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五級火】17戶未簽政府收購同意書之一 歐太:有幾多居民係自願、甘心?

歐太
【獨媒報導】政府收購方案的死線於8月31日已過,宏福苑1,984戶中,政府指有99.1%簽署同意,餘下17戶未有簽署,歐太是其中一戶。她昨日(9月2日)出席業主大會後稱,相信出售業權只是很多居民逼不得已之下的選擇,「有幾多係出於自願,真係好想出售宏福苑嘅,個percentage係咪真係咁大?如果你滿足而家呢個數字嘅話,咁我會覺得有啲膚淺囉」,「問街坊,有幾多係甘心嘅?絕對唔會係呢個數字囉!」
歐太:居民永遠有條刺
歐太提到,事實上居民只有出售業權一個選擇。宏福苑獨立委員會尚未發表調查報告,當局亦沒有公布宏福苑七座大廈的損毁報告,歐太相信如果所有資料皆公平公開,居民亦能夠作出更情願的決定,「點解最尾8月31號先咁多居民衝閘交意向書呢?其實裏面就係大家嘅不甘、大家嘅不憤。」「我出售得唔甘心嘅話,就唔係你所講嘅情理法令到我哋安居樂業,我哋就算出售咗業權,其實我哋心底裏永遠都唔會放得下呢樣嘢,永遠都會有呢條刺囉。」
政府在今年2月提出收購方案,至8月31日死線半年內,稱已獲99.1%業主同意出售。歐太諷稱「原來政府只要有決心,我哋真係睇到呢個政府係有行動力㗎」,望政府能夠站在居民角度設想,更具同理心、體恤居民。
「我哋知道宏福呢件事,我哋必需要面對、我哋必需要前行,但前行嘅時候,可唔可以唔好不斷喺後面推我哋?不停用死線推我哋之餘,不停搵唔同嘅部門、唔同新聞,去令到我哋發現,我哋後面已經無路可行,原來我哋宜家企緊嘅空間,只係夠兩隻腳企,前後左右,我都會遇到危險呢?」
屋苑需續付保險費、宏志閣電梯費
宏福苑發生大火後,居民一直未能返回居所,只能在政府安排下「上樓」執拾數小時。歐太稱在業主大會上才首次得悉,業主仍要繼續支付宏福苑的保險費用,對此感到十分驚訝。她指政府已收購大部分業權,居民亦無法返回宏福苑,管理人「合安」卻仍要購買保險,只稱是按法例要求,「大家都返唔到去,咁你個保險係買嚟做乜呢?」「點解我哋仲要俾呢?呢啲我哋係冇人知。」
此外,「合安」在會上稱屋苑仍一直支付6月16日至9月15日期間、維持沒有被大火波及的宏志閣電梯運作的費用。歐太質疑居民未能如常返回宏志閣,引述居民在會上質疑「點解要維持住部𨋢?」、「你係俾咩人用?」,但「合安」卻沒有回應。
歐太認為,「合安」仍繼續迴避居民問題,「佢去講佢想講嘅嘢,我哋居民發問嘅時候,佢都係繼續喺度遊花園」,指會議成果不大,浪費居民時間,「兩次可以有幾大嘅成果呢?我真係覺得兩次嘅會都係嘥時間囉。」
她指一眾宏福苑業主仍出席業主大會,是因為不知道日後還有多少機會可參與,街坊因此十分珍惜。歐太感謝出席的街坊,「其實宏福嘅街坊,無論佢賣樓定未賣樓,我哋大家都仲係着緊宏福嘅嘢。」
至於何時可以再「上樓」,歐太稱居民十分關注,「合安」亦只把責任推卸給政府,「佢都係例牌嗰句,搵解說隊、搵『一戶一社工』,將個波射返俾政府」。她稱不少居民曾向「一戶一社工」反映,但亦不獲安排,不解為何早前有約10戶能再「上樓」,「係基於乜嘢原因去選擇嗰堆幸運兒上樓呢?」
居民:政府「情理法」只用「法」
宏盛閣居民何小姐指,政府指處理「情理法」兼備、「你情我願」,但卻逼宏福苑業主在8月31日前作出是否出售業權的決定。她稱當局甚至揚言要立法收購業權,屆時的價錢將不如現時收購價,反映政府並沒有理會居民的感受,也不合情合理,「政府話你情我願呢,其實而家呢樣嘢係睇唔到㗎,情理法呢佢係用咗個法字,就冇用情理嘅!」
她亦批評「合安」在會上「遊花園」、問非所答,也沒有提及任何後續,料「合安」不會再舉行業主大會。



