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政府今日公布宏福苑收購進度良好,包括宏志閣在內,八棟樓均有逾75%業主已簽署並交回「接受收購建議信件」。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下午出席活動後見記者,重申不會原址重建:「好難讓整棟樓長期存在,對大埔區都唔係理想嘅事」。他又稱,若有業主在期限後仍不賣業權,當局有「絕對可能性」立法。

對於有居民反對用大眾捐款收購業權,黃偉綸回應稱:「個基本概念要搞清楚,當然可以有唔同觀點角度,其實我哋係一個補足概念。」他指「大埔宏福苑援助基金」可以撥出28億元作長遠居住安排,但連同宏志閣在內,收購總額為78億元:「其實公帑嗰度呢,我哋係補足基金個不足之數,而唔係攞嗰個基金數目去做呢個功夫。我諗呢個大家實在要講清楚。」

稱回應相當多宏志閣業主訴求

宏志閣將納入收購方案,黃偉綸形容做法是「回應相當多宏志閣業主訴求」,希望減低他們的憂慮。他呼籲業主若有意賣業權,應盡早簽署及遞交「接受收購建議信件」。他又指,如有個別業主郵寄未能趕及限期前遞交,可主動聯絡解說隊或「一戶一社工」提供協助,確保信件及時送達,而部分不急選樓的業主可於8月底前遞交。

有立法「絕對可能性」:好難讓整棟樓長期存在

若業主堅持不賣業權,政府是否會立法強收?黃偉綸直言不會期望所有業主出售業權,理解不同人有不同想法,「如果唔賣我都唔批評佢㗎,咁呢個係佢選擇權利」。不過黃續稱,即使業主仍然擁有單位:「但其實賣買種種,我從來都好坦率,(在這情況下)好困難係咪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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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任何特惠方案總唔會沒完沒了,總有終結一日」,加上「好難讓整棟樓長期存在,對大埔區都唔係理想嘅事」,政府不排除明年與立法會商討下一階段處理方法,並按基本法保障市民的私有產權要求,依法向他們作出補償,但目前希望雙方「你情我願」買賣業權。

黃偉綸重申,政府做法「情理法」兼備,現時收購價每平方呎為8,000或10,500元,較受災前的6,000至8,000元高出約30%,又指有法律界專家指如日後立法收購,便有機會補回實際價值,收購價或會比現時低。

重申不會原址重建 若被司法覆核會坦言面對

問到是否已完全排除「原址重建」選項?黃偉綸稱早已講得清楚,「我哋唔會做㗎」。他重申牽涉重建工程時間太長,包括至少3年統整業權、18至24個月的拆卸及5年重建,受司法覆核挑戰的機率不少,相加10年時間的過渡期太長,對政府及社會而言很難去承受。他又指,如有市民提出司法覆核,政府會坦言面對。

630是嚴肅期限 賣業權不需與業主大會掛勾

合安今日公布,7月內將舉行業主大會,即屆時首個收購期限已過去。黃偉綸表示,買賣業權屬個人決定,市建局在以往的收購項目均不會在業主大會討論,亦沒有職能討論個別業主是否出售業權,認為不需要將收購期限與業主大會掛勾。

他指,6月30日、8月31日及10月15日都是「好嚴肅期限」,若輕易改期,會令已交信的業主不滿。


麥美娟引《條例》指業主大會無權處理單位買賣

民青局局長麥美娟則指,根據《建築物管理條例》,業主立案法團的功能是按公契及條例處理屋苑公用部分及行政,因此任何業主的單位買賣情況都不適合在業主大會上討論及處理:「業主大會根本冇權去處理個別業主自己買賣嘅情況。」

她又稱,有信心合安可於7月內召開業主大會,並希望透過合安的工作,協助業主處理宏福苑公用部分、法團帳目等行政及管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