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博智倡狗隻領牌需拍照紀錄 以AI及大數據追蹤分析

(獨媒報導)本港本月發生狗咬狗及狗咬人事件,漁護署除稱會檢討「格鬥狗隻」定義外,亦加強執法,包括帶走至少兩隻混種狗,以及在昨日(8月30日)於放狗熱點執法。漁護署昨日發帖稱,發現共3名狗隻畜養人涉嫌於公眾地方未有以狗帶牽引大型狗隻,將就相關個案提出檢控。
漁農界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陳博智在港台節目提到,目前狗牌數據庫中沒有狗隻相片,認為可在現有狗隻每三年續牌時,替狗隻正面及側面拍照,進行追蹤分析、應用AI以及以大數據分析狗咬人情況。
9月5日及6日將再巡查
漁護署昨日於元朗、西九、數碼港及啟德一帶巡查,除執法外亦派發傳單,提醒狗隻畜養人按《狂犬病條例》規定,於公眾地方須妥善控制狗隻,以及按《危險狗隻規例》規定,20公斤或以上的狗隻更必須以不長於2米的狗帶牽引。
漁護署預告,將於9月5日及6日在全港多個地點,繼續進行妥善控制狗隻巡查及執法行動。

漁護署社交媒體圖片

漁護署社交媒體圖片
至少兩隻狗隻被指屬格鬥狗被帶走
此外,《香港動物報》報導,有兩隻狗隻,分別為史丹福鬥牛㹴「包包」和美國史丹福㹴「Baku」,被漁護署上門帶走,該報質疑署方就「格鬥狗隻」定義加料,將獨立品種的狗狗亦視為比特鬥牛㹴混種,引述署方回覆稱「比特鬥牛㹴常見品種包括美國比特鬥牛㹴、美國斯塔福郡㹴、及美國惡霸犬」,而有關常見品種的論述,並沒有於《危險狗隻規例》的附表中列出。」
關注動物權益的組織「浪浪之家」發公開信,質疑漁護署突然擴大品種定義,欠缺法律依據。此外執法過程粗暴,籲盡快釋放涉事狗隻。
漁護署則在社交媒體以《人寵共融,安全為先》發帖,稱保障公眾安全是必要條件,署方是接獲個案,懷疑有未登記格鬥狗個案,在相關狗主同意下登門視察。漁護署稱由於有證據該狗隻為比特鬥牛㹴種類,故帶回部門作進一步鑑定和觀察。
署方續指,雖然該狗隻已經絕育,但鑑定為格鬥狗後,獸醫師仍需要觀察狗隻表現和作性情評估,以確定適合交回狗主飼養。署方亦會要求狗主接受培訓,認識法例,以及學習如何管束和照顧格鬥狗隻。
陳博智倡提供舉報渠道
今早港台節目《千禧年代》討論,漁農界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陳博智指,漁護署在不警告下直接執法,認為有一定阻嚇作用,但認為長遠可引入AI辨識懷疑違規狗隻,以及透過Whatsapp或1823熱線收集舉報,進行重點執法行動。「當佢見到狗隻行為比較兇惡,或者懷疑、唔清楚嘅情況,我哋可以有個渠道,讓佢影狗隻嘅樣,報埋出沒嘅地點,呢兩個信息交上去」,陳博智認為能在不侵犯私隱下,協助漁護署執法。

陳博智(資料圖片)
對於未有妥善控制狗隻,陳博智指狗主有不同取態,部分傾向放養,部分高估對狗隻控制能力,極少數則是參與殘酷對待動物行為,建議漁護署清楚區分。
至於養狗前需否先「上堂」?陳博智認為是好事,但應屬自願性質。他提到部分狗主不懂如何為狗散熱,甚或自製口罩及腳套等,或令狗隻引起急性重症。
漁護署目前判斷狗隻品種的程序,亦引起討論。陳博智指署方人員工作繁重,認為應有更多專業配套,包括有更多獸醫支援前線等。
對於漁護署帶走兩隻被指格鬥狗混種的狗隻,陳博智認為有一定比例這些狗隻過往被界定為「唐狗」,但部分或涉領養,現任狗主或未必清楚,故認為加入狗隻相片分析,能有助判斷。
倡無人機巡查違法「格鬥狗隻」
有傳媒報導有走私「格鬥狗隻」情況,陳博智明言「情況一定存在」,甚或教導買家如何應對獸醫及漁護署人員,形容「非法唔理想」。他指狗隻需要外出,認為可使用無人機巡查未登記的「格鬥狗隻」。
他稱明白近期狗主有心理壓力,但指怕狗人士亦有擔心,籲各方積極處理問題。
團體指執法過快引起矛盾
本身為民建聯區議員的動物福利關注聯盟成員劉鎮海,在同一節目表示支持漁護署執法,但認為漁護署就「格鬥狗隻」的執法,應先進行諮詢及設過渡期重新檢視品種。現時漁護署雷厲風行的做法令不少狗主感到擔心、人心惶惶,亦令社會矛盾增加。「你不斷話推寵物經濟,另一方面令養寵人士嘅恐懼心咁強,對於寵物經濟都唔係一件好事。」
他重申漁護署有需要規管「格鬥狗隻」,但節奏太快、太突然,「唔係一下收到投訴就去上門帶走隻狗,呢個做法可能會造成衝突、社會矛盾同撕裂。」「投訴嘅人一定係唔鍾意狗,好多惡意投訴,對社會亦都唔健康」,不希望香港作為寵物友善城市會出現倒退。
其中一隻被帶走的10歲狗隻,被漁護署要求緊急絕育,劉鎮海指「太緊急」,甚至乎不近人情,不少狗主視寵物為家人,手術對年紀大的狗隻風險亦高「幸好冇事」,「如果真係有事,對主人打擊會好大」,亦不明白稍候一至兩星期,對社會的風險有多大,籲漁護署酌情處理。
現時,不少現有混種狗皆只定義為「唐狗」,聯盟認為可加入更多因素作判斷,以咬人的「太陽」為例,困養環境亦容易令他具攻擊性。
他又提到,狗主現時面對極大壓力,聯盟本月處理的棄養個案較上月上升五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