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由房屋局統籌的跨部門小組「解說隊」 ,自3月初起陸續聯絡宏福苑居民講解安置方案,不過有業主在3月中提出疑問後,相隔一個半月才收到回覆。在回覆中,解說隊稱成立「大埔宏福苑援助基金」時已表明,基金的用途包括協助居民重建家園,如須收購所有業權而動用基金是合宜的;至於會否增設居屋選項予宏福苑居民或調整收購價,當局表明目前收購方案是經過深思熟慮訂定的,政府不會再就方案作出改變。

宏仁閣住戶、前法團委員江祥發於3月中向「解說隊」提出23條問題,包括為何以「大埔宏福苑援助基金」的捐款收購業權、會否增設更多房屋項目予宏福苑居民選擇等。他在4月初曾追問查詢進度,但獲回覆稱仍在處理中,至4月28日才收到電郵回覆,署名為房屋局局長(馮銳焯 代行)。23條問題當中,絕大部分的回覆均與當局過往的公開說法一致,包括拆去七座受災樓宇的原因、為何不對受災樓宇進行復修、重建為何需時10年等等。


房屋局局長何永賢(資料圖片)

當局:如不接受收購方案 尊重居民決定

有居民多番要求原址重建,但政府一直以重建需時太長、居民存心理恐懼等原因拒絕。江祥發問政府,重建為何需時10年?有什麼方案提供予不接受收購方案的居民?當局回覆說,宏福苑住戶中有四成是長者,不少居民都反映不希望等候太長時間;至於為何需時10年,當局解釋,假設建屋需要四至五年、清拆要一年半,政府則需在三數年內妥善處理到大量單位的相關業權及法律問題,形容「這個挑戰其實相當大」。

回覆亦多次強調,政府今次是特事特辦,提出「人性化」及「以情為先」的收購方案;政府又形容,方案是經過深思熟慮訂定的,並無計劃與個別業主議價或調整收購價;如果居民在8月31日限期前確定不接受收購,當局會尊重居民的決定,並作記錄;不過當局也重申,如果透過自願出售業權的方式不能達致統一業權,「政府可能無可避免需要考慮立法,但這亦不是一個容易的選項,亦必須符合《基本法》對私有產權的保障」。

就解說隊的回覆,《獨媒》進一步向房屋局查詢,當局目前是否絕不會考慮原址重建?當局回覆《獨媒》說,基於以上種種原因,原址重建確實不是最合宜的選項。

災民嘆「特設銷售計劃」項目質素參差 當局:不會改變目前選項

至於業主出售業權後可以選購的「特設銷售計劃」,江祥發認為當中項目質素參差,詢問政府會否增設其他居屋項目予宏福苑居民選擇。當局表明只會推出一次「特別銷售計劃」,亦不會改變目前選項。當局稱,在挑選不同項目納入「特設銷售計劃」時已考慮不同因素,而且「計劃」提供的單位數目(約3,900個單位),已較在問卷中表示考慮接受政府預留單位的住戶(約1,200戶)高出三倍以上,且大單位佔整體單位數量超過60%,相信可以貼合宏福苑居民的需要。

江祥發又指,當局應在居民選樓半年前提供「特設銷售計劃」中的單位詳情,例如售樓書、價單、座向和圖則等。局方回覆說,會採用分「兩階段」方式向宏福苑業主提供銷售資料,售樓說明書與及價單將在今年第三季(即「特設銷售計劃」開始選樓前)業主提供。

為何未公佈驗樓報告?當局:樓宇結構分析和評估仍在進行中

有業主多次要求當局提供驗樓報告,當局又會否考慮公佈?房屋局回覆《獨媒》說,用宏福苑A-G座受災樓宇搜集得來的材料樣本做了測試後,初步結構分析及評估結果顯示建築物即使沒有即時倒塌的危險,也不代表樓宇可以合理維修作長遠居住用途。

當局又指,由於多個與七座大樓整體樓宇系統密切相關的項目,包括供電系統、供水系統、排水排污系統、石油氣系統、消防系統、升降機系統、外圍地底管道系統、外牆構件以及建築物結構,均難以用合乎成本的方法復修,而且受損混凝土結構比正常程況下的混凝土更易老化,在往後的風季、雨季和颱風季節來臨時,結構安全仍需要持續監測,結構分析和評估仍在進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