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五級火】召開業主大會限期屆滿 合安重申三大困難

【獨媒報導】今日是宏福苑管理人合安召開業主大會的限期,合安今日發通告,繼續重提三大困難,包括核實聯署業主身份、跟進逾350戶未能聯絡的單位,以及物色能容納逾1,000人的場地。通告中未說明舉行業主大會的日程、時間表。本月底的6月30日,便業主是否接受收購的首個回覆截止限期。
合安上月向土審處申請延期舉行會議,6月2日被駁回,法官直指《建築物管理條例》顯然沒有賦權土審押後開會的期限,亦明言合安應在6月13日召開業主大會,以避免違反召開會議的法定責任,並且應按照《條例》要求,在開會14日前通知業主開會日期。
今日沒有舉行業主大會,換言之合安已很大機會涉違反《建築物管理條例》的要求,包括收到聯署後45日內舉行大會及舉行大會前14日通知。
合安是在今日向宏福苑業主及居民發出「宏福苑業主大會籌備工作」通告,,指「一直真誠地及以合理方式,在前所未有的特殊情況下,積極籌備召開宏福苑業主大會」。
通告先稱土審處判詞稱「召開會議及舉行會議存在實際困難」,然後通告列出三大困難,以及其跟進工作。
「高規格」核對聯署業主身份
首先是核實業主聯署,過往一般做法,法團及管理公司一般只會簡單核對業主姓名,不會核對簽名。不過今次合安的做法非常「高規格」。合安在通告稱從土地註冊處取得有份聯署的業主資料,並發出通知要求他們提交身份證明文件副本及簽名樣本,以與土地註冊處紀錄核對,以確認有效性。
稱逾350戶未能聯絡
至於本月初才公布向業主退回大維修基金餘款及管理費安排的合安,仍稱在聯絡業主上面對困難。通告中重提入稟土審處時的說法,指逾350個單位未能聯絡,正從「一戶一社工」尋求協助「持續完善業主通訊資料」,以及了解火災中離世人士的遺產承辦進度。
第三則是場地,土審處審訊時,代表合安的資深大律師潘熙錯稱曾聯絡八個場地,但不足以容納1,000人。通告重提此「困難」,稱繼續按聯署業主的具體要求,物色能容納至少1000人及可以於週六或週日持續開會六小時的合適場地。
合安盤點三大困難後,重申「合安的法律團隊正就土地審裁處於6月2日頒下的判詞中的相關法律觀點進行研究,以確保後續工作依法合規推進」,未明言會否上訴。合安稱明白業主期望盡快召開大會,並始終以保障全體業主權益為依歸,並續「祭出」判詞,引述稱宏福苑的特別情況下發出會議通知及舉行會議遇到一定難處,稱會繼續積極協調及跟進,務求盡快落實有關安排。
至於早前的退款安排,合安稱逾七成半合資格領取退款的單位業主,已進行登記預約。
土審處判詞除了確實合安的「困難」外,其實亦提及問題並非不能解決。判詞指聯署的247戶居民的身份中,只有1戶身份未能確認。法官亦引述居民提及的反對通知書,提及合安絕對有能力聯絡到住戶,包括居民郵遞收到退款和未付費用通知。法官提到1,984戶當中,已整理到1,601戶的聯絡方法,除是合安、民政署和「一戶一社工」的功勞,但亦顯示了困難並非不可克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