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贈器官會否由「自願」變「預設默許」盧寵茂:無充分共識強推或適得其反

盧寵茂(資料圖片)
【獨媒報導】捐贈器官可以遺愛人間,以另一種方式延續生命,但捐贈與否是自願性質。立法會選委界議員管浩鳴提出書面質詢,問政府會否考慮將「自願捐贈」改為「預設默許」,即一種「opt-out(選擇不參與)」的機制。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回覆指議題具爭議性,若未有充分共識就以立法方式強制推行器官捐贈,可能會適得其反,令有意表達捐贈意願的人士卻步。
根據衞生署網頁,截至今年3月底,等候各類器官移植的病人總數一共有3,300人,例如等候腎臟移植的人有2,477人,今年1月至3月有22人捐出腎臟;等候心臟移植的病人有75人,首3個月只有1人捐出。
新登記人數驟跌 消取登記人數「復常」
管浩鳴在書面質詢問到「中央器官捐贈登記名冊」近3年的新登記人數,以及取消登記的人數。據醫衞局回覆的數字,新登記人數呈下跌趨勢,去年有 24,622個新增登記,較2024年少147個,累計登記人數有414,371個。至於取消登記的人數,2023年有14,862宗,2024年有821宗,2025年則有1,478宗,當局指2023年的大幅增加,是因為當時出現不少「惡意誤導市民的言論」,經政府加強宣傳後,取消登記的人數已「回復正常」。

管浩鳴(資料圖片)
有關是否將現時「自願捐贈」的機制改為「預設默許」,當局在答覆指現時捐贈登記名冊只是一個意願的表達,並無法律效力或約束力,用意是當家人知道親人生前曾表達捐贈器官的意願,更願意尊重和實踐生前意願。若改為「預設默許捐贈器官」模式,將與現時捐贈機制大不相同,現階段並不適宜考慮通過立法改變遺體器官捐贈的模式。
現時名冊無法律約束力 改「預設默許」須立法
當局指,此類具爭議性的議題,在社會未有充分共識前,若以立法方式強制推行器官捐贈,更可能會適得其反,令有意表達捐贈意願的人士卻步,需要審慎考慮。
至於兩地內地跨境器官移植的互助機制,當局指在2022年和2025年的兩宗成功個案後,香港與內地目前已就「處理緊急跨境器官移植」建立恆常化的渠道和合作流程。當病人急需器官移植延續生命,及可能在短時間內性命垂危,而無法在香港尋找合適器官下,政府在醫生評估和家人同意後,會向國家尋求協助。在內地,如果離世者捐出的器官無法在當地成功配對時,「緊急跨境器官移植流程」才會啟動,每一宗個案均會向相關政府部門通報及提出申請,確保過程合符兩地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