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一群署名「半生勞碌瓦遮頭、堅守法理據理求的宏福苑業主」,向行政長官李家超等發信,再促回應業主「原址重建」的訴求。他們使用「痛稟」字眼,信末指「歲月縱然催人老,歸家之心永不滅。願為歸家路,風雨亦兼程;我們深信,一個真正有擔當且捍衛法治的政府,定能聽見這份字字泣血卻又理直氣壯的呼聲,讓宏福苑的未來,能在情理與法理的交疊中,迎來公平的曙光。 」

在信中他們先提到,《基本法》保護的私有業權,並感謝政府體恤民情,安排街坊短暫重返宏福苑取回物件。但明言在長遠安置規劃上,「對當局部分決策的推演邏輯與法理依據,抱有極度深切的質疑與憂慮。 」

政府提出的回購及「樓換樓」方案,建基於今年年初社會福利署派發的問卷。信中指該問卷首頁白紙黑字「溫柔地」註明旨在「初步收集意願」,惟指當局後來卻將「八成三受訪業主明確表達以速度為先的初步數據奉為圭臬」。信中認為,問卷將「原址重建」與料2035年入伙相提並論,令在痛失家園、對未來充滿徬徨的街坊向時間妥協,直指「行政機關以一份在資訊極度不對等下填寫的初步意向,來草率定論一個社區的命運,在程序公義上實難服眾。

信中認為,現代建築科技日新月異,引入先進技術有望縮減重建工期,認為當局如未窮盡專業方法去全面評估「實乃以偏概全」,「剝奪業主依法享有的重建選項,在施政邏輯上豈非本末倒置? 」

他們提到,問卷依然有近四百名業戶(約17%)不畏漫長等待,堅定選擇「原址重建」。他們重申「法治社會的尊嚴,正正在於少數人的合法產權,不應亦不會在少數服從多數的粗暴行政邏輯下被輕易褫奪。」即使最終只重建三兩幢大廈,政府亦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回應居民訴求。

當局不斷重申大廈結構受損,不過信中認為「攸關樓宇生死的詳細結構安全報告至今仍深鎖高閣」,其中宏建閣僅有極個別單位遭受顯著損害、宏志閣毫髮未損,盼當局能公開數據以正視聽。

差餉物業估價署近日去信居民,永久刪除其單位租值。信中憂當局是否以行政手段預先將家園定性為「無價值」。

居民需於六個月限期前(8月31日前)回覆安置選項,信中問到限期過後「政府將以何種法理依據處理剩餘單位?拒絕妥協的業主會否面臨福利剝奪?」促政府堅守《強拍條例》尊重業主權益的核心精神。

他們又稱「以最誠摯且堅定的姿態」,盼政府依法配合,協調合安舉行一次特別業主大會,讓全體業主釐清所有工程、公契與法律疑慮,並就「原址重建」進行一次真正公平、公開、透明的議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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