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向陳家珮作書面警告阻嚇力不足 李慧琼:莊嚴決定、嚴肅提醒

【獨媒報導】新民黨立法會議員陳家珮年初於灣仔逆線行車,承認不小心駕駛罪,被判罰款2,000元及停牌1個月。立法會今日發表監察委員會報告,指陳家珮的不當行為未達致嚴重程度,作出書面警告。立法會主席李慧琼與陳家珮中午一同見記者,對於書面警告被質疑阻嚇力不足,李慧琼強調「作出書面警告係一個莊嚴嘅決定」,對議員而言「已經係一個嚴肅嘅提醒」、「大家都明白警告嘅意思係乜嘢作用」。

陳家珮
陳家珮:做好議會工作報答市民
陳家珮表示非常虛心接受立法會監委會的決定:「我知道自己喺1月23日上面作出一個魯莽同埋貪方便嘅駕駛錯誤,正如我之前都重覆講過好多次,我係非常之抱歉讓市民大眾對我嘅行為有所失望。」她重申自己虛心、誠心接受報告,就事件感到非常抱歉,並感謝市民的關心。
被問到如何彌補中央及公眾對議員的期望,陳家珮就稱會努力做好議會工作:「報答返我哋嘅市民,亦都服務好我哋市民。」至於有否再駕駛私家車,她就指事發後至今日都沒有駕駛。

李慧琼
李:市民會理解監委會決定
多名記者追問書面警告的阻嚇力及實際懲罰,身兼監委會主席的李慧琼指監委會是經認真調查、重看所以事情的發生經過及考慮不同因素後而作出決定,強調「作出書面警告係一個莊嚴嘅決定」,相信對於所有議員而言「已經係一個嚴肅嘅提醒」、「大家都明白警告嘅意思係乜嘢作用」,認為議員需要時刻注意自己行為,符合公眾期望。
對於在公佈監委會報告後,不少市民均不賣帳,認為決定過於寬鬆。李慧琼回應指,會虛心聆聽市民對議員言論及行為的不同意見,亦會「不時要求自己做得更好以滿足市民期望」。她指報告已清楚表述監委會對投訴陳家珮的考慮因素,相信市民會理解。
稱發言人代表誰要視乎不同事情
另外,今屆立法會首次創立發言人制度,被問到「發言人」是代表全體議員,抑或只是立法會主席本人。李慧琼就稱不少大機構都有設立發言人制度,認為立法會作為傳媒經常查詢的機構,「有發言人制度嘅設立都係好合情合理」。她續稱,「發言人」代表誰人需要視乎「不同事情」:「簡單嚟講,唔同事情經過我哋立法會內部處理程序,就透過發言人回應。」惟不便透露內部細節。
對於議員有不同立場及背景,發言人制度如何平衡各人觀點,李慧琼強調制度是希望更好回應市民及傳媒,傳媒仍可就不同議題查詢議員的立場,「不影響個別譏員去回應你哋嘅」。
有報導指立法會議員將於今年七月上京,李慧琼亦承認正籌劃立法會全體議員七月份到北京參加國情研習考察班,了解國家最新發展以及十五五規劃和國家戰略,有助議員協助政府制訂本港首份五年規劃,具體情況將稍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