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聯會案】鄒幸彤陳情屢遭打斷 指「結束一黨專政」現傳遍世界 李運騰:係咪應該多謝我哋?

(獨媒報導)已解散的支聯會、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鄒幸彤,上周被裁定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罪成。兩人聯同開審前已認罪的何俊仁,今早一同在西九龍法院(暫代高等法院)作求情陳詞。沒有律師代表的鄒幸彤自行陳詞,她指裁決說來說去,只是判定「追求民主有罪」,只要有一絲「結束一黨專政」的理念,就被指違憲違法。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多次打斷鄒幸彤,反問她是否不打算求情?鄒表示「一日監都唔應該坐」,若法庭認為案件性質嚴重,她只會視作「讚美」。鄒又指,法庭裁決令「結束一黨專政」傳遍世界,李官語帶諷刺反問她:「咁係咪應該多謝我哋?」
鄒幸彤自行陳詞,第一句就直指法庭判詞「講嚟講去,就係追求民主有罪」。她批評若有政黨自詡「人民選擇」,再稱每個人在法律上都有「義務」擁護其自封的王位,這樣的「法律」只是「暴政」的同義詞。短短數句開場,法官李運騰用手托下巴,法官陳仲衡全程皺眉,在聽到「暴政」一詞後更將身體向後仰示意不同意,法官黎婉姫則全程木無表情。
鄒幸彤指「原罪」 李官指非「生出嚟」即有相同看法
法官李運騰首先開口,指鄒幸彤大可以在「第二個場合」發表,法庭明白被告有「自己追求」。鄒幸彤回應,政府和法庭雖然一再強調不是審訊被告的理念,但「相信專政係錯,民主係啱,呢樣嘢唔係信念又係乜呢」。李運騰打斷並指,「咁又唔係咁講」,若信念不付諸行動或不煽惑則沒有問題,問題是當有實際行動,法庭就要判斷是否有違法。鄒幸彤質疑「如果唔付諸行動,就唔係信念」,指現時法庭的裁決等於將認為「結束一黨專政」的人,全部判「原罪」。
李運騰再打斷,表示「又唔係咁講」,「原罪」意思是與生俱來、不論本質有罪,但不是所有人「生出嚟」就與被告有一致想法。李官指無論如何,「唔好執字眼」,總之鄒的意思是「你唔認為自己有錯」。鄒幸彤強調不認為自己有錯,因為法律無法控制任何人的思想,若法律執意與良知作對,「輸嘅只會係法律,失去認受性嘅亦只會係法律」。她又表明,拒絕以「犯罪」的框架和言語來分析支聯會過往行為的嚴重性,強調根本「一日監都唔應該坐」。
鄒幸彤稱「嚴重」是「讚美」 官:係咪邀請法庭重判
李運騰指,聽起來鄒幸彤不打算求情,重申其發言或許有「第二個法庭」會被說服,但本庭不希望其發言會影響到同案兩名被告人。李官提醒她,他們的控罪是「合謀(conspiracy)」。鄒幸彤表示自己只是正當追求信念,沒有任何值得被懲罰之處,她不打算使用「求情」二字,若法庭決定案件性質嚴重,她只會當是「讚美」。李運騰反問,「咁你係咪邀請法庭判重啲」,並再三強調本案是「串謀」,不可能指其中一名被告案情輕微,另一人卻嚴重,何況本案各被告角色「差唔多」。
鄒幸彤指自己沒有邀請法庭重判,強調追求民主的行為不應用「犯罪」概念分析。她又坦言,即使在獄中,亦無放棄「平反六四」的信念,日後亦會繼續,這是她曾作出的公開承諾,亦是對六四事件亡靈的誓言;若她因為此而被判成罪犯,信念不被容許,她寧可成為囚犯,仍不願做虛假的人,「成世活在謊言中」。李運騰重申,本案不是判斷「平反六四唔啱」,只是被告行為有否違法。鄒幸彤指出「平反六四」是所有人的責任,「包括法官閣下在內嘅責任」。李運騰冷冷表示,在法律的語言,即是「無悔意」。
鄒幸彤續指,即使法庭判支聯會的信念有罪,但「囚得住幾個人,囚不住民主呼聲」,李運騰質疑鄒的說法是要求法庭「判輕啲定判重啲」,「係咪為咗令你哋無咁輕易成功,應該判輕啲」。鄒幸彤表示隔著一道高牆,法庭的聲音只會成為「大喇叭」,令支聯會的想法傳得更遠,又指「結束一黨專政」的說法,經審訊後傳遍全世界,以往從來無試過。李運騰語帶諷刺表示「咁係咪應該多謝我哋」,又表示自己是「講笑啫」。李運騰表示綜合鄒的陳詞,鄒認為想法和行為是對香港有益,沒有懷著不良動機,亦沒有將行為隱瞞。另外她因為本案,還押第1,404日。
3名被告今日完成求情陳詞,李官表示需時考慮,將在兩周內宣讀判刑,若有聆訊日期將提前通知律師和公眾。
案件編號:HCCC 155/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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