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聯會案】法官斥李卓人鄒幸彤「豁出去」抗爭 煽支持者伺機非法實行「結束一黨專政」

2018年6月4日維園集會,李卓人、鄒幸彤、何俊仁(左起)
【獨媒報導】支聯會案周五(8月21日)裁決,支聯會、前主席李卓人及前副主席鄒幸彤「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罪成。審訊為時一共24日,當中近半時間是由李卓人和鄒幸彤自辯作供,以及接受控方盤問。3名指定法官在判詞相當篇幅引述兩人證供,並作批評。
法官批評李卓人提出「權力屬於人民」,只是用來掩飾「結束一黨專政」違憲本質,以及他本人對中國共產黨的敵視。對於鄒幸彤的供詞,法官的批評更尖銳,包括指她作供期間對中共懷有「極強的敵意」,又矮化人大為中共的「橡皮圖章」、故意曲解《憲法》等。判詞指兩人在《香港國安法》頒布後,立場沒有絲毫改變,法官特別批評鄒幸彤,無視《國安法》制約,不但把自己「豁出去」,亦鼓勵其他港人堅持抗爭,縱使她相信這種抗爭會換來長期監禁的風險。

鄒幸彤(資料圖片)
3名法官引述和分析李卓人的自辯證供,接納他的背景資料,包括參與香港勞工基層工作的心路歷程,以及之後工作和從政資料。法官指正如李卓人所說,他在1989年六四事件後被扣留,其後獲釋回港,過程中得到很多人協助,他覺得自己是被人救回來,這成為他一生的承擔,李卓人想「中國走向他所認為的民主,香港亦然」。
不評論李卓人北京遭遇 不判斷中共「是非曲直」
不過3名法官同時指出,本案不是政治審訊,不會考慮民主或政治制度優劣,以及六四事件等議題。法官指李卓人於六四事件發生時身處北京的經歷,以及他對六四事件的評價,不是法庭要處理的議題,亦不會判斷或評論李卓人針對中國共產黨的言行背後,該些事件的「是非曲直」。
在分析李卓人口供的部分,法官指自支聯會創立以來一直鼓吹和支持五大綱領,從未間斷。雖然李卓人強調「權力屬於人民」,但當被問支聯會和他是否不希望中國共產黨繼續執政,他回答由「人民決定」,法官指他在盤問下不願「正面表達立場」,並刻意迴避「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條文,只稱該條文主旨是「權力歸於人民」和「人民領導國家」。法庭形容李卓人只是以「由人民決定」來掩飾「結束一黨專政」的違憲本質,以及他本人對中國產黨的敵視。
指李卓人無與張德江「溝通」
另外李卓人引述多名中共前領導人的文獻內容,包括毛澤東、趙紫陽、鄧小平、溫家寶的文章,法庭逐一表示對本案爭議沒有任何幫助,例如《毛澤東選集》提到的「一黨專政」是針對建國前國民黨執政時的情況,現已時移勢易,煽惑者不可能預計或認為被煽惑者會抱持上世紀背景去理解支聯會的言論和活動。法官又指雖然李卓人稱支聯會與中央政府於不少議題上並非對立,但支聯會多年來沒有跟中央政府對話,李卓人曾隨立法會訪問廣東省,他當時向省委書記張德江提出「平反八九民運,平反六四」,但「始終沒有就著雙方共通之處作為切入點溝通」。

李卓人
李卓人「火上加油」 嘉許反修例被捕者
關於以往每年在維園舉行的六四晚會,法庭強調,為悼念六四事件而舉辦的晚會本身並無不妥,然而如果舉辦者「懷有以該活動煽動或挑起出席者厭惡、憎恨國家的情緒」,將晚會成為推翻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動力,則另作別論。
法官特別指出在2019至2020年間香港發生反修例運動,李卓人在六四晚會上將「六四事件」和「反修例風波」相提並論,法庭肯定對於那些本來已對中共和中央政府不滿甚至厭惡的人,負面態度不單會持續,甚至會加深;李卓人的言論亦可能會吸引一些原本對六四事件沒有強烈印象或立場的人士。法庭裁定支聯會常委有意將兩件事相提並論,目的顯然是為了吸納新一代支持者加入「結束一黨專政」的陣營。

2019年六四集會(資料圖片)
就支聯會對2019年抗爭者的立場,法官亦特別作出批評,判詞指2020年支聯會以網上形式舉行六四集會,李卓人「火上加油」,嘉許參與反修例而被捕的人士,形容他們為「手足」、「不知名嘅犧牲者」。法官指顯示李卓人知道部分香港人不惜以違法手段達到抗爭目標,李亦「必然預期」部分支聯會的支持者會在香港,以包括違憲違法的手段,將「結束一黨專政」行動綱領付諸行動。法庭確信,支聯會的支持者,通過支聯會的活動和言論,會清楚感受針對中共的敵意,並會受其影響。
鄒幸彤多次形容中共「暴政、劊子手」 懷極強敵意
至於作為支聯會副主席的鄒幸彤,法官在判詞批評她矮化人大為中共的「橡皮圖章」,她不會相信人大會確切履行《憲法》賦予的職權。法官又指鄒幸彤在作供期間表現出對中共的「極強敵意」,例如稱支聯會和她無權無勢,不可以直接將中共「繩之於法」,另外她曾在2018年六四晚會上形容中國政府為「屠殺人民嘅劊子手」、「殘暴不仁嘅政權必然覆沒,絕不會千秋永續」。2019年的晚會又以「暴政」、「施暴者」、「獨裁」、「極權」等字眼形容中央政府。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後,鄒幸彤的立場沒有絲毫改變,判詞列舉多項發言,例如在2021年維園年宵攤位,掛著寫有「結束一黨專政 建設民主中國」的橫額」,鄒幸彤又解釋「五大繡球」的象徵意義,呼應「五大訴求」和支聯會五大綱領,支聯會與港人要共同進退。
法官最終指出,不接納鄒幸彤稱「結束一黨專政」的意思不是要結束中共的領導,特別是她在2018年六四晚會提出的「政黨輪替」明顯違反2018年《憲法》修正案所確立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鄒所說的「政黨輪替」與《憲法》相悖,兩者不能並存,她其實是想終結中共的核心領導地位。
指鄒幸彤較激進 但李卓人沒有重大分別
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後,鄒幸彤雖然知道有抗爭者因為《國安法》被捕,但仍呼籲中港兩地要「一起抗爭」、「打破中共的專政」,法官形容她顯然無視《香港國安法》制約,走政治抗爭路線,沒有絲毫讓步,證據顯示她不但把自己「豁出去」,被鼓勵其他人港人汲取內地抗爭多年的經驗而堅持抗爭,即使會面對長期監禁的風險。法官表示支聯會就「結束一黨專政」的立場,李卓人和鄒幸彤的證供沒有重大分別,只是鄒的立場比李「更為激進」,又指李卓人、鄒幸彤和認罪的何俊仁有意圖支勵支聯會的支持者「伺機而動」,以不合法的手段把「結束一黨專政」付諸實行,3名被告知道言行可能超越合法表達自由的範圍,但他們毫不理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