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已解散的支聯會被指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支聯會、前主席李卓人及前副主席鄒幸彤不認罪,案件今早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院)宣讀裁決。3名國安法官李運騰、陳仲衡及黎婉姬,裁定李卓人及鄒幸彤「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罪成,支聯會亦罪成。法官在判詞指,支聯會五大綱領中「結束一黨專政」,目的是要「結束」憲法下的領導地位,又指「結束」明顯帶有「推翻」和「破壞」意思。另外法官又指,李卓人、鄒幸彤和何俊仁對中共懷有敵意,堅持對中央政府進行抗爭,裁定他們不相信以修改《憲法》的合法方式推動「結束一黨專政」的說法,又批評支聯會將八九六四與2019年反修例事件相提並論,目的是藉此挑起受眾敵意,侵蝕及破壞對中國共產黨的信心。

案件將押後8月28日(周五)處理辯方求情,法官李運騰特別指出希望辯方就量刑分級作出陳詞,在《香港國安法》第23條下,情節較嚴重的量刑是5年至10年,情節較輕的則處5年以下。

「結束」明顯有「推翻、破壞」意思

法官根據支聯會的工作報告、網站、YouTube 影片、Facebook、Twitter 和六四紀念館等資料,信納控方已在毫合理疑點下,證明支聯會的「五大綱領」中的「結束一黨專政」是針對中國共產黨,目的不是要求中國共產黨回歸《憲法》下的多黨合作制,而是要結束其在憲法下的領導地位。法官又指,「結束」明顯帶有「推翻」和「破壞」意思。


2019年6月4日,維園

另外,裁決指李卓人、鄒幸彤一直以個人及支聯會常委身份,積極鼓吹和執行「結束一黨專政」的相關行動。法官指一般人接收到支聯會「結束一黨專政」的訊息時,必然理解到該行動綱領的目標是為了結束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他們亦必定理解被告是鼓勵他人把該行動綱領付儲行動,以結束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長期懷敵意絕不妥協 不信對話可能性

法官又稱,李卓人、鄒幸彤和何俊仁都對中國共產黨及其領導的中央政府懷有敵意,並且堅持對中央政府進行抗爭、絕不妥協的路線。法庭不相信在他們所營造的敵意氣份下,能有與中央政府和平對話的可能性,裁定他們不相信修改《憲法》以達至「結束一黨專政」的手段實際可行,並指該意圖不是他們在控罪期間所尋求的,這代表法官不接納辯方案情以修憲的合法手段推動「結束一黨專政」的說法。


鄒幸彤(資料圖片)

法官指,沒有忽略李卓人和鄒幸彤指出,沒有就「結束一黨專政」如何付儲實行提出具體時間表。然而法官稱他們的言論都是公開場合發表,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後仍不斷地鼓吹及傳揚「結束一黨專政」,並「蓄意將發生在30多年前的六四事件與當時反修例風波相提並論」。法官指被告行為,藉此挑起受眾對中國共產黨的敵意,進而侵蝕及破壞公眾對中國共產黨的信心。


李卓人(資料圖片)

法官又指稱,即使支聯會一直沒有採用或鼓吹暴動或威脅使用暴力手段,但目《香港國安法》實施後,被告仍繼續堅持「結束一黨專政」的行動綱領,完全不理會綱領違反2018年修正的《憲法》,屬於《香港國安法》顛覆國家政權罪中的「非法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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