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政府擬修例規管彈珠機和夾公仔機,以及網吧。就網吧的規管,政府提出兩個方案,分別是直接納入為《遊戲機中心條例》,穿校服者不得進入,以及需以16歲為限劃分為「成人場」及「兒童場」。方案二則為訂立類似現時「電子競技場地」的制度,逐一申請豁免,並規定不能提供住宿服務等。教育界立法會議員鄧飛在港台節目稱認同規管,亦較傾向方案二。不過他亦提到,不少網絡遊戲有博彩成份,例如需課金開盲盒,認為成癮風險不下於夾公仔機,倡日後研博彩相關條例時,一併考慮要求日後的網吧避免提供涉課金及開盲盒的遊戲。

當局亦傾向方案二,文件指一般家用電腦已可通過互聯網參與網絡遊戲,年齡限制作用有限,亦或令網絡遊戲產業帶來負面標籤。至於方案二,文件則指可避免《遊戲機中心條例》的規限,並較易平衡業界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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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夾公仔機及彈珠機,當局建議修訂《賭博條例》及《賭博規例》,以規管進行有獎娛樂遊戲裝置為目標,令牌照處可直接向個別裝置發牌。

鄧飛在節目中指,隨夾公仔機愈來愈有規模,容易令人成癮,同學長時間在店內「唔係咁好」。至於有學校目前在校園內亦設有夾公仔機作獎勵,雖然政府指非牟利用途可豁免領牌。不過鄧飛重申,最重要是「唔好成癮」,做好教育令同學「唔好咁容易俾事情吸引成癮」。校園的夾公仔機設定與坊間不同,但認為學校需審慎檢視該些夾公仔機是否有教育意義。

至於是應規定夾公仔店不能接近學校?鄧飛認為可以考慮,但認為不容易做到,而距離亦不太重要。他重申需包容減壓式的娛樂,不應視夾公仔機為「洪水猛獸」,政府建議的方案已取得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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