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指公屋戶為防滋擾門外擅裝鏡頭 房屋局:無意設審批制「避免影響鄰里」

【獨媒報導】公屋戶不時遇到各類滋擾,不過房屋署不允許租戶在走廊或梯間安裝閉路電視。立法會議員梁文廣提出書面質詢,問房署會否考慮設立申請及審批機制,容許租戶在符合《私隱條例》下,合規在門外安裝閉路電視,保障人身及財產安全。房屋局回覆指,無計劃設申請及審批機制,要「避免因此影響鄰里關係」。
根據房委會的現行政策,公屋租戶不可以在大門外的公眾地方,例如公眾走廊或梯間安裝閉路電視鏡頭,若有租戶被發現違規安裝鏡頭,並對其他住戶構成滋擾,房屋署會立即要求住戶拆除。而若滋擾持續,並有充分證據證明屬。房署會按租約條款採取行動,包括終止租約及收回單位。如果租戶在單位內安裝鏡頭,若不涉及更改單位結構,原則上毋須向房屋署申請。
梁文廣在書面質詢提出,不少公屋戶為保障治安或防範鄰里滋擾,在門外或走廊安裝鏡頭,不過會被視為違規。他問到房署會否考慮設立申請及審批機制,令住戶可以合規在門外安裝鏡頭。

梁文廣(資料圖片)
3年250宗投訴 涉門外裝鏡頭
房屋局回覆指,過去3年房屋署共接獲約500宗涉及公屋戶投訴鄰居滋擾行為,平均每年約160宗,並稱房屋署已對個案作出適當跟進。到底是如何「跟進」,答覆指房署接到投訴後,會派員到場調查,若有關滋擾行為屬扣分制下不當行為,房署會向違規住戶發出警告或扣分。
對於「鄰里不和」個案,例如「源於生活方式差異」、「缺乏溝通」、或源「心理健康問題」等原因的情況,屋邨職員會主動作出調解,改善睦鄰關係,並在有需要時轉個案轉介「其他政部門」,或者社福機構做輔導及協助。
房屋局又指,過去3年共收到250宗涉及公屋戶在單位門外自行加裝閉露電視的查詢或投訴,平均每年80宗。對於梁文廣的建議,當局表明現時並無計劃就公屋住戶在單位門外安裝閉路電視,設立申請及審批機制,避免因此影響鄰里關係。房屋署已「按情況」在樓宇公眾地方安裝閉路電視提升保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