錄顯示,孫收到外號為「師父」的指示,助香港永鑫投資有限公司創辦人鄒田甜尋找身在英國的鄺文琪,之後接觸卓永祥及袁松彪,再透過袁聯繫上衞志樑組成小隊,尋鄺的下落,以助鄒追討1.64億港元債款。是次「跨境追債」行動,觸發英國警察M15展開調查,並於2024年5月1日,當鄒田甜和追債小組眾人強行進入鄺寓所之際當場拘捕10人,翌日清晨再拘捕袁松彪。在追縱鄺文琪期間,卓永祥先後10次轉賬經費到衞志樑香港戶口,總數共59萬港元。

雖然是次債務從表面上看是私人糾紛,但法官卻懷疑監視鄺文琪的經費,有16,170英鎊來自經貿辦,控方亦指鄒田甜曾聯絡中國公安部經濟犯罪偵查局(俗稱獵狐辦),質疑港警不以正常渠道尋求英國執法部門追捕被指盜竊1.64億的鄺文琪,亦懷疑「跨境追債」行動目的是要把鄺帶回香港。

第三個網絡涉及退休總警司李喬奇,他曾擔任香港保安局政府保安事務主任,現職是中海物業服務的保安總監。控方指李喬奇多次向袁松彪詢問及台灣「黑熊學院」、被港府通緝的蔡明達及烏克蘭人來港煽動暴亂等事的背景,並要求袁調查一名因參與白紙運動、在申請英國政治庇護的 N 的財務、工作和社交狀況,探查是否有參與反華活動等,又指 N 欠他債,把 N 的照片、在倫敦住處、在英國的網購 IP 地址、內地身份證和住址、母親的身份住處等資料傳給袁。作為控方證人的 N 指相關資料皆正確無誤,但否認有欠債。除了 N 之外,李以財務糾紛的理由,要求袁調查兩名中國設計師,當中一人是德國籍,袁把調查任務轉給衞志樑,衞再向 Matthew Trickett查問是否有德國連繫。

袁松彪則指,他與孫華興、卓永祥、李喬奇等仍為昔日同僚關係,把他們的要求轉給衞志樑純粹是協助朋友接保安生意,自己是中間人,沒有收受利益,純屬私人交往,不涉駐倫敦經貿辦。

案件仍在審訊中。

香港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丘應樺,於2026年2月27日的預算案記者會上,首次承認香港特區政府將承擔袁松彪的律師費。政府發言人及後亦有回應傳媒查詢,指案件中所有指控與經貿辦的工作絕無關連,不接受任何對特區政府和經貿辦的無理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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