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曾替「拉里」美容的寵物美容師awingchw

【獨媒報導】元朗周一(8月17日)發生狗隻咬死另外兩隻狗隻的慘劇,涉事的混種西班牙藏獒「拉里」狗主伍瑞庭,被漁護署落案起訴兩項「容受大型狗隻進入或留在公眾地方」罪,今早提堂,獲准以3,000元保釋,10月再訊

除已落案的兩罪外,漁護署昨日的新聞稿指正跟進根據《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第169章)加控其他控罪,包括任何人胡亂或不合理地作出或不作出某種作為,而導致任何動物受到任何不必要的痛苦,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20萬元及監禁3年。

不過目前公眾最關注的,是「拉里」會否被「人道毀滅」。漁護署昨日新聞稿的說法稱,狗主已簽署同意書,將管養權交予漁護署。漁護署會為該狗隻作性情評估,以決定合適的處理方式。

有報導指,狗主不知悉簽署後「拉里」會被「人道毀滅」,欲撤回同意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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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主伍瑞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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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是「拉里」突破家中鐵絲網外出的缺口

漁護署今日晚上在社交媒體發帖,指「拉里」目前不會被「人道處理」,稍後會評估狗隻嘅健康狀況同性情,並仔細考量各種方案,以決定合適嘅安排。署方重申根據《危險狗隻規例》(第167D章)第9條,體重達20公斤或以上的狗隻屬「大型狗隻」,在公眾地方必以長度不逾2米的狗帶穩妥牽引,違例者可被判處罰款25,000元及監禁3個月。

漁護署今日傍晚亦向《獨媒》表示,「拉里」正接受觀察並得到妥善照顧,稍後會評估狗隻的健康狀況和性情,並仔細考量各種方案,以決定合適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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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事件發生後,傳出漁護署已著狗主棄養「拉里」,並將「人道處理」,引起社會關注。動物組織「毛守救援」願意接收,安排訓犬師訓練,照顧者亦承諾做好拖繩等措施,「只希望可以保住『拉里』一命」。

獸醫組織指「拉里」同為受害者

非牟利獸醫服務協會(NPV)執行主席麥志豪亦在《香港動物報》撰文,指「拉里」同為事件受害者,考慮到其被多次棄養的身世,「人道處理」並不得人心。

有曾替「拉里」美容的寵物美容師,亦發起一人一信替「拉里」求情,指其「身世坎坷,過去曾多次遭到棄養,長期缺乏穩定的家庭照顧與良好的社交訓練,才導致情緒與行為出現偏差」,認為「每一條生命都值得被尊重與善待」,望能為「拉里」「開闢一條透過行為矯正重獲新生的道路」。

馬浚偉:望予「拉里」機會

現任上市公司行政總裁的馬浚偉,亦在社交媒體撰文,指非常討厭不負責任的狗主,向失去小毛孩的主人送上最深的慰問。他指應有嚴格法規限制進口大型犬隻,特別是體型過大和攻擊性強的犬隻均不宜當寵物犬。不過馬浚偉重申,個人望予「拉里」機會,在有肯定安全的接管方案的前夫下,不要人道毁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