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測「黑球濕球」高達35度 暑熱指數最多低5.6度

【獨媒報導】本港連日天氣酷熱,不過破紀錄高溫,未有為紅色和黑色工作暑熱警告帶來零的突破。前天文台台長林超英多番批評暑熱警告失效,指勞工處就是否發出警告,應使用太陽曝曬佔比較高的「濕球黑球溫度 Wet Bulb Globe Temperature(WBGT)」,而非香港暑熱指數,又指過往「某部門」不願公開本港 WBGT 數字。究竟香港 WBGT 數字為何?昨天(11日)黃色暑熱警告全日生效,《獨媒》到3區實測,發現 WBGT 高達33.7至35度,明顯高於附近氣象站的「暑熱指數」,相差最多達5.6度。
如按 WBGT 指數而非香港暑熱指數作為發出警告的指標,至少符合發出紅色工作暑熱指數的指標。

本港目前設10個監測站,如京士柏達標便會發出工作暑熱警告,如京士柏不達標,則餘下9個站中4個站符合標準亦會發出。此外,如天文台發出「極端酷熱天氣」特別提示(氣溫逾35度),勞工處亦會發出黃色工作暑熱警告。
林超英向《獨媒》表示,昨天是大晴天,測試中 WBGT 與暑熱指數的差距,反映指數裏太陽曬熱的比重偏低。他指本港可參考日本政府主要針對進行運動的《熱傷害預防指南》,當WBGT高於31時,其實已屬「危險」級別。環團綠色和平同促請政府直接改以WBGT評估發暑熱警告,又指不少地方要求特定 WBGT 達一定情況強制休息,香港暑熱警告僅屬指引,更設機制對沖休息時間並不理想。
三區暑熱指數均低於WBGT 相差4.1-5.6度
林超英連日發文及接受電台訪問,指天文台「暑熱指數」針對大眾設計,計及的太陽曝曬的份量很少,不適用於露天工作處境,應使用國際通用的 WBGT。勞工處昨終就表示會檢討機制,但就沒指明會使用 WBGT。
香港暑熱指數(Hong Kong Heat Index, HKHI)是由香港天文台與中文大學醫學院共同研究,該指數計算公式為HKHI = 0.80 Tnw(自然濕球溫度/濕度與風速) + 0.05 Tg(黑球溫度/太陽熱輻射) + 0.15 Ta(乾球溫度/純大氣氣溫),當指數為30至32,便會發出黃色工作暑熱警告,32至34為紅色,高於34為黑色。至於國際通用的公式,室外為HKHI = 0.70 Tnw + 0.20 Tg + 0.10 Ta,國際公式就太陽熱幅射的比重,比香港標準為高。工作暑熱警告是由勞工處按香港暑熱指數發出,自2023年5月實施至今,截至昨日8月11日,勞工處一共發出206次警告,全部皆為黃色,紅色及黑色警告的發出指數皆為0。
昨天太陽曝曬,《獨媒》下午於啟德車站廣場、尖沙咀海傍、沙田公園以追蹤熱壓力的黑球溫度計,量度 WBGT,並比對附近氣象站「暑熱指數」,發現暑熱指數明顯低於 WBGT,相差4.1至5.6度。
記者近中午12時,於啟德車站廣場錄得最高 WBGT 為34.1度。相若時間的濕球(Wet Bulb)溫度為27.1度,黑球(Globe)溫度為44.8度。鄰近的九龍灣氣象站,當時錄得「暑熱指數」約為30度。提供氣溫數據的啟德跑道公園,則顯示當時氣溫為34.2度。

啟德最高 WBGT 是34.1度,電腦顯示天文台暑熱指數,當時約30度。
至於尖沙咀海傍,下午1時許 WBGT 高見33.7度。相若時間的濕球溫度27.2度,黑球溫度約44.2度。當時尖沙咀天文台「暑熱指數」約為28.8度,氣溫為33.6度。
沙田公園在下午2時半左右,WBGT 則高達35度,濕球溫度28.1度,黑球45.6度。沙田氣象站「暑熱指數」當時為29.4度,氣溫35.1度。
按日本標準,三區指數(逾31度)皆已達紅色的危險水平。日本亦明確定義工作暑熱,當指數逾28度(高度警戒水平),連續工作一小時並每日工作逾4小時已屬有中暑風險的高溫作業環境。
環團指暑熱指數非針對戶外工作 促WBGT
香港暑熱指數與 WBGT 計算最明顯差別,在於反映太陽熱輻射的黑球溫度僅佔「指數」0.05 Tg;WBGT 中則佔 0.2 Tg。綠色和平項目主任楊潔荔向《獨媒》表示,一個人身處戶外,不單感受到氣溫高低,濕度、太陽曝曬的熱輻射也會影響熱壓力。
她指暑熱指數設立原意、計算方式,都不是針對戶外工作者,香港暑熱指數將太陽曝曬因子大幅削弱,是對應一般主要在室內的市民,並非戶外工作工人。對於當局指考慮全港入院率,質疑「全港入院率等唔等同戶外工作者直面嘅暑熱壓力呢?勞工處從來冇解釋過訂立嘅科學根據。」
她指由於比重差異,WBGT 往往高於暑熱指數,更令人擔心「一路去唔到高級別嘅紅色、黑色警告門檻」,建議勞工處直接採用 WBGT 作為指標,認為能最全面評估戶外曝曬的影響,加上天文台本身有 WBGT 數據,亦是最直接方法。
她又建議工作暑熱警告與現有酷熱天氣警告掛鉤,例如當天文台發出酷熱天氣警告,勞工處便同時發出紅色工作暑熱警告,有助盡快採取行動。她望當局盡快修訂工作暑熱警告,「唔希望用檢討拖住成個夏天,擔心工友熱風險壓力」。
指外國多強制休息 暑熱「唔係飲水可以對沖」
楊潔荔又提到,外地很多時針對 WBGT 的休息要求都是強制,對比香港暑熱警告只屬指引、建議性質,更設有對沖機制減少工友休息時間不理想。她認為對沖沒辦法確保僱主提供適當避暑設備,科學上亦欠根據,「一個工友暴露喺暑熱低下,需要遮蔭、涼爽地方休息先可以恢復,而唔係飲水就可以對沖休息時間。」
翻查資料,新加坡針對高體力勞動工作,當 WBGT 達到32度或以上,僱主要提供每小時最少10分鐘休息;達到33度起,就要提供每小時最少15分鐘休息。
至於台灣分輕、中、重工作的高溫作業勞工,其中重工作者 WBGT 30度,每小時休息、工作時間就要各佔一半;達32.1度,就要75%時間休息,25%工作。
林超英昨日亦有再發帖提出建議,倡勞工處在研究完成前,借鑒國家已有的、高溫下戶外工作的相關規定《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採用日最高氣溫35度、37度和40度為黃、紅和黑色工作暑熱警告的指標。當發出黃色警告時,採取輪休安排,縮短連續工作時間。紅色生效時則戶外工作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最高溫時段3小時內暫停工作。一旦發出黑色工作暑熱警告,當日戶外工作需要停止。研究完成後,濕球黑球溫度作為客觀參考資料,與上述安排並行,做到以工友的安全為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