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大埔宏福苑發生五級火至今逾半年,警方及廉政公署今日落案起訴7人及2間公司共25項控罪,涉及誤殺、串謀詐騙、「洗黑錢」、企圖妨礙司法公正及逃稅。新界北總區高級警司(刑事)鄧翊几表示,聯合調查小組「本著為死傷者及家屬尋找真相與討回公道的決心」。

警方與廉政公署在完訊後見記者交代案情,新界北總區高級警司(刑事)鄧翊几表示,聯合調查小組「本著為死傷者及家屬尋找真相與討回公道的決心」,於半年內展開全面調查,並已拘捕35人,至今日落案起訴7人及兩間公司,合共25項控罪,其中3名男子及兩間公司被控5項誤殺罪,另廉署則控告所有人及公司串謀詐騙、洗黑錢、企圖妨礙司法公正及逃稅等20項控罪。


新界北總區高級警司(刑事)鄧翊几

警方調查指涉案公司嚴重疏忽

警方表示,宏福苑在2016年6月10日接獲強制驗樓法定通知,於是透過招標程序先後委任鴻毅建築師有限公司負責樓宇檢驗報告及修葺工程監督工作,之後亦委任宏業建築工程有限公司負責實際修葺工程,警方在調查後發現相關公司及負責人在監管工程物料及程序上涉嫌嚴重違反謹慎責任,出現嚴重疏忽。

警方續指,調查顯示涉案工程有多項問題,包括使用非阻燃的安全網及帆布、使用易燃的發泡膠板,以及移除樓梯走火通道的窗戶,開設「生口」以便工人進入外牆棚架,認為安排嚴重影響樓宇的防火安全,令火勢迅速蔓延,阻礙逃生路徑,造成大量傷亡。

鄧翊几及後逐一說出被控誤殺的5名被告身份,包括宏業時任董事兼技術董事、主要負責人何建業、鴻毅時任董事及工程註冊檢驗人員吳躍、鴻毅董事黃俠然,以及宏業與鴻毅兩間公司,指他們涉嫌沒有履行監管修葺工程的謹慎責任,未能確保所用物料及工序符合安全標準或法例要求。


廉政公署執行處首席調查官羅貝雯

廉署揭多個環節涉嫌造假

廉政公署執行處首席調查官羅貝雯就指,從多方面證人及證據取得突破性進展,發現在宏福苑大維修工程多個環節都有人涉嫌造假,部份人士更涉嫌清洗懷疑貪污得來的犯罪得益,遂落案控訴5男2女及鴻毅與宏業兩間公司20項控罪,包括鴻毅董事黃俠然、鴻毅註冊檢驗人員吳躍、宏業兩名董事侯華健及何建業、黃俠然的妻子鍾素芬、黃俠然的朋友洪國偉及另一名鴻毅職員李敏。

廉署指檢控針對四大範疇,第一為涉嫌在總承建商招標過程中造假,指鴻毅及其董事黃俠然涉嫌串通宏業及其董事侯華健與何建業,在回標分析報告中隱瞞宏業部份過去訴訟記錄及誇大宏業評分,「詐騙咗宏福苑嘅法團同業主」,令宏業中標取得總值超過3億元的大維修工程合約。

兩名被告為夫妻關係

其次是涉嫌在工程監督上造假,廉署調查發現鴻毅及其董事黃俠然涉嫌串通他們聘用的註冊檢驗人員吳躍,以及黃俠然朋友洪國偉,詐騙屋宇署及房屋局「獨立審查組」,訛稱在宏福苑及多個屋苑驗樓及大維修工程中會履行已註冊檢驗人員的法定職能,惟事實上吳躍並沒有履行職責。

廉署續稱,鴻毅在過去6年先後承接了包括宏福苑在內的多個屋苑的維修工程顧問合約,期間董事黃俠然、妻子鍾素芬及職員李敏涉嫌透過公司銀行戶口及其個人戶口處理懷疑貪污得來的犯罪得益,涉及現金超過4,000萬港元,而大部份存入鴻毅公司的現金存款都沒有單據可解釋來源。

廉署感謝宏福苑居民提供資料協助

最後,廉署指有涉案人士在調查期間涉嫌作出企圖妨礙司法公正行為,點名洪國偉在廉署調查期間涉嫌協助黃俠然隱藏近60萬元現金。廉署懷疑該批款項是宏業給予黃俠然的部份賄款,而洪國偉另涉及在大火後誘使吳躍偽造檢驗文件,並向房屋局獨立審查組作虛假陳述。

羅貝雯批評有人為一己私利,不但沒有履行專業責任,甚至透過貪污造假等不法行為,妄顧居民性命財產安全,強調會繼續鍥而不捨調查案件,不排除再有人被捕,並特別感謝宏福苑居民提供資料協助:「縱然佢哋喺咁艱難時間,佢哋仍然願意挺身協助我哋取證同調查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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